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大清王朝的外交内斗:阻开铁路的外交官刘锡鸿纪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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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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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全面了解一个人,就一定不能囿于个别事件。人是复杂的,世事也是复杂的。关于刘锡鸿的部分行事,关于大清王朝的一段外交内斗,至此,已基本说完。
意犹未尽,为了全面了解刘锡鸿其人,这里,再简单说说他的思想主张。
据说,刘锡鸿有一枚刻有“儒侠”二字的印章。就此一端,多少可以看出,他的一生,有一种“以儒家思想解救乱世”的志向。
关于刘锡鸿极力谏阻中国开建铁路一事,平心而论,他的反对,并不是胡搅蛮缠,并不是信口开河。关于此事,后世多有非笑甚至是耻笑刘锡鸿者,真实了解刘的想法之后,或许,那种道听途说的笑声会小一些、会收敛一些。
其实,关于此事,刘锡鸿的一些说法,也有他的道理在。比如,他指出:铁路的修建,可能会便于外国列强控制中国,使国家丧失主权。仔细想想,在当时国力衰弱,列强环伺的情况下,确实存在这种隐忧。另外,刘锡鸿还指出,修建铁路,需要大量向外国借款,一旦经济被人操控,国政就可能被人掌握,这似乎也不无道理。刘锡鸿说:
“囊者英法构衅,屡获逞于海隅。然而未敢深人者,即以道途阻修,运炮运粮,两皆易窒之故。今奈何自失其险,以延敌哉?”
(以前英法两国制造事端,多次在海上得逞。然而,他们之所以不敢深入内地的原因,就是因为道路不通,行程遥远,他们想要运进大炮、运进粮饷的道路被阻窒了。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还要修铁路,要自行丧失天险而引贼入室呢?)
后来的历史,也的确印证了他这一担忧的正确。
能够在国家大考中得中一席,能够在郭嵩焘的幕府之中被施以青眼,刘锡鸿自有他过人的地方。我们可能会不喜欢一个人,但是,我们要有发现任何一个人优点的胸怀。
其实,刘锡鸿的思想并不是一无是处,他也有值得大家学习和深思的地方。比如,关于吏治,刘锡鸿深受儒家思想影响,对晚清吏治的黑暗现状,他痛心疾首,并提出:
“故今日之事,为吏者当以顺治,是诸辅臣为法,代幼主以遵成宪,毋忘综核名实之严,然后国威可以复振,非然者,筋脉日益弛缓,寸步将必难移,惟僵仆,以任人陵虐已矣。”
(所以,今天的各项事务,作为政府的管理者,我们应该让社会井然有序,和谐安定。诸位辅政大臣制定法度,圣上虽然年幼,但是,大家要代圣上遵守既定的法令、规定。千万不能忘了,一定要严格考察核定计划与执行是否相符合、口说与行动是否相一致。只有这样,国威才可以重振;如果不能这样,就会使国家的纲纪日渐废弛,使得国家日后寸步难行,最终只能僵硬倒地,任人凌虐。)
“见上所为,赏罚者一,皆不拘情面,不关毁誉,不杂恩怨,不任素性,爱憎不因偶然喜怒,乃知求荣去辱,只此化恶善一途。”
(参照以上的做法,那么就必须奖赏与处罚标准统一;不能有所偏私;不能因为情面而受限;不能因为关心个人声誉的好坏而算计;处理事情不能掺杂个人的恩怨;不能因为个人的性情而不顾法规;爱憎有道,不能因一时的喜怒而轻率从事;一定要有荣誉感,一刻也不能少了羞耻心;这样,才是处理大是大非的、分别善恶的正确途径。)
关于吏治问题,刘锡鸿不断思考,他甚至还提出了解决的办法。例如裁撤冗员,以礼驭吏等。
“择枢臣之忠清刚正者,省去别项差使,专核吏、兵、刑三部,议处事件,而治其询纵滥保之失。”
(在枢机大臣中选择忠诚、清廉、刚直、正派的人,不能让他们兼别的差事,就让他们专门审核查验吏部、兵部、刑部的事项,以此,来专项治理这三部当中的徇私枉法、胡乱放纵、随意保举等缺失。)
“是非悉当默险能明,人人有所惩劝,以效其才能,亦人人无可干求,以养廉耻,则牧民驭兵两大政,自然日有起色”。
(是非对错,都应该在任何情况可以判别清楚;所有人都知道有功必赏,有错必罚,那么,大家就可以人尽其才;所有人都没有钻营投机,攀附徇情的路子,这样才能让大家有廉耻的观念。如此下去,抚育百姓、掌控军队的两大实政,才能慢慢有所改观。)
刘锡鸿还指出了人民素质与国家富强的关系:
“英之众庶,强半勤谨,不自懈废;商贾周于四海,而百工竭作,亦足繁生其物,以供憋迁之需;国之致富,盖本于此。非然者,火车轮船,即能致远,而可贩之货,国中无从造而成之,金币究何如人哉?”
(英国的民众,大都勤劳谨慎,他们不会懈怠而不做事;英国的商人遍布四海,这个国家的其他行业都竭力劳作,可以保证人民的生存,物品的繁富,也可以供给出现破败时的用度。这个国家的富裕,原因就在于此。如果不能这样,即使火车轮船可以行进很远,那些贩运来的货物,本国无法加工生产,钱再多,又有什么用呢?)
除此之外,刘锡鸿也是提出民间开矿设想的第一人。
到了英国之后,刘锡鸿的思想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例如,他称赞君主立宪制:
“无闲官,无游民,无上下隔阂之情,无残暴不仁之政,无虚文相应之事”。
(没有闲散而无所事事的官员,没有游手好闲不事劳作的民众,官民交流畅通无阻,没有残暴不仁的国政,没有虚假客套、形式泛滥的应酬琐事。)
通过与马格里、博郎、井上馨等外国先进知识分子的思想交锋,刘锡鸿也打开了眼界。通过与博郎的辩论,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先前反对船舰的看法:
“事理无穷,因乎时势。如人之一身,疾病未起,则补养元气,自可退外邪,此一理也;疾病一起,不先祛外邪,而惟言补养,则其病终不可廖,此又一理也”。
(事理是没有穷尽的,一切,都和时势密切相关。这就像人的身体,没有病痛的时候,注重补养,使元气充足,那么,外邪会不战而退;一旦生病,那就不一样了,如果不先祛除外邪,只是一味补养,那么,病痛始终是无法治愈的。)
另外,他对领事裁判权提出了看法:
“倘照理藩院刑法,参酌变通,以圈禁代流徒,以罚款代笞杖,定为专例,以治外国寄居商民,亦未尝不可。”
(假如只是按照理藩院的法律规定,参考相关事实,进行变通之后,用圈禁取代流放,用易科罚金取代肉刑,并把这个定为专项条例,用这样的法规来治理侨居、寄居中国的外国人,似乎也未尝不可。)
关于刘锡鸿的话题,到此,画上一个句号。
读者可广阅相关书籍,继续全面深入了解相关事体。
(全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