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迷雾  第十三章 乐臻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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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边,成墨杉而是自己又一个人死皮赖脸得和乐臻吃午饭。
    是啊,又。
    乐臻总是不耐烦成墨杉,也不知道为什么,成墨杉就是喜欢他,打心里喜欢——也许他太怀念最初那种被关怀的感觉了。
    成墨杉总是不厌其烦、软磨硬泡,在他成丈厚的脸皮攻势下,乐臻没办法,只好让他缠着。每当乐臻被烦得不耐烦,而又无可奈何的时候,成墨杉总是会乐呵呵地笑着,一副“看你拿我怎么办”的样子。
    远远望去,只见一个男生剪着寸头却仍有一米八几的身高,五官轮廓分明,侧颜的轮廓如刀削般,幽暗深邃的冰眸子仿佛能看透人心,唇色绯然,常年不为外物所动的嘴角,显得严肃而又认真。
    冷峻。
    这是成墨杉给乐臻的评价,不过简而言之就是外冷内热。用成墨杉的话来讲,就是面瘫。
    ——面瘫!不见其人,先闻其声,远远望见乐臻的成墨杉,大声呼唤着他给乐臻去的“亲昵外号”。
    乐臻其实听见了,意识到成墨杉,可他低着头,装作毫不知情,毫无眷恋地走入饭堂。可明明别人是绝不能听见的。
    见乐臻没有理会,已经司空见惯的成墨杉没有在意,反而加快步伐小跑赶过去。
    他一边朝饭堂小跑过去,一边挥着手,一边喊,乐臻。
    值得一提的是,成墨杉有着稚嫩的娃娃音,配上他那娃娃脸,不知俘虏了多少女生的心。
    “为什么喜欢成墨杉呢?!”
    “呃,这个,嗯,你不觉得成墨杉的娃娃音很好听吗?”
    可如果不是成墨杉的性格使然,别人只会说他娘。
    后来,那晚出事的时候,他被毒哑了,只能发出呕哑嘲哳的抽气声,嘶哑难听,连呼救都办不到。
    成墨杉学习成绩好,是数学科代。老师们都看好他,说他是明日之星,一定能考上清华北大,竞争省状元。然而谦卑的他总是笑着摇头,说哪里是,珠海分校就有可能。他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惹得老师可开心了。
    这样的成墨杉,或许女生会喜欢,而男生未必喜欢。然而他还是个体育健将。男生的友谊多数是在体育场上出来的。
    成墨杉的速度很快。虽然不是特别高,一米七六的他没有大长腿,但他收获了一大堆跑步奖杯。和周桥溪轮流刷新校记录。多少人希望看到他们的世纪大对决,只可惜他们不同级。
    成墨杉待人处事也很有自己的一套。他记得班上所有人的生日,总在别人在被忘记的时候伸出援手,送上祝福。
    这样的成墨杉,在学生会竞选中,几乎全票通过成为学生会会长。
    堪称完美的人——成墨杉。
    像是青春偶像剧里面的人物。比流星雨里面的男主还要迷人。
    或许,这样就造就了他的悲剧。
    那场成为意外的……凶杀案。
    或许也不能称之为意外吧。起码,对于一些人来说,是意料之中。
    树大招风,喜欢他的人多,妒忌也自然不会少。最尊敬的人,口口声声说最爱他的人,全都成了伤害他的人。
    妒忌是没有理由的。
    你对一个落难的人伸出援手,说不定他还会觉得你是不是想让他难堪看他笑话。你对他好,说不定他会觉得你是不是在嘲讽他没有朋友。
    人性就是这样子的,总是那么莫名其妙,活在自己的阴暗世界的人永远都讨不了好。
    所以,他的光环和他的死亡是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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