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番外篇)托尼:“汤尼咖啡馆”的真相(第一部分)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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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篇)托尼:“汤尼咖啡馆”的真相(第一部分)
    我叫托尼。T、O、N、Y,没错,Tony。
    我就是之前故事里的“路人乙”——现在你们知道了。
    我是在2015年春天到瑞士的,准确说,在巴塞尔一家银行总部做大客户公关。银行是私营的。在这里大部分有实力的银行都是私营,古老而庞大,像一个老而弥坚的帝国。之前,我从事的行业是广告。
    我太太一向认为,一个男人整天在广告圈、时尚圈混是没多大出息的。她忍了我很久,终于忍不住了,死乞白赖要求我改弦易辙,脱离那个在她看来纯粹是不学无术的行业。
    为了要不要改行,要不要离开上海,要不要进入我一窍不通的金融圈,我跟太太作了小一年的斗争。最后的结果,不说你们也知道了……而通过这件事,我也知道了凡是女人下了决心,等于下了最后通牒。
    我进入金融业全靠我太太的一路引荐。
    顺便剧透一点,我太太比我大七岁。中国传统的说法叫“大娘子”。欧洲人不讲究这个,马克龙娶了长他24岁的中学老师,被国人称之为“伟大的爱情”。
    …………
    和《北窗》故事里一样,我到瑞士的第一站是苏黎世,然后从那里坐55分钟城际列车去巴塞尔。我将在那里工作、生活。十年?二十年?我不清楚。抑或在那里终老。
    之前我一直不大知道,有国际航班连接火车的联票。在飞机上还一个劲琢磨,到了苏黎世怎么继续下一站行程?后来我睡着了,睡前念叨的一句话就是Crossabridgewhen——船到桥头直会直!
    必须说明一下,我是从新加坡乘瑞士航空飞抵目的地的。从樟宜机场到苏黎世国际机场,飞行时间13个小时零20分钟,这真是一段漫长而枯燥的旅程。出廊桥的那会儿,金发碧眼的地勤小姐主动上来检票,并告诉我,我的行程并没有结束,下一段将在机场换乘火车,联票通用,而我的行李将由航空公司负责直接送往巴塞尔。这让我觉得有点好玩,我一路琢磨的事原来是这么简单。
    苏黎世的火车站在我看来略显陈旧。你们也许都有这种体会,到过上海、新加坡这些地方,看欧洲任何一座城市都有些老旧。它们是以便捷度取胜的,时间久了,你会觉得,在光鲜和便捷两者间作取舍,权衡再三后你最终会选择便捷。
    我在旧旧的苏黎世火车站坐下来,等待火车把我送往下一站。那是条微凉的长椅,当时我的心情有些落寞。这和《北窗》里皮特带着他的小情人流落到此地的情形,何其相似乃尔?如果没有亲生经历过,你不会理解这种落寞无依的心情是打哪儿来的,又怎么会生成。
    我感到孤独,不知道明天等待我的是什么?也许什么都没在等我,Takeonestopandthinkaboutwhatitmeans——走一步看一步。迈出一步,想想这意味着什么。然后,一步一步走进自己的生活,走过人生的下一站。
    我想Jason初到苏黎世时,心里想的也是这个。我们是同龄人。
    Jason到苏黎世后,和皮特坐的那条椅子,是不是就是我坐的那条?我以为极有可能。因为车站上似乎并没有更多的椅子。
    …………
    巴塞尔火车站有人接站,是银行员工。华人,来自香港的小唐。一个有点婴儿肥的靓仔。
    小唐开车送我去住处的时候,对我说,总觉得新加坡和香港很像,很接近。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跟我套近乎?我说,其实两地之间要飞三个多小时,也不算近。多半是因为新加坡华裔大多来自广东、闽南,生活习俗和香港有某些相似。许多人其实分不清新加坡人和中国香港人的差别。
    他问我的祖籍是不是也是广东?我说,不是。“那是哪里?”我说,北京。“我生在北京,在新加坡读书,后来又回到北京。我来瑞士前的最后一份工作在上海。”我把个人履历陈述得简洁而清晰,不带多一个字,像应聘面试。
    哇哦……小唐转脸看了我一眼,也许是觉得我好有经历。
    “其实我们大多数香港年轻人对北京、上海是比较陌生的。”小唐说。“只去过广州、深圳。”
    他是不是对我有点崇拜?好像有。
    …………
    我其实并不是要讲我自己。我的事是另外一些故事。在这个“番外篇”里,我想讲的是和《北窗》有关的事。
    我到巴塞尔后,住在银行替我租的公寓里。那是在主城区,也就是被当地人称为“大巴塞尔”的那地方。隔着莱茵河,是“小巴塞尔”。
    我初来乍到,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下了班,便常去莱茵河的“右岸”——小巴塞尔。一是因为那儿餐馆多,我可以沿河坐下,边看风景,边享用晚餐。间或还可以吃顿中餐什么,换换口味。再则,我比较喜欢那里的氛围,很古老,很文艺,很欧洲。
    我第二次去右岸,就发现有家咖啡馆用的是华文店招——“汤尼”。当时的判断是,老板不是中国台湾人,就是新加坡华裔。因为,TONY,在中国内地通常对应的华文是“托尼”,而不是“汤尼”“唐尼”“汤米”之类杂七杂八的不规范读音。只有在中国台湾或者新加坡之类的华语地区,TONY才有可能被译为“汤尼”。
    让我感兴趣的是,在这地方,有家咖啡馆竟然和我的英文名重合。随后想想也没什么大不了,全世界叫Tony的男生多如牛毛,一抓一把,纯属巧合而已。很长时间,我并没有走进这家咖啡馆,因为我对华人煮的咖啡没什么向往。
    大约是那年秋天,我们在一家名叫“喜福会”中餐馆聚餐。那时候我已经结识了几个当地的华人朋友。席间,偶然聊起,说“汤尼”咖啡馆老板是来自新加坡的华裔。朋友说,那是你老乡诶,没准还沾亲带故。我说,是吗?什么时候去会会,认认是我家哪门的老舅。朋友都知道我从新加坡来,用的是新加坡护照,至于北京、上海那些城市,知道我挺熟,说起哪个区,哪条道,我都晓得,可是一个在全世界漂的人,谁没几个除老家以外的熟络城市啊?
    “去会会”只是当时随口一说,没太当回事。
    圣诞假期来了,当地人拖家带口,一出去度假就是十天半个月,加上巴塞尔开始下雪,整座城市就像空了一样。我在公寓里待久了,就想出去透透气,自然而然就走到了我喜欢的右岸。于是,我第一次推开了“汤尼”咖啡馆的门。
    我不记得第一次去“汤尼”家时,盛誉这小子有没有在场,就是我《北窗》里设的那个“路人甲”。反正之后好多次,都有他在场,就像福尔摩斯和华生一样,形影不离,缺一个就觉得聊不起来。顺便说一句,盛誉和华生一样,还真是当大夫的。不过,盛誉从事的是心理治疗,在我眼里,这一行是靠嘴皮子挣钱,不像华生参加过第二次阿富汗抗英战争,挨过枪子儿,好歹有过一段拿得出手的前史。
    我带着巴塞尔初冬的寒气推开咖啡馆门,老板从吧台后面抬起头来,对我好生一番打量。当时,门楣上的撞铃“叮咚”直响,好一阵凌乱。我不知道是风的缘故,还是我愣头愣脑把它给撞了。
    我想,老板盯着我看的原因,不外乎有三:首先,我这快一米九的个子,竟然在大冬天穿了条齐膝短裤,太扎眼了。卫衣上的帽子倒是严严实实罩着脑袋,好像脑袋是自己的,要善待,两条腿则是跟旁人借的,是不是会冻到,不必理会。再说,拉上卫衣帽子,给人的感觉多少有些阴郁。
    其二,因为我是个亚洲人。这地方亚洲人不多,突然见了张陌生的亚洲脸,自然会多看两眼。
    其三……当时,我从老板眼睛里一定是看到了第三个原因,但是是什么,我一下子有点分辨不出来。
    其实,此地男生冬天穿短裤的不在少数。从生理条件说,他们不太怕冷。除了短裤,大冬天其他衣服也穿得很单薄,还喝冰水,说明体内热量够大。加之欧洲男孩大多有结实的小腿,夏季晒够了阳光,肤色黝黑黝黑的,够炫。运动型男生不穿短裤,不露着,可惜了,管他什么季节。这一点其实蛮符合我的,我从热带国家来,习惯于衣着简洁。在上海工作时,只要不在公司上班,平时泡个吧啊,去趟超市、约个饭局什么,我都是短裤。即便在人们穿秋裤的季节,我依然是短裤、打底衫加一个外套。公司的哥们调侃我,说总能在我身上看到海洋性气候特征。我说,你们不就是想说我像个打渔的吗?同事说,往上追溯,你家祖辈没准还真是新加坡打渔的。我不跟他掰扯,心想,说我祖辈是大栅栏撂地摊的还有几分可能。打渔的,一点可能性都没有!
    扯出去,再扯回来——
    我瞅着“汤尼”家老板,其实心里也犯嘀咕,也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首先是这老板帅,出乎我意料的帅。那一口络腮短頾特讲究,全身上下透着一种冷峻的气质,很直男的那种。这模样像开酒吧的。开咖啡馆,匹配度有点低。
    其次,这老板见了我居然没有“笑脸相迎”。按理,我第一回光顾,又同是亚洲人,老板应该表现得很热情。冲着你的热情好客,没准往后我还得常来。可是,这老板没给我一丝笑容,除了眼睛里一不留神流露出来的惊讶,毫无跟客人套近乎的意思。我甚至觉得他一直盯住我看的眼神,有失礼貌——不就是穿了条短裤吗,至于这么一脸狐疑吗?
    再是,当我喝上咖啡的那会儿,我脑子一激灵,突然意识到像是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人,可怎么也想不起来。
    我把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告诉誉子。誉子没当回事,说你想不起来,说明这人在你过往的生活中并没有占据什么重要位置。说不定在某个场合打过一照面,说不定你把他跟谁谁谁弄混了。人的一生,这种事多了去了,想不起来就别想了。
    “或者,”誉子又继续发挥:“你们前世有缘,今世远渡重洋,老天安排你们在地球某个犄角旮旯相遇,可是你喝了‘孟婆汤’了,不可能再想起来了!”
    我掂量,这事大致如此,誉子说得没错。
    假期真长,天气也越来越糟,我去“汤尼”咖啡馆的次数倒是多起来。一是因为快下雪的样子,我也没地儿可去;二是,我心中老有个结。
    在这个“似曾相识”的结没解开之前,“汤尼”家对我来说充满了诱惑。
    (“番外篇”依然分为三部分连续更新,到那时候,故事真的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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