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十二)忘与不忘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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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身,往卫生间的方向,想要化妆。
    若惜却阻止了我,她说,小桥,别耽误时间,你已经很漂亮了。
    我起身,急忙向外走。却发现自己竟然穿着牛仔。这不是我要的效果。
    我有些懊悔自己没有穿上长裙。
    若惜不管这些,她将我推到门口,一再嘱咐说,要个结果就够。
    是的,要个结果就够。可他,能给我结果吗?
    来不及想。我已经到了门外。
    空无一人。
    他竟然没有等我。
    若惜大骂,这什么人呀?说好了等一下的,怎么就不见了呢?
    我却长舒了口气,心想,还好,没有相见。
    至于为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除了紧张与激动,还有一些说不出来的,异样。
    若惜跑去问服务生,他是哪里人?住哪里?
    服务生一问三不知。
    若惜显然比我沮丧多了,她一路抱怨着回了家。
    我一直不说话。心里乱得很。
    连自己都不明白这是怎么了,明明想见到他,见到了,却不敢相认。
    若惜说,你个胆小鬼,怕什么?
    我怕他忘了我。
    他不是写过信给你吗?那就说明他没有忘记呀。
    我怎么就把这些忘了呢?真是的。突然好恨自己,如此傻。而这次失之交臂,又不知何年再见。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总是喜欢在这种分分离离中体验痛苦与幸福。或者,我天生就是个悲情主义者。
    只会在爱的幻想中,把自己想象成幸福的样子。如此而已。
    无论如何,我还是做了李源的举荐人,帮他重新回到了公司。对他,我只说了一句话,我是为了若惜。
    他始终无语。
    涌上一种感觉,想揍他,真不算男人,连承认错误的勇气都没有。
    下班后,不想回家,同事肖美美过生日,非拉上我们一起喝酒。
    其实从心里不欣赏酒吧这种地方,但我喜欢去。确切地说,我喜欢酒吧那种环境。如梦如幻的灯光照在身上,每个人都仿佛成了精灵,暗香氲氤,男人成了魔鬼,女人做了妖精。
    谁也不会掩饰谁的哀伤,与快乐。这就是酒吧的好处。
    肖美美很热情地拉着男同事跳舞,她男朋友很热情地招呼我们几个女子喝酒,并不时地讲着各种黄色笑话。
    若在白天,谁也不会想象,这是一群真正的白领,出入高雅写字间,无纸办公,闲时咖啡,忙时夜宵的人群,如今,在黑暗中,也可以粗话连篇,酒肉穿肠。
    而我,已经微醉。
    我喜欢喝红酒,红酒却会醉人。
    肖美美把李源推到面前,说,小桥,你们跳舞去吧。
    我一把推开李源,毫不犹豫地说,去,谁稀罕呢。
    他们有些尴尬。
    李源说,没事儿,没事儿,她喝多了。
    我白了他一眼。即使在黑暗中他看不到,我也希望他能感觉到,这份厌恶。
    我想,是真的喝多了,耳朵都不灵了,若惜一连打了几个电话找我,我却没听到。幸好最后一个电话打来时,我看到了,因为我想看时间。
    若惜说,小桥,你喝多了,听你说话都不利落,快回来吧。
    我说,好。
    挂机,告别,我要回去。
    穿过众人不解的目光,穿过舞池,我要回家。
    黑暗中的闪光灯此时正聚集在一个妖艳的女子身上,几乎是一丝不挂,舞蹈杂乱,疯狂,她正抱着一把破吉它,狠狠地唱道:我爱你,你却不知道,请你把爱情还给我。。。。。。
    突然想笑,爱情,给出去了,还能还回来吗?可笑。
    可是我的笑容很快被眼前景象打落。
    我看到有人上台,把已经进入疯狂状态的女子抱了下来。那女子更加疯狂的唱着,腿脚挣扎,台下此时一片混乱。我以为会有人骂,只听到主持人上台说,对不起,这是一个意外。
    言下之意,这女子真是疯子。
    而,仅几秒钟后,疯掉的人就是我了!
    我看到,那个抱着疯女子的人,竟是易天南!
    忽明忽暗的灯光打在他古铜色的皮肤上,挺拔的腰身一如当年!不,前几天,我曾见过的样子!
    怎么会是他呢?我有些吃惊,有些奇怪,又有些难过。
    无论如何,在这种场合,做这种举动,是多么丢人的事情。而他竟然抱着那个女子!
    我的心刀割一般,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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