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舞会主角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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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到一别墅停下,此时天色已晚。
    司机搀扶着父亲,小奴陪着我,走进门内。
    又是应酬。不过这次似乎不寻常。父亲很少带我来的。
    父亲径直来到一年龄相仿的老板面前,相互寒暄起来,不过话题很快扯到我。
    “这是小女,乐桫椤。”父亲拉我到身边,指着那老板说道,“这是欧伯伯。”
    “欧伯伯好。”我微微鞠了个躬,不卑不亢。
    “果然名不虚传。人云,世间七位奇女子,貂蝉、昭君、西施、玉环、南唐北陆,乐桫椤。”欧伯伯顺口说出来。
    “这……”我想,我的外表继承的是母亲,真正被提名的应该是母亲吧,只是他实在是不为人所知,甚至有人认为父亲一直都是单身。
    接着两位像是忽略了我一般,自己聊着。
    我百无聊赖,端起一杯葡萄酒。
    “女孩子喝酒伤身。”一个声音在身后响起。
    我装作没听见,把杯子凑近唇边。
    一个身影站在我眼前,抬眼看过去,是先前轩儿引荐的那个男子,我从小过目不忘。只是记不得是哪位了,穿上了西服,记不得了先前的打扮。
    如果没有那矢车菊,也许此刻我的心会狂跳不止,但是眼前的他对于我来说只是个见过一面的陌生人。
    “小姐不记得我了?”他似笑非笑。
    我只做他是搭讪的陌生人,不予理睬。
    “看来,我的确没给小姐留下印象。”他的笑却是更深了,从我的手包了抽出一张纸来,“不过,小姐还留着我的名片呢。”
    我这才发现,那个名片被小奴放进了手包里。
    既然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自是不好拨他的面子,随机应道:“别人给的名片自然留着,说不定将来还有劳烦之处。”
    “当然,若不是当初留着令父的名片,又怎么能邀请您来参加我的舞会呢?”没等我反应过来,他接过我的杯子放回了桌上。小心翼翼没有碰到我的手。然后做出邀请的姿势。
    现在的音乐是狐步舞,我的最爱。我将手放在他的手中,滑进了舞池。
    “乐小姐,您最擅长跳狐步舞么?”他低下头发问。
    “不是。”我应对道。虽然我最喜欢的是狐步舞,但是我跳的最好的是桑巴,每次都能令全场的人和我一起舞动。
    我的好友似乎并不相信我会跳桑巴,因为我表面看上去是恬静文雅的女子,从外表丝毫找不到我热情奔放的一面。
    很突兀的,他停住了,我也随之停下来。
    “那么,可不可以欣赏一下小姐最擅长的舞蹈呢?”他一只?长的手抚上下巴,注视着我。
    “好。”出乎意料的我答应了,心中不觉有些罪恶感,桑巴并不适合在这种场合跳,我只是为了惩罚一下父亲的冷漠。
    我拔下发簪,将裙子的下摆挽起来,打了个结。告诉乐器师一首知名的舞曲。
    音乐响起,我以一个旋转起步,尽情的将手链和脚链甩得哗哗作响。
    所有人都停下来,注视着我。
    芳名誉四海,落户到万家。叶立含正气,芳妍不浮华。常绿斗严寒,含笑度盛夏。花中真君子,风姿寄高雅。
    我突然想到了一句歌词,模糊了年岁,舞娘的喜悲没人看见。
    泱泱的以一个空翻落幕。
    当年的母亲,也是以这样的动人心魄之美,摄住了父亲的灵魂。在雪中尽情舞动的她,颠倒了众生,千姿百态在雪地中绽放,迎风回眸,只一个眼神,就足以见她的倾国倾城。
    我站在空荡荡的舞池中央,低着头,脑子里纷乱的想着。
    一只手将我眉前的碎发拢起,我抬起头,是欧文翊。
    一时间羞红了脸,怯怯的避开了。
    恍惚间看见父亲和欧伯伯在远处笑着。
    欧伯伯,欧文翊,我一下明白了其中的关系。
    原来一开始,这场舞会,我就是主角。
    我有一种被骗的感觉,慌忙跑了出去。
    许久听不见身后有脚步声,才渐渐慢下步子来。
    院子了的栀子花开了,香气扑鼻。洁白的花瓣还沾着露珠。
    我想起明天是开学的日子,急忙向门口走去。也不知现在是什么时候。
    我习惯性的摸摸发簪。忽然觉得不对劲,拔下来一看,竟错了。
    这是一株墨兰,风姿秀逸且郁葱,香馥惠芳万花丛。素雅清幽洁尘世,绿叶
    紫荆丽质中。
    我赶紧往回走,换回我的矢车菊。
    还未走到门口,欧文翊已赶了出来。看见他,我转身就走,思负着何时再向父亲讨要一个。手却被人一把捉住。
    我嗔怒的抽回手,说:“欧先生是把我当作轻浮的女子了么?”
    “不不,我没那个意思。”他松开了手,“我只是想把小姐的簪子还回去。”
    我没听清的“还回去”,还是“换回去”,想了想,还是拔下了头上的兰花,递了过去。
    他没接,反倒把矢车菊一并塞在我手里。
    这时,父亲和欧伯伯走了出来,看到这一幕,轻轻笑了笑。
    我顿时无地自容,走过去躲在父亲后面。和他们告别
    坐在回家的车上,我一直没话。
    父亲说:“今日太晚了,回去快些睡吧。”
    我嗯了一声算是答应,提起裙子跑回了房间。
    一个晚上我都没有睡好,索性披上衣服,找出本书看。
    文章的名字叫《青花瓷》,渐渐看得入迷了,把沈牧白三个字放在口中细细品味,别有一番韵味。
    凤眼顾盼生情,临窗诵词品赋。
    这是写兰花的诗句,不知怎的,竟脱口而出。
    我喜欢的植物自是矢车菊,栀子和修竹也算雅兴,只是从未尝试喜欢墨兰,觉得俗气了些,可读读兰的诗,竟读出了美。
    这才发现,母亲自小倒教给我不少兰的诗句。
    一时兴起,来到桌前,挥笔泼墨,一株兰花跃然纸上。
    细细的提上字,幽兰叶秀乔林下,仍自盘根从草旁。纵使无人见欣赏,依然得地自含芳。不由得笑了。
    想起了一张脸。
    忽然想起了母亲生前的一句话:“我这一生,尝尽苦楚,且不要相信任何男子,世间难有常情。此情绵绵终有绝期。”
    手一抖,搁下了笔,咬破了手指,滴下了一滴血在兰上,犹豫了一下,还是撕破了这幅画,将我那初开的情思也一并扔进了纸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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