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清代御史封章弹劾案件处理一例:刑部尚书薛允升的大臣风度三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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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史遇春
    三
    接下来,就是审讯薛公子。
    那个时候,薛公子还是清廷的内阁中书。他上堂之后,递上自己亲自书写的供状。供状措辞严谨,承审官看后,没有可以穷追究问的着手处。
    审问没有结果,无法继续,只能再提审薛公子的仆从。
    薛家仆从的供词,没有准心、游移不定。
    承审官员对此案审理了好多天,没有发现任何不法的端倪、没有查出一点可用的证据。
    因为这样,同台御史竟然指责承审官员瞻前顾后、徇顾私情。
    说到这里,可以看看当时官场上的风气,台谏官员以摧折朝廷的大员为快事。只要是台谏官员盯上朝廷大员,马上就会有御史上疏弹劾。一本奏摺弹劾不倒,其他御史会再接再厉。
    基于这种风习,承审官员中与弹劾官员同部为官者,在处理案件时,尤其感觉到左右为难。断定有罪吧,没有证据可以支撑;断定无罪吧,同部弹劾者的脸上挂不住。
    这件案子,审来审去,没有结果。正好有一天覆审,薛家的仆从不知怎么了,大大地闹起了脾气,当堂顶撞承审官员。承审官员大怒,责笞薛家的仆从二十鞭。薛家的仆从白白吃了一顿鞭子,但是,案子还是没有头绪,无法了解。
    这件事进入了瓶颈阶段,进退维谷。此时,同朝的官员开始议论纷纷,对此事有所不满,说是查办太操之过急、失之躁进。
    最终,还是没有审理出结果,只能以查无实据向上覆奏。
    关于这一案子,平心而论,冶游狎邪的事情,薛公子当然嫌疑很大。但是,因为时过境迁,根本就找不到证据,所以,是没有办法定案的。但是,那个时候,台谏官员党同伐异的成见已经很深了。而且,这一时期,台谏官员的势力正高、气焰正旺。所以,在处理这一事件时,承审的台谏官员如果不动刑鞭打薛家的仆从,这个案子就没办法收场。
    用一个不恰当的俗语,所谓打狗也要看主人。
    虽然薛尚书的案件审理后,没有实证,无果而终。但是,鞭打了薛家的仆从,也算是杀了薛尚书的面子,施了一个下马威。
    笔记作者何刚德参加了薛尚书弹劾案的审理,当然也会被看作是施威的人员之一。按照一般人的思维,如果薛尚书是那种斤斤计较、睚眦必报的人,当然会迁怒到何刚德。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何刚德与薛尚书平常没有过往来。偶然间,有一天,何刚德与薛尚书碰巧一同被内廷召见。在板屋内少侯时,两人碰面了。
    因为没有往来,所以大家都先客气一番,互相致以“久仰”的问候话语,在礼数上也非常周到。
    因为侯召间隙较长,两人就谈起话来。薛尚书知道何刚德在吏部考功司任职,他就畅快地谈起大清律例和处分则例来。为什么会谈到这个,因为这个与考功司的律例有重合照应的地方。两人相谈甚欢,因为大家都对所谈话题非常熟悉,所以,在说到具体的律条和案例时,还能够互相补充。就何刚德的观察,薛尚书对律例的熟悉程度,真可以说是毫发不爽。
    两人谈得津津有味,薛尚书也没有因为何刚德曾经承审弹劾自己的案件而对何刚德有所保留、有所忌恨。
    由此谈话的过程,大臣的风度,粲然可观,真是迥不可及啊。
    就这件事情,从另一个方面反思,何刚德最后感叹说:
    那个时候,朝廷的纲纪还没有废弛,国家的纲维还在,官场上的政事还算清明,即便是有纤芥之微的瑕疵,也难以逃脱严厉的指摘。这样的状况,想一想,都让人不禁神往啊!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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