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十、落红不是无情物+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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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白。讣告,大将军为国捐躯,战死沙场。
契家英一身缟素,双眼红肿,泪流满面。黄色的火纸飘起,熄灭了火焰,涅灭在空中。像是捏破无数幻灭的泡影。
“皇上到——”
一声高贺的沙哑,契君一身明晃晃的黄服。
走至灵堂前,披上同样素白的丧服。
空荡荡的灵堂,荒芜的可怕。契君扫视一圈四周,皱眉道:“大将军的遗体呢?”
“回皇兄,秦二公子尸骨未寒,我们决战至函谷关。汗国的援军便追了上来,放箭火烧。”语至末,家英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已是泣不成声。
众人皆是唏嘘不已,这毕竟是秦家的二公子。
秦大将军一生为了契国兢兢业业,鞠躬尽瘁。
却不想到老了,就连二公子也为国惨死。
契君叹了一口气,他和秦战戟虽然是不对付,为了汗国的一个女人,相互是情敌。如今听到他惨死的消息,也止不住心头一酸,毕竟是为国捐躯。也是为了保护这天下黎明百姓,在天下大义前,不禁锁紧眉头下旨:“那便追封大将军——”
“且慢——”家英妹妹,递上一封书。众人皆是望去,契国公主朗声道,在这空荡荡的灵堂,铿锵有力,“战戟大将军,临终前将这封书信托付给我。”
“他不求荣华富贵,不求光宗耀祖。秦战戟最后的心愿是,求皇上赦免汗国的三公主。让落藜在契国可以有一席容身之处!”
语罢,家英妹妹郑重跪下。
双手抱拳,恳求皇兄。众人皆是一惊,秦家的二公子刚毅正直一生,师承良好家风。没想到临终之时,竟然是放心不下一个女子。
关于先皇帝曾赐婚的落藜,他们也略有耳闻。
听说是汗国的间谍奸细,先帝驾崩后,被当今的圣上下死令追杀。落藜曾逃婚与契君的大婚,若不然早已是当今的宠妃,甚至皇后。
这本可以成为一段两国联姻的佳话,却不想弄巧成拙。
如今竟到了这般田地,竟让人唏嘘不已。
可——大将军生前的遗愿竟是如此。求皇上赦免落藜!他们心知秦二公子一向的为人,他若心系藜,信任器重她,藜便早已洗脱了刺杀先帝的嫌疑之名。如今他们也纷纷下跪,为了大将军的遗愿。
好歹秦战戟是为国捐躯战死,沙场死而后已。
“求皇上,看在大将军的情面上——赦免汗国的三公主落藜!”
群臣纷纷跪地,长跪不起。为了大将军秦战戟的壮烈牺牲,同契家英一同朗声请愿!契君一时间心中翻涌,五味陈杂。
竟拂袖而去,留下群臣跪了一地……
寒风猛地灌进来,大殿内的窗户清晰可见。
契君的脸上涨得通红,喝的醉醺醺,竟不知是悲是喜。原来,他真的爱她,远比自己更爱她。两个情敌之间,自己却输了。
以前,他不明白落藜,恨她为什么不选择自己?
如今,他明白了,战戟真是个好男人,值得托付。
至少,他死的的那一刻,还牵挂着她……
而他自己,却痛恨藜的背叛。憎恨汗国的三公主!
他恨她,欺骗他,玩弄他,践踏他的感情,踩着他的真心,至今也无法原谅她。而战戟包容她,爱护她,与她相伴。
明知她是汗国的奸细,也愿意和她重新开始。
不在意身份,跨越种族的隔阂,这份感动让他也止不住动摇。
所以,秦战戟才会是胜利者,他自己才是那个输家。
一直,嫉妒着赢的人……
这样的夜晚有寒风吹过,让他又想起了那天晚上,有落藜温婉为他关窗,叮嘱他喝酒伤身,那时他还不是皇上。
她漆黑的瞳孔,宁静如玉。
总是温婉动人,却又有好似淡泊的疏远。
在他的身边,却总是带着一丝温柔的疏离……
一道红色人影闪过——
“谁?”契君喝酒猩红的眸子,多想,她像那时的他出现一样。有琴身陪伴,温婉动人,哪怕是为了刻意接近他而装出来的温柔。
红色的身影,出现在屏风后,走出来。
是家英妹妹,他自家的妹妹……
他兀自笑笑,自己的妹妹总是那么的明亮耀眼,他不会认错她。换下白天的素装白缟,此刻她一席劲装,又浓烈如朝霞。
她似乎永远都那么生气蓬勃,都不会有悲伤。
“哥,你还爱着她对吧?”契家英双眼红肿。
契君,一时间,不知如何答复,不可知否。
“就如,我还爱着战戟,就算他已不在人世,我也爱着他。哥哥的心里,也还爱着落藜,哪怕……她曾经背叛过哥哥。”
家英的眼泪流了下来,她抓住皇兄的手。
眼中,是从未有过的执拗……
“正因为你还爱着她,所以才无法原谅。”家英手心里的温度,灼热了他的呼吸,触碰心底最深的那根弦。
有无数的情愫翻涌,契君呼吸一滞。
他还爱着她吗?所以才无数的追杀。
放不下,想见她一面。释怀不了,也原谅不了!
“如果是那么一个无关的人,就无所谓了。这一次,听我的,哥哥放手吧,去成全秦战戟和落藜吧,让大将军在天之灵得到安息吧。”
家英的眼泪,同样流下,烫痛契君想要为她擦拭的双手!
※※※
竹林外。
小木屋,有炊烟袅袅升起,又到了寻常人家做饭烧菜的日子。一袭黄色的丝纱,一个妇人的包头巾。
肌肤雪白如玉的女子,生疏扇着柴火。
藜的脸上,染上了一些灰扑扑。
“炉子烧好了没?”一个砍柴的少年,有着刚毅的身躯,身长一尺八。十分的硕大,轻松将一捆柴火扛在肩上。
轻飘飘,好似一对纸。
少年有着武士之后,将帅之才。
一看就是出身武将世家,有统领大军指点江山之才。却不知为何隐姓埋名在这里,和一名绝世弹琴的女子,扮作普通人寻常打扮。
“皇上已经赦免了你的罪过,现在你可以自由活动了。”少年便放柴火,边漫不经心的说。
“还不是托你的福,在契国才有一处安逸的容身之处。”女子伸一个懒腰,偎依在少年放柴的手,挽着他的胳膊。
“梨儿去哪儿了?”秦战戟环顾四周。
“去集市买布料。”藜依旧温婉,轻言细语。
“你就不怕汗国追杀你!”男人卸下包袱,边砍柴,边小声打趣。
“不是——还有你吗”藜停下手中的农活,略有沉思,小声叹一口气,“父王追杀我们的下落,要是知道我们在务农,必然很生气。”
“是是是,我亲爱的夫人。不该让尊贵的公主屈尊劳作。”
藜被他的话,逗笑了,扑哧笑出了声:“哪里有什么公主,现在不都成了平民百姓?”
“话说,你让梨出去买布干什么?”秦战戟岔开话题。
“你的鞋子都破了。”藜瞟他一眼,脸上飞快飞起了红晕。
每日在田里劳作,秦战戟的鞋子,总是不经穿,藜笑道:“粗活女孩子家做不了,女工还行,想给你做双鞋子。”
“所以,干脆,我们再生几个孩子,把他们的布料也扯回来!”秦战戟一把自身后拥住藜,尘烟袅袅,他们还有很多的未来!
男人搂住她,夕阳西下,半边山染上了云彩。空无的山谷,人迹罕至,云雾缭绕,山青绿竹,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每一天都是,崭新的希望。
今天过后,还会有明天……
他们会有每一个朝阳,和晚霞,在这里度过一辈子。等他们的孩子长大了,他就会教他们武功,让孩子去保护藜。
在远处的山巅之上。
有一个贵不可言的皇族气质的男人,远远的望着这里。
福公公低眉顺眼道:“皇上真的不去打扰他们。”
契君笑笑,转身打道回去:“走吧,还有一堆公务等着要处理。烦死了,他们那么安逸,两个人的小生活。”
自那日契家英打开他的心结后,他便颁布了旨意,下令赦免汗国三公主的罪责。
秦战戟身亡后,担心落藜的安危,他本想去寻她。
却不料,被他发现这样一块小天地。藏身于山水之中,寄情于天地之间。归隐田园居,不问世外源。
梨花树飘落,山清水秀。
有小桥流水人家,琴声幽幽。
我们就装作不知道吧——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全卷完)
2025年9月15日12:01:01
叶美茜
尾声•后记
这本小说是十五岁写。
是的,你没听错!就是15岁写的。14岁想要成为一个言情小说家,那个时候受明晓溪影响的文风颇多。
特别爱看她的——《烈火如歌》!!!!!!!!!
在本人写的《穿越之和前世的自己谈一场华丽的恋爱》中也有提过,因为看这本书看到了入迷而忘记家里来了客人。
等我把书看完后推开房门,客人早已不见踪影。
这本书给我的启发和印象很深刻,其中,等了烈如歌一世的银雪,淡淡的忧伤,幽幽的琴声,让我念念不忘。
然后我就很想写那么一个女主,女主也要会弹琴。
但是和银雪不一样。银雪是淡淡的哀伤,至死不渝的爱。冰清玉洁,风华绝代。雪花在他的白衣襟似有灵动的幻化。
他很调皮,一抹灵动,琴声像有生命那般。
似像,雪花会俏皮的眨眼……
有月下的空灵,白衣如雪。
而我所构思的女主,似像梨花。她心思敏捷,缜密,不是不善言辞,而是将喜怒哀乐都蕴藏于心间的城府。
因为她是汗国的间谍,所以从来不喜形于色。
是一个城府极深,温婉淡雅如梨的古朴女子。
梨花飘香,洁白如素。
盛夏盛开的梨花,她一回眸,倾国倾城,曲声耀眼,可是她不能做那么一个。耀眼的存在,所以收敛了自身。
梨花淡淡。人如其名。
落藜,草本生植物。不起眼,不出色,不耀眼。却如梨花的清香一般,淡淡的让人离不开眼,古朴而端庄。
这便是她形象的由来。
关于契家英。
她的形象是取自于《烈火如歌》的烈如歌,15岁那一年,我喜欢作者笔下。银雪和烈如歌,烈火山庄的故事。
鬼魅的暗夜罗。温暖如玉的玉自寒。
至于深蓝的战枫,我一直怀疑,作者是不是参照的风云里的步惊云?
因为我读的时候一直就是带入步惊云的形象。深蓝色的泡面头。红色的披风,哈哈哈!
所以本文男主,叫秦战戟!秦家军,二公子,至于为什么叫战戟,当然是在查字典的时候翻到了一件武器。
因为这是一个宫廷筹谋文。武将之后所以出战戟!
然后刚才契家英的形象也说了,就是参照烈如歌的红色衣裳形象,黑白分明的眼珠。执拗倔强,敢爱敢恨的性格。
但她肯定不是她,不是烈如歌。
明晓溪的烈火如歌,写的人间烈火,冥界暗河,前面还有一句,天上银雪。但我写的宫廷文,契国将军之后秦战戟和汗国三公主落藜。
两部小说人物的主角都不一样,背景也不一样。
场景也不一样,怎么可能契家英——是主角?
所以契家英的存在。是为了衬托藜。
她的敢爱敢恨,性格分明。衬托藜的心思缜密,城府冷静,不能喜形于色。她的勇敢无畏,不是藜不能,而是,作为汗国的间谍,她必须冷静理智!
她也想像平凡的女子一样。可是她不能。
她的感情,她的心思,她的算计只能埋藏于心间。
藏于琴声之中,而唯一走进她,懂她的人是秦战戟。
好了,故事到这里也趋向于完结。最后倾向于圆满大结局。这个故事是15岁写的,所以真的有很多很幼稚的措辞。当时的文笔也不是很好。
但是还是很努力的,偷偷藏在抽屉里的笔记本——拿着笔杆子一笔一画在认真地写,不清楚的成语在翻字典查。
我喜欢言情小说里的意境。不是风花雪月的爱情。
而是风花雪月中的浪漫,潜藏在月下的温柔。
写这部小说的一年是十五岁,而且它的时光也用了十五年。第1次是在初三毕业的那一次夏天。兴趣来了无意的提笔,开始动手写。
后来大学,又续补了一段时间。
然后因病不得已停更。
然后参加工作,续写。
又因为干眼症停工,有很多空闲的时候,但是不能写。后来总算找到了干眼症的解决办法,想到了用墨水屏的办法。
可是长期打字,手指的腱鞘炎也受不了。
又停更,后来终于又想到了语音输入法。
可语音输入了十几万字,念得我心疼。
然后,又停更。又在解决语音输入心疼的问题。
现在想着要不要买一个彩墨屏来解决语音输入。
作者真的是好惨啊-_-||就这样写文路上,就这样写写停停,断断续续,但也总算是靠着自己长期的毅力坚持,总算把小的时候写的文给一点一点补全了。
我最觉得,吸引我对小说长久热爱。最大的动力是——小的时候,怕没有喜欢的文可以读,就只好自己提笔写。后来再大一点,就觉得要把以前的故事给写完,写个圆满的结局。要还给小的时候一段梦想。
写文的路一直很漫长,也很美好……
但愿这条路我们能一直走下去!
爱你们的美茜,永恒不变。
作者闲话:
今年2025又把《烈火如歌》重新读了一遍,曾经喜欢明晓溪,为明晓溪的烈火如歌打c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