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我有喜欢的人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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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的陆顺在吃完饭洗完澡后,不知道干啥。想起同事没有解答他的疑惑,就又燃起了对那个问题的好奇心。他随便擦了几下头发,坐在他买了六年的老电脑旁,打开浏览器,想输入gay这个单词,却不知道怎么拼。
    他用同音的拼音代替,在某度的搜索框输入“什么是gei”后点击确认。老机子之所以被称为老机子,是因为它那慢得让人想抖腿的速度,这奇慢的速度却和陆顺的性格相配。他看着鼠标旁的蓝色圈圈发呆了三十秒。
    搜索出的第一词条告诉他,单词的正确拼写是gay,重新输入gay,又发了三十秒呆他终于找到答案。
    搜索出是个中英翻译,这个外语单词的意思是,同性恋者(尤指男性)。
    Out很久的陆顺看到这里,又不确定同性者恋是否如他猜测的那样,搜索了下,发现就是字面意思,是一种性取向的说法,和异性恋者相对。
    然后又看到某科解释说,是自然社会中的正常现象,只是比较少,又因为以前很多人将这类人视为异类而仇视厌恶,他们就普遍通过隐藏性向来保护自己,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思想的进步,大家也开始逐渐了解和接受这类人。
    后面又说了一些历史什么的,陆顺没兴趣看,他觉得已经知道这个词的意思就不需要了解历史了。知道了想知道的后,陆顺打了个困倦的哈气,摘下自己的防蓝光眼睛,就上床睡觉了。
    这一天,很久没做梦的陆顺做了个梦,和他约会的女朋友突然变成了凌施,他正要问你是不是凌施的时候,女朋友又变了回来,然后他就醒了。
    醒来的陆顺用手臂挡了下顺着未被遮挡的缝隙撒在他脸上的阳光,静躺了两分钟,醒了醒神,起床简单洗漱下后,就趿拉着拖鞋下楼去买早餐吃。
    陆顺住的公寓楼临街,下了楼走几步转个弯就有家早餐店,开十几年,店家是对中年夫妻,人很和善,做事利索,卖的早餐餐点美味,价格也比别的地方低,所以附近居民和离得不远的人都愿意来他家吃饭。
    陆顺早餐点来的,店里人却不多,逢周末人普遍起得晚,还有的人直接就跳过早饭。他的作息已经养成很多年了,工作或不工作的时候都是六点起,六点半下来吃饭。
    陆顺自从搬来就一直吃这家的早餐,在这四年也一点没吃腻。没吃腻的原因除了他家物美价廉位置佳外,还因为懒人陆顺不喜欢换地方,所以即便两年前早餐店对面有了竞争对手,他也从来没关顾过。
    店家夫妻两人,都不是话多的主,相较之下男店家在言语上更热情些,见到陆顺来,主动招呼,“小陆来啦,快坐下,我这就给你拿早餐。”
    陆顺嗯了一声,找靠近门口墙角的老位置坐下,没一会老板就把早餐端给了他,一个鸡蛋加一碗小米粥。虽说他点的少,但老板看中他是常客,一年有300多天都在他家消费,特意给了他免费的配送服务,只要需要就给免费送到楼上。陆顺觉得老两口人不错,勤勤恳恳,免费服务的费用也就在过年的时候陆顺以压岁钱的名义给了他们的孩子。
    夫妻俩没什么文化,靠着每日不停歇的辛劳,省吃俭用供养唯一的儿子上学,因为两口子年轻时曾穷得揭不开锅,耽误过孩子上学。
    在孩子八岁那年的一天早上,孩子妈因为那日的打工被取消就只能折返回家,看见自家孩子站在门口,静静地看着路过上学的孩子。
    那一刻,作为一个母亲,她瞬间就知道孩子不是第一天这样做,她的内心像被人碾碎,只有八岁的孩子却从来没向父母要过任何自己渴望的东西,懂事的让她痛恨无能的自己。
    那晚,她和老公商量了很久,之后和亲戚们借了一万块钱,开了家小的早餐店,让孩子先上上学。因为手艺好生意还不错,在还了欠的钱后,他们就搬到了县城,希望孩子能受到更好的教育,上个好的大学。
    夫妻俩的孩子也争气,自上学起就名列前茅,到了县城后成绩也没差很多,现在正在上高三,他的年纪虽比同班级的孩子大两岁,但不自卑,性子虽随了父母的话少但却人缘很好,他经常看到有男生女生来找少年。
    陆顺总结了少年受欢迎的原因,一是长的帅,二是成绩好,三是性格随和,是谁看谁喜欢的类型。
    陆顺正剥着手里的鸡蛋,就感觉对面有人坐下,他一抬头,发现是店家的儿子——何絮。他穿着便服,拿过陆顺手里的鸡蛋,自然地剥起来。
    陆顺之前拒绝过何絮给他剥鸡蛋的行为,但少年无视他的意愿,他也不愿意为了个鸡蛋和少年抢夺起来,也就顺着他了。
    陆顺问道:“今天休息了?”何絮正值高三,学习的时间更紧张起来,每两周才有一天休息时间。
    少年握起男人的手腕,将剥了三分之一的鸡蛋放回他手里,回道,“不是,有点发烧,就回来休息了。”
    “好点了吗?”陆顺问道。
    “好多了,昨天就回来了,昨晚吃了药也出了汗,现在好多了。”少年语气平淡,仿佛昨天生病的人不是他,他现在讲的是别人的故事似的。
    陆顺看了少年身上那单薄的衬衫,给了句长辈式的嘱咐,“现在深秋,出门多配个外套。”
    少年注视陆顺的眼睛,那眼眸如水潋滟,让被注视的人有种沉溺其中的错觉。陆顺是个例外,他只觉得少年眼底透着清澈,是个品质优良的孩子。
    “现在深秋,你也出门多配个外套。”少年将陆顺的话回给他。
    身强体壮火力旺,穿着睡衣就出来吃早餐的陆顺为了做出好表率,嗯了声表示知道啦。
    两人都不是能主动找话题的人,这段对话结束后两人之间弥漫着安静。喝完最后一口粥的陆顺拿着纸巾擦了擦嘴,看少年坐在他对面看书,突然就想起了公司的凌施。陆顺和凌施其实年龄顶多差两岁,在他眼中都同样是新时代年轻人,觉得他们应该有共通点,就问道,“你知道gay吗?”
    听到男人的问题,少年抬起头,眼中透着疑问,“为什么这么问?”
    陆顺没有回答,重复问道,“你知道吗?”
    这回少年正面回答,“知道,gay是个外语词汇,中文意思是同性恋者。”
    “嗯。”陆顺说道,“我昨天查的也是这个意思。”
    果然年轻人就是知道的多,陆顺感慨道。
    “为什么这么问?发生了什么吗?”陆顺和少年之间的交流虽然不多,但也聊得来,陆顺的基本情况少年也知道不少。
    “没什么,就是一个我挺欣赏的人是gay,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却发现你们好像都知道。”
    “是因为之前你身边没有这样的人吧,你也不八卦,不知道很正常。”少年看出男人情绪有些微低落,宽慰他道。
    “再问你一个问题,有男生喜欢你吗?”陆顺觉得何絮长的帅,人缘又好,应该有挺多人喜欢,处理感情的经验应该比他丰富。
    “有倒是有,不过我拒绝了。”少年回道。
    “那你是怎么拒绝?”其实陆顺比较想问的是这个,他对于如何拒绝凌施有些困扰。他挺喜欢凌施,不希望因为不当的拒绝而伤害到他。何絮向来处理问题都很有分寸,定会有较好的主意作为参考。
    少年微笑,注视着陆顺的眼睛回道,“我有喜欢的人。”

    作者闲话:

    大叔的对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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