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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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的B市即使在午后也冷得像西区的大冷库,刀似的冷风吹在人裸露的肌肤上,能硬生生带下一条条被冻住的血肉。再大的太阳照在身上也不能使人暖和起来。因为天气和不在学生放学时间的缘故,附中门口的路格外的冷清,坐落于此的赵氏面馆自然也没什么生意。无事可做的赵老板百无聊赖地打开电视机,翻到了B市新闻。可还没等他看到新闻上放到是什么,面馆的门被推开了,发出了轻微的摩擦声。赵老板忙一抬头,面团似雪白又饱满的脸上挤出了一个颇为讨喜的笑,像唱戏似的报了菜名:“牛肉面、阳春面、杂酱面,您要点什么?”
“牛肉面,不加辣,要香菜。”沉稳的语调来自一个英俊的青年,他与此处狭小破败的面馆格格不入,西装革履,背直的像一把锋利的剑,他的气质很稳重的,且带着一些疏离感。他挑了个最角落的位置坐定,细细的打量着这个面馆的每一处。
“好嘞,稍等呢您。”赵老板转身边进了厨房,不到一刻钟的功夫将一碗份大量足汤底浓郁的牛肉面放到青年面前,两次照面的功夫赵老板觉得这青年十分的眼熟,只略一停顿,他便大声道,“哦,是楚泽同学吧,穿成这样一时认不出来,你还记得我的吧?你以前常和一同学来,后来突然又不来了,我记挂了几次。听那同学说你后来出国了。怎么,今天来看母校呢?”
凭一间小小的破落面馆能在附中旁经营数十年,赵老板也自有他的本事,凡是来他这吃过三回面,他能趁你和同学聊天的时候把你名记住了而且一并几下你的忌口喜好。没事还好和学生们侃个大山,因此每逢放学这家店生意总是最红火,六张小桌子总是使学生放学后一路疾奔的抢手货。印象里八九年前这个青年常和一个性子活泼的同学一起来吃,那时楚泽话更多一些,和那个同学边聊边吃,时不时还会笑上几声。穿着附中的校服,也没有今天这样的精英感,更遑论所谓的疏离。
叫楚泽的青年勾起唇角笑了起来,略一点头,抽了一双筷子把香菜和牛肉面拌匀了,蒸腾的雾气糊了他金丝边的眼镜,索性就取了下来仔细叠了放在一旁。他的眼窝略比常人深一些,看着五官格外立体,一双眉眼是照着痴情种那一卦长的。可他鼻梁挺直,唇也偏薄,就带了几分冷淡的意味。他的声音如他人一般是冷清的,咬字利落干脆,一口标准的国普听不出他南生北生“来B市工作,顺道来看看。”
“学成归国,是个好男儿。”赵老板大笑了几声,毫不见外的坐在楚泽对面,伸过手够了电视**,将新闻的音量往上调了些。
“我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值得特别褒奖的行为,身为警察,保护每一个合法公民是我应尽的责任……”讲话的是本市正在接受采访的正义之星,这名警官在休假期间遇见抢劫案,赤手空拳勇敢对抗持枪歹徒并将其制服。听到这个声音,原本举止得体且不慌不忙的楚泽却因这一句话将筷子不小心落在了地上。他本就偏淡的唇色突然就苍白了。
电视机里的正义之星身上藏青色的警服被熨烫的笔挺无一丝褶皱,警服上挂了许许多多的荣誉勋章,肩膀上两道银色横杠加二枚四角星花——正处级的二级警督。他的声音很清亮,让人想起了夏日里的薄荷柠檬冰茶。
楚泽想起他在卡罗林斯卡学到的,人体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细胞的代谢,每三个月替换一次,但由于不同细胞代谢的时间和间隔不同,当一个人代谢完全身所有的细胞,需要七年时间。而楚泽和林云锦已经八年没有见面,全身细胞早换完一次了。按理说,他不应该出现这样失常的举动了,他已经和过去的自己完全不同了。
可林云锦几乎没有变过,就算他做了这么多年的警察,他也就还是那个样子。一双偏女相的杏眼,可却因双眼上方两道英气的剑眉而不显娘气。唇红齿白,是标准的江南人的长相,但他个头也不算小,刚好到了180的线。多年外勤工作使他肤色略深了一些,可在男人里面也是属于白皙的。春风得意马蹄疾,几分笑意也便盛在他那似水般的眸子里,像江南三月的春风。一见难忘。
楚泽已经听不清楚林云锦在讲什么了,好像有人把这个狭小的面馆中的空气一点一点抽了个干净,声音传不到他的耳朵里,他看着林云锦漂亮的唇一张一合,见他开朗大笑,他感到一阵胸闷,像膀圆腰粗的赵老板踩在他胸口上一样。
赵老板不知道出了什么事,看好好一个人突然就脸色苍白,小心翼翼地递了一双筷子过去,试探道:“呦,这是怎么了?小林和你不是很熟吗,以前你们经常来这吃面啊,怎么,吵架绝交了?“
令人窒息般的胸闷终于因为他人的一句话退去,四周的空气也好像一点一点的回来,楚泽抬手接过了筷子,道了声谢。低下头胡乱扒了几口面,将钱留在桌面上,走到门口时才轻轻的开了口,“没有吵架,只是因为后来各奔东西了,彼此也不怎么联系了。八年没见,一时看到了当年最好的……朋友,有一点激动。谢谢。”
刀似的冷风顺着打开的店门直往里面灌,赵老板打了个哆嗦,他看着楚泽笔直的背,觉得好像有什么很浓重的悲伤,隐藏在这刀锋似的背影之后。可他们不过是略叫的上名字的陌生人,经年之后有幸相遇,谁又能多打听些什么的。在这世间活着,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不容易和见不得光的阴影。赵老板面团似的脸上依旧和气的笑了,响亮的说了声再见,低下头去收拾了碗筷。
“楚医生手术做完了?真是辛苦,第一天上班就这么晚,”值班护士叫陈莜,是个地道的北方姑娘,生的明艳大气,性格又十分豪爽,很明显对这个第一天来医院上班的年轻医生颇有好感。这个年头长的好看又年轻有为的男人不多,错过一个便少一个,于是陈莜也顾不上什么女孩子家的羞怯,一边和楚泽向医院大门走出去,一边和他搭话,“附近街上有一家店,做粥点小食,楚医生一起去吃点夜宵吗?”
虽然做一个手术从傍晚到深夜确实有点饿了,但楚泽并不想让陈莜有什么特别的想法,他冲陈莜一偏头,刚想说出拒绝的话,却在看到一个身影时如雷击般僵在原地。
陈莜顺着楚泽的目光望去,医院大厅就是挂号处。医院不像别的地方,无论深夜还是白天,总是人来人往的。有人说过医院便是一个微型的人间,你可以在这里看到世间百态。因为无论身着华衣奢牌还是破衣陈裤,人们总逃不过躺在这儿伴随着冰冷的仪器渐渐停止呼吸。期间的痛苦,悲伤,抑或暂时逃过死神的喜悦,总是多的超乎想象。此时的大厅有因为没钱付宾馆而躺在座椅上睡的正酣民工,也有因为老伴突发脑溢血而哭的痛不欲生的老太太,更多的是抱着发烧的孩子行色匆匆的父母。向外面望去,一个身着黑色风衣的男子吸引了陈莜的目光。
虽然男子用口罩遮住了半张脸,但露出的剑眉和那一双形状姣好的杏眼便让人觉得品貌不俗。男子似乎生病了,脚下的步子有些绵软,眼神也有些疲累之态。普通人身体不适的憔悴放在美人身上,便平添了几分病弱之美。这个男人是可以归到后者的。似乎是察觉到陈莜打量的目光,男子的视线便朝这边望过来。随即也如楚泽般一怔,眸中的疲累之色被惊讶洗去了,随后那双杏眼一弯,一点点笑意便流露出来。
看着林云锦快步朝自己走来,楚泽放在身侧的手微不可察地抖了一下。从电视上看见他和他直接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冲击是不一样的。但也许这个刺激太大了,楚泽反而能够表现的更得体,但他想,更多的原因是因为他不想让林云锦看到他失态的样子,一丁点都不愿意。楚泽跟八年前一样,笑的真诚而又热烈,就像见到久别重逢的好友。
“学弟,好久不见,”林云锦的声音带着浓重的鼻音,不像电视里听起来的清亮。但真人比电视里要更好看一些。他抬手抱了楚泽一下,又像想起什么似的很快放开,“我都忘记我发烧了,传染给你就不好了。”
相拥的那一瞬间楚泽很清楚听见自己的心跳,震若擂鼓。鼻尖弥漫的是林云锦身上淡淡的烟草味和熟悉的若雨后青草般的味道,他有点恍惚,甚至要落下泪来。好在林云锦只是短暂的拥抱了一下便放开了,不然以他多年的刑侦能力一定能察觉自己的不对劲。连再次说出口的勇气都没有。楚泽自己心中暗自嘲笑着自己,面上依旧维持着那个笑容,似一副合适的面具,遮挡住了主人的一切悲欢。“我陪学长吧,等开完药再顺道一起吃个宵夜。”
“吃过药了,没什么用,我来吊瓶的,还是不牵累学弟陪着了,都这个点了。”虽然和这位多年未见的学弟重逢十分欢喜,但过了那么多年,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许久的林云锦还是很客气的推辞了一下。
“我陪学长吧,”楚泽还是那一句话,觉得有些生硬,他又补了一句,“刚好倒时差,我也睡不着。”
陈莜是个识趣的人,楚医生和自己的学长故友重逢,当然也没有她什么事了,她客客气气的和两人告了别,先离开了医院。林云锦推辞不过,也没再拒绝,杏眼弯了弯,便和楚泽一起去挂号了。
深夜的输液室比白天安静的多,林云锦将头靠在医院雪白的墙壁上,微眯着的杏眼显示着主人的困倦。他太累了,自从上次被电视台采访完后回家淋了雨便生病了,但因为处理手上的一桩案子顾不上休息,上了发条似的连续高强度工作了好几天,这才把那窝诈骗团伙的老巢给端了。端了犯罪分子老巢的林警官自己可不好过,压力一从肩膀上卸下去,多天来被自己忽视的身体便变本加厉地向主人讨债,在家里吃退烧药闷头睡了两天后烧不仅没退下来,还往四十度上升。迟钝如林云锦这才觉得不妙,大半夜一个人打了车过来。若不是碰上楚泽,他自己怕也撑不住这一番挂号、皮试的折腾。
想到楚泽,林云锦便偏过头去,楚泽此时正在调着输液的速度,态度谨慎地像在做什么高难度的手术。他好像做什么都是这样,一副很认真且不慌不忙的样子,从高中认识他起便一直这个样子。不过这也是一个难得的好习惯,现在的人都太浮躁乃至急功近利,林云锦觉得和楚泽待在一起会觉得平静舒适,像回到了高中时候那种趴在桌上做着英语阅读的懒洋洋的午后,题目不难,让人有机会享受冬日阳光洒在身上的温暖而又闲适的感觉。那时候觉得时间永远不会逝去,但直到过了一个又一个那样舒适的下午后,这样的日子就和自己再也没有什么关系了。哪怕再怀念,也没有重来的机会。
“怎么发着高烧还一个人来输液,他不陪你一起吗?”楚泽没有抬头,也自然没有注意到林云锦落在自己身上柔和的目光。他开口问了一句,内心怀揣着复杂的情感,他渴望得到某个答案,却又害怕那个答案不尽人意。
“分手很多年了。”林云锦垂下眼睫,遮住了杏眼中一点痛苦的神色。不好的回忆如挣脱囚笼的猛兽一样在脑海中撕咬咆哮,撕扯的他头痛欲裂,他抬起那只空着的手,重重地摁着太阳穴。
楚泽轻轻拿开林云锦的手,代替他按摩穴位,楚泽的手温暖而干燥,手腕处有马鞭草香水的味道,很能让人平静下来。他手劲不轻也不重,恰到好处,林云锦觉得自己的头痛确确实实在这双手下减轻了不少。楚泽似乎是喷了些马鞭草味的香水,味道颇宁神。楚泽抿着那双淡色的薄唇,面上依旧是古井无波的一派沉稳。“我不是有意的,抱歉。”
“没事,又不是什么大事,只是发烧烧的身体不舒服而已。这么多年没见,没想到见到你这么狼狈,你要早几天回来大概还能看到我被采访……”林云锦在那马鞭草的香味中萌生了睡意,声音一点一点低下去,逐渐消失,他头靠着墙,已经睡着了。
我看到了。楚泽心里轻轻地答道。他小心翼翼地收回了手,从自己办公室的休息间里拿出了一张薄毯给林云锦轻柔地盖上。林云锦早睡熟了,均匀的呼吸声因感冒而带着鼻音,却也是熟睡的表现。楚泽这才放心地去仔细打量他,一寸一寸看过他被口罩挡住的半张脸,最后落在林云锦修长又白皙的手上,他忍不住伸出手去碰了碰林云锦的指尖。不同于他人发烧的滚烫,林云锦的手指冷的像铁块一样。楚泽知道林云锦是真的病的严重了,在高中里时也这样,平日身体好的时候林云锦的温度总比别人高一些,反倒发烧了手脚便冰冷了,怪的很。
直到此刻楚泽的心才真正从半空落到了地上。林云锦是真的在自己身边了,而且他的身边没有别人。可是这个念头并没有使楚泽开心起来,心脏像被灌满了铅,沉重又压抑。楚泽曾经多次幻想他们重逢的场景,他甚至病态地希望林云锦失意落魄,越落魄越好。当曾经所有围在他身边的人都远离他,他孤身一人无依无靠的时候。楚泽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拥抱他,拥有他,给予他一切的温暖。可这个念头刚冒出就被自己摁灭了。在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的时候,人容易走上两种极端,一种恨不得世间千般苦楚都被那人一人受了,巴不得第二天那人就死在路上;而另一种人希望他过的好,一丁点苦也舍不得让他吃,看他吃了一点苦头,心里就痛苦的恨不得以身代受。而楚泽正是属于后者。
楚泽在电视上看见林云锦的时候,以为他事业有成,爱情美满。他本以为听见林云锦说和顾西楼分手自己会有多开心,但是并没有。人前显赫如斯器宇轩昂的警督,却一个人深夜吊瓶,身边连一个照顾的人都没有。楚泽坐在温暖的输液厅里,周身却像在水里浸了一遭,冷的让人发颤。
作者闲话:
第一次写文章,这篇文章有些地方和现在制度是不符的,希望大家不要在意,但是如果有小可爱了解的话可以指出来,我下次也好改正。
希望大家可以喜欢这一篇文章。
爱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