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大夏  时至今日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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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子,你知道吗,你被豺狼看上了。
    惊醒时,男人的话言犹在耳。
    而方衍脚下的土地却突然间断裂开来。
    墨茗轩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将他抱入了怀中,两个人紧贴在一起,然后垂直地坠楼。
    黑暗中,一同坠落的。
    还有方衍那颗不安的心。
    痛。
    痛地叫不出口。
    “我说,宁王。”方衍恶狠狠地瞪着压在自己上面的男人,“请问您还想在我身上躺多久?”
    方衍真觉得自己挺苦逼的。怎么每次掉,每次都是他当沙包,“身先士卒。”
    “方衍。”黑暗中传来墨茗轩疑惑的声线:“我在这。”
    “。。。。。。”方衍几乎是一激灵,立刻从地上跳了起来。
    饶是受过“圣人言”教育的方衍此时此刻,也顾不得仪容,惊怒之下直接爆出了“卧槽。”“你在这,那压在我身上的是谁?”方衍看清了,那是一具尸体。
    不,准确的说,是一具奄奄一息的身体。
    他满身鲜血地趴在方衍的身上,在方衍惊觉的瞬间,对上了他的眸。
    染着鲜血地黑眸。
    然而,正当方衍打算警备的时候,那人却突然朝后仰去,咽了气。
    “方衍,别看。”墨茗轩出声阻止的时候,方衍已经看到了。
    那人的身后,数百人被吊在墙壁上,悬空着,他们在半空中挣扎着,愤怒着,无奈着。他们张大着嘴巴,拼命地呼吸,却发不出任何的声音。
    他们唯一能做得,就是等待窒息,等待死神宣判他们的时刻。
    而从方衍的角度,正好可以清楚地看见他们被夺走空气的痛苦模样,然后目睹他们的绝望和死亡。
    这是一场无声的屠杀。
    更是一系列活生生的折磨。
    十人裂墙。
    百人悬赏。
    千人车裂。
    万人陪葬。
    那遥远的古老传说,伴随着凛冽的风声,在众人无声的哀嚎中响起。
    鲜血的祭祀。
    代价是生命。
    作为古老的侍奉者,祈求神明的再一次降临。
    这是等价交换的诅咒。
    以眼还眼,以血还血。
    “这是长城以北的异族祭祀仪式。”
    方衍从墨茗轩的眼中读不出任何的情感。
    那双平静如水的黑眸,更多的是冷漠。
    “天香楼的阁主究竟——”
    究竟是何方神圣?
    方衍从不轻易判断一个人,但是,从初入天香楼的不良印象,再到后来“活人为阵”,然后是现在的百人祭祀。
    方衍至少可以断定,天香楼主人,既是变态,又是天才。
    方衍不怕天才,因为他自己就是个天才,当然,这个命题成立的前提是他自封的。
    此外,他很怕变态,譬如南宫宸。
    最后,当他发现有人两者皆占的时候。
    如果能回到当初,方衍发誓,他是打死都不会进入天香楼的;再不济,也能跟江东流一起溜。
    唉。
    落到如今的地步,方衍只想仰天长叹。
    早知今日,悔不当初。
    其实,后悔的不仅是方衍,还有墨茗轩。
    他自小经历过战争,所以眼前的一切对于他而言,完全不算什么。但是,方衍不一样。习武和从军是不一样的。
    练习杀人和实际杀人更是截然不同。
    方衍杀过人。
    但是从未用过如此令人作呕的方式。
    这不是杀人,这是在纯碎的折磨。
    折辱作为人的尊严。
    墨茗轩也杀过人,但是显然,他对这种杀人方式并不吃惊。
    因为他看见过比这更残酷更残忍的杀人手段。
    那是专门对待俘虏的手段。
    而那些实行手段的人,想要的只是折磨人的乐趣,以及恐惧,敌军的恐惧。
    他需要鲜血来威慑他人,他需要恐惧来扬名立万。
    不管墨茗轩是否看得上这些手段,事实是,他们成功了。
    许多人,包括敌人知道了他们的残忍。
    而现在呈现在他们眼前的不过是这些手段中的冰山一角,墨茗轩可以说是见怪不怪,但是。唯独方衍,他不想让他看到这一幕。
    看到这些原本不属于他的世界的东西,看到这些会让他难以接受的手段。
    弱肉强食。
    本来就是适者生存。
    墨茗轩可以不在乎。
    但是他不能不在乎方衍。
    “方衍。”他回头看着方衍,发现后者的脸色在不断变得苍白起来,在黑暗中愈来愈青黄不接。,“走吧”。
    走吧。
    这一次,我会走在你的前面,把所有应该铲除的东西全部消除。
    方衍沉默着,就在墨茗轩以为他不会理会他的时候,黑暗中传来了方衍清朗声线,“嗯”。
    这一路上。
    杀戮与死亡。
    未知和迷茫。
    方衍想起儿时常玩的躲猫猫,他和小乞丐。
    “真是,”7岁的方衍沮丧得低下了头,“你到底是怎么找到我的嘛?我明明已经躲到很隐蔽的地方了。”
    “世子殿下,”比他个子矮一截的小乞丐,笑着上前拉住他的手:“不论你在哪,我都会找到你的。”
    7岁的方衍哗啦一下直接甩开小乞丐的手,他踮着肥呼呼的小肚子,刷拉一下跑开,在夕阳下笑得放肆又清朗:“我不信。”
    

    作者闲话:

    明天更个方衍和小乞丐的番外吧。其实我喜欢写回忆,不喜欢写现在。
    今天扔掉一堆衣服的时候,突然想起初中立志要做一名设计师的同学,现在再遇见的时候,发现她开了一家纹身店。
    店里的她,店外的我。
    没想到当年毕业时的匆匆一瞥,竟成了流年。
    有时候,想想,梦想真是个奢侈品。
    譬如鸽子的梦想就是:混吃和等死,以及天上掉馅饼。
    果然是白日做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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