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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天还未大亮,小区里已渐渐有些稀疏的人影了,多是头发花白的老人在锻炼身体,不过偶尔也会看到一两个年轻人。
林墨今天起的很早,准确来说最近一个月都起的很早,他必须得抓紧时间提高身体的运动机能,不然很可能没办法在6个月后还能继续生存下去,所以他选择一大早就出来跑步,顺便遛遛狗。
林墨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林墨了,或者说一个月前的林墨多出了22年的记忆。记忆中的他前面18年的生活和现在他的经历是完全吻合的,只是到18岁生日那天后人生就拐了个大弯,之后就像生活在地狱中,每天都在饥饿恐惧中度过,看不到希望和未来,惶惶中好不容易捱过四年,在外出寻找物资中,却被自己的亲弟弟当成挡箭牌推向丧尸,直到今天林墨都还能记得自己全身被啃咬的那种痛到极致的感党,这一个月梦中总会不断地重复那种场景感觉就像是自己的亲身经历,一切都是那样真实。
林墨刚有这段记忆时还以为是做的梦,没怎么在意,可是没想到第二天的经历和梦中的竟然是一致的,他就不得不重视了,后来接连几夜都在被一群丧尸的包围啃咬中惊醒,他就再也没办法逃避了。因为接连几天都没办法正常休息,整个人都显得很颓废,林墨觉得再这样下去正常生活都过不下去了,他也不得不下定决心正视这段记忆。如果梦中的一切都将一一显现的话,那么他就必须得想办法,为末世的到来做好准备,也许这段糟糕的记忆对自己来说也不全是坏的呢。
林墨正在读大三,因为自身经济条件还可以,所以在学校附近的公寓里租了一间房,一室一厅一卫,就林墨和一条狗住是绰绰有余了,而且是精装修,住宿环境挺好的,且公寓紧挨着公园,每天散步锻炼的人很多,这也正好方便了他,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不用找不着地方锻炼了。
林墨真正的家离学校很远,当初选择这个学校,一是这个学校是全国数一数二的重点学校,二是可以远离那个乌烟瘴气的家。林墨母亲很早就去世了,生林墨时难产,最后只能剖腹产,后来缝合时医生没处理好,溜了几个气泡在肚子里,导致身体状况不太好,后来无意中得知丈夫在外面有了新欢,气血攻心下身体更不好了。本来林母一直都是被父母宠着长大的,家庭富裕,基本没遇到什么挫折,当初林父追求林母,甜言蜜语不断,再加上林父长得好,事业有成,所以二人很快步入婚姻殿堂。林母得知林父外遇,一开始是不相信的,毕竟二人一直以来都很恩爱,她想不通,质问林父时,林父理直气壮地说:“当时你怀孕了,有需求自然得找别人,你放心,她不会有孩子,影响不到你,我也不会再让她打扰你的,你就安安心心地做你的林太太。”林母不敢置信爱人会这样想,林母温柔的性子也做不来什么,只能和林父冷战,可想而知,林母与林父隔阂越来越大,林父在家时间越来越短,林母身体也因为心情差而越来越不好,最后不到三年便郁郁而终。小的时候林墨还是很喜欢父亲的,因为父亲对他很好,想要的都会有,过了几年,林父把那个女人娶进家,没一年生下一对双胎姐弟后,林墨的日子就不好过了,总是被父亲忽略。后来从外公外婆那知道了母亲的事情,回到家又见着父亲和那个女人及她们的孩子其乐融融的样子,林墨突然就觉得这个家很陌生,对林父感到恶心,所以上大学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南方的这所一流大学,离家远远的。
林墨家的狗是一星期前在公园里捡的,当时他在公园里跑步,路过一片草坪时,看到一群孩子围在一起不知道在做什么,等他再次过去的时候,才从腿缝里看到了一只黑色的狗躺在地上,他自认也不是个同情心泛滥的人,本想当做没看到一样,却不想那只狗好像是注意到了他的目光一样,眼睛朝着他的方向看了过来,然后就倔强地盯着他了。他当时就觉得在它的眼里看见了一种执着与热切,林墨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只狗而已,向前跑了几步,一回头发现那只狗还在死死地盯着他,深呼吸了几口气,林墨快步朝它走了过去,“你们在干什么,快住手,它都快被你们踢死了”,他弯下腰一把抱住了它,也不理会那群孩子惊愕的目光就直接离开了。
回到家后,他小心翼翼地把狗放进了浴缸中,准备先将它洗干净了再上药,不然总觉得浑身脏兮兮的没办法下手。花了大半个小时,终于把它给洗得勉勉强强了,期间还得注意着它的伤口。不洗还真难以想象这只狗究竟经历了什么才会被折磨成这样,没错,只能用折磨来形容了,浑身都有鞭伤,后腿貌似还骨折了,牙齿也不知道被什么给拔得一千二净,四只脚掌的尖锐部分也被磨平了,真不知道它是怎么活到现在的,林墨不得不叹了一句,“狼狗的生命力可真顽强啊。”是的,洗干净后才发现这还是一只原体应该很威猛的狼狗,可惜被弄成这样。林墨想着狼狗也好,有凶性,喂养好的话在未世对自己来说也是一大助力,就是不知道这么大的狼狗还会不会重新认主了。唉,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给狼狗简单做了下包扎,林墨将狼狗放到自己临时用大纸箱搭建的狗窝,,准备明天白天再把它带去兽医那做一下详细检查,自己毕竟是个外行。哦,想到药,自己也该备点药品,不然在末世里生病了可就不好办了。
后来在林墨好吃好喝的悉心照料下,狼狗的身体状况改良了不少,两周后就能下地走了,虽然牙齿和爪子还没长全,不过情况好歹是好起来了。之后林墨在晨跑时也就把它带上了,毕竟老呆在家里也不好,还是得适当运动的。
到现在,离收养它已经有三周了,每天早上有它跟着林墨一起跑步,这让林墨觉得很开心,毕竟无论何时,当自己的好心有了回报,都会感到愉快的,而且林墨不太能抵抗毛茸茸的诱惑。不过林墨面瘫惯了,也看不出来他的心情到底是开心还是怎样,就是偶尔林墨会对这只狗的品种感到怀疑,太像哈士奇了,到哪都粘着他,一点都不像狼,而且总觉得这狼狗过份聪明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很快就到了年末,也就是末世来临的日子。这天,林墨没再去公园锻炼,他很清楚今天太阳不会出来了,而是会下雨,最初雨水的颜色还是很正常的透明色,但不久就会悄无声息地变成红色。淋了这种雨的人都会陷入昏迷,等醒来后,有的人会拥有异能,而有的则会变成丧尸,有的依然只会是普通人。
记忆中林墨是淋了雨觉醒了木系异能的,现在他也必须得淋雨,在末世里没异能的话日子会过得更苦。而且作为一个男人,他也不想甘于平庸,做个处处受到异能者压制的普通人。只不过他得选好地方,最好短时间内不会有人能接触到他。他带着狼狗来到了楼顶,关上楼梯口的门,将狼狗的嘴用铁网框上,用链条锁了几道,然后就躺在地板上,等待雨的来临。其实他还犹豫过是否要带狼狗淋雨,毕竟这是个不确定事件,相当于赌博,,赌嬴了收获一强大的战力,赌输了以后又得一个人了。林墨虽说觉得让狼狗淋雨有点冒险,但是仔细一想也是必须得这样做的,他可不是善心才把狼狗养着的,如果不能成为战力,只会撒娇卖萌,林墨可没办法带着它。如果淋雨了侥幸能觉醒异能,那才有活下去的可能,否则迟早得成为口粮,还不如抓住现在的机会,搏一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