正文 成凶神血洗凡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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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说过,一旦染沾上凡人的鲜血,便会受其诅咒成为凶神。这种诅咒,就是血蛆。
血蛆其实并没有多少威胁力,成为凶神后,其法力不减,寿命不减,意识清醒。
但凶神终究不是神,凶神会被抹掉神籍。而对于鬼界来说,凶神曾经是神,故有敌意。所以才说,凶神者,神界不容,鬼界难存。
另外,若杀戮的凡人过多,血蛆反噬则就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所以,虽然血蛆没有多少威胁力,但是反噬有。很多神不怕成为凶神,却怕魂飞魄散。
但是,神永远是神,是凌驾于凡人之上的存在,是至高无上的,断没有被凡人欺凌而不还手的道理。
众神迎战,那一刻,整个天庭的神官都疯了。
他们提着剑,剑尖指向了侵入天界地盘的凡人,也是他们曾经最虔诚的信徒。
“忍你们很久了!一天到晚屁事啰嗦的!”
“把老子神像雕那么丑!早就想揍你们了!”
“说了多少遍本座是男的!男的!男的!一口一个娘娘我去你他娘的!”
“我让你们闲的乱编神话故事!找打!”
事实证明,神永远是神。
发怒的众神,单方面虐杀凡人上亿兵将,或许更多。
凡人的造反宣告彻底失败。
众神也都成了凶神。
大战之后,不,单方面虐杀不能称作大战,就像人踩死一窝蚂蚁一样,只能叫凌虐。
众神百官,提着剑,路过一路鲜血,踏尽凡人尸首,他们笑了。
笑的苍白无力,他们丢了凝固鲜血的长剑,相互看着,把每位神官的样子,都看的仔仔细细。
“活了几千年,也该活腻味了。”
“老神仙,咱也当了一次凶神。”
“嗨,别说了,不就是魂飞魄散嘛,多大点事。”
“反正日后也没有人给老子供奉了,死就死吧。”
“下辈子,还是兄弟!”
“哪还有下辈子?不得超生啦!”
“哈哈哈。”
“哈哈哈。”
“…………”
众神都在笑。笑得放肆猖狂,也笑得诙谐悲壮。
经此一战,人界被屠杀殆尽,神界又遭血蛆反噬,神人两界,同归于尽。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鬼界趁此机会占了人界,继而又占了神界。
六界缺了两界,平衡已破,鬼界独占三界,成了六……不,四界霸主。
至此以后,四界共存,鬼界为大。
此四界乃:鬼,妖,魔,仙。
只用了十来年,四界共存新规则基本成型,只用了百来年,使之忘记曾经还存在过神人两界。
人间有光,鬼界难存,鬼王遂把人间租给了魔,改为魔间。神界又仙气太重,俱不适合鬼妖魔三界生存,便租给了仙门修士。
“公子,买把扇子吗?便宜着呐。”
“这是什么扇子?怎么这么小?”
“芭蕉扇!公子我跟你讲,这是我们魔界至宝!一般魔我不卖他!我看你生的秀气,便宜卖你!”
人的数量居六界第一,闹腾得很,也热闹的很。人也聪明,人间集市的小玩意,也曾经风靡六界。现在人界没了,这些七零八类的小魔,硬把魔间活成了人间。
买扇子的那位公子,生的出奇俊俏,挑选扇子时袖口翻出,露出了左手腕绑着的一条拇指粗的红丝带。
红的鲜艳夺目,衬得肤白如雪。
这人一笑,放下手中芭蕉扇,转身走了。
途听那小魔的声音在身后叫唤:“诶你不买啊!?”
当然不买。
月仟只是来魔间街头闲逛。手腕上绑的丝带露出了一小节,随袖口翻飞。
神是什么?是光明所引,是天下苍生,是人间正道。
但其实,看,有没有神都无所谓。原来我们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重要。这无疑是很讽刺的了。
月仟身后跟着个什么人,斗笠遮面,黑袍掩身。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一段路,忽的停在一摊位前,月仟伸手拿了个耳坠,对那小魔浅笑道:“我身后的那黑袍人给钱。”后便将耳坠拢入袖里,大喇喇的走了。
走后没多久,听闻后方吵闹,
“我没钱。”
“没钱不行!没钱你今天别想走!”
“我,我又没拿你们东西!”
“嘿呦不认帐!?伙计们抄家伙,这有个无赖!”
月仟听着,笑意更甚,边加快了步伐。
“你知道人间一种非常厉害的瘟疫么?”月仟曾这样问神界的小神仙。
小神仙回答的非常快:“知道,天花。”
月仟又问:“那你知道天花为什么叫天花么?”
“啊?”小神仙摸了摸脑袋,“因为……好听?”
月仟莞尔一笑,把小神仙抱进怀里,道:“那你知道瘟神大人的名字叫什么吗?”
瘟神,法号天花。同时也是成文国的太子殿下,不仅如此,还是那个正在尾随他的黑袍人。
那黑袍太子抵押了身上的佩剑,方才脱身。回首四顾,月仟早已不见了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