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一章(日常逛街)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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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弥补林单这段时间的操蛋二人世界,路方呈决定给他一个真正的二人世界。
    难得周六,难得今天不用大题小题狂做,难得刚跟海马撸一把游戏,路方呈却不给他“难得”的直接拉过他手,把他拖离床铺的塞进车子。
    “你要带我去哪?”看着从车头绕进驾驶座的路方呈,林单觉得不对啊,“你会开车吗?”
    路方呈坐进驾驶室,帮他拉过安全带,“刚醒来的那一个月不知道干嘛,我爸就给我报了驾校,没有经常开就是了。”
    林单想,我放假在家里也不知道该干嘛?林肯怎么就不给我报驾校?!
    转瞬想想,好吧,他这是被年龄限制了!
    路方呈车技……嗯,出不了意外就是了!
    他开车带林单去的是往商业区方向?林单也是有阴影,“你带我去那边干嘛?”
    “还你上次弄脏的衣服。”
    这都几百年的事了,路方呈又是不提衣服,林单都忘差不多了,“谢谢路总,等会我一定挑最贵的。”
    路总嗤笑,“顺便想一下等下要吃什么?”
    林单想了想,“我想泡吧,搭麦子,磕瓜子喝洋酒。”
    路方呈无视他!
    好吧,林单很认真的想了想,“我想吃饺子。”
    “这个……”他皱眉,“等明天我让我妈给你包,换一个。”
    “我想吃你包的。”林单这叫顺杆子爬的得寸进尺!不要脸!
    “包饺子这种东西。”路方呈有点苦恼,“我不会!”
    “不会学啊!”林单推他脑袋,“放着这么聪明的脑袋,是不是傻!”
    他眯起眼睛的把视线飘过来,林单一个哆嗦,立马抓起他手的把下巴靠在他掌心,冲他卖萌撒娇,简称无耻不要脸的眨巴着眼睛,“我想吃你包的,特别是猪肉白菜馅。”
    林单的睫毛真的很长,在余光穿透进车窗的折射里,像极两把沾了金粉的扇子。一下一下撩拨着你的心弦,让路方呈情不自禁的伸手揪了一下,“好!猪肉白菜馅。”
    下车后,路方呈带着林单在吃的楼层里逛,最后还是决定吃火锅。
    林单很不乐意,“你说的!明天包猪肉白菜馅!”
    “今天先将就一下。”路方呈保证,“明天一定给你包猪肉白菜馅!”
    这话林单爱听,勉强给笑容。
    火锅店的生意很不错,两人有种搭末班车的赶上最后一桌位置。
    林单吃饭的时候几乎不会讲话,也不是他家教育有多严厉,反而是根本就没有会人教育他,更不会有人肯在吃饭的时候陪他聊天,开玩笑。
    久而久之,就养成了现在这副“食不言”的好习惯。
    路方呈也没有吃饭聊天的习惯,可他却是被教育出来的“食不言”。
    两人安静的涮锅,必要的时候说一两句,直到隔壁桌传来一阵又一阵的埋怨声,“你都不知道,这才都还没到下学期,距离真正的高考还差好几个月的半年,我妈已经恨不得要给我安排24小时不吃不喝的魔鬼训练课程?!我觉得不用到高考,就这个学期,我都不知道我还挺不挺的过去?!”
    “别提了,一样一样的。我现在都被我妈搞到开始怀疑人生,觉得我要是把高考考砸了,我这一辈子就全完了!什么梦想,未来,全没了!”
    说到梦想,林单不由看向路方呈。还真没去想过像路方呈这样的天才,他会有什么样的梦想?他的梦想又会长成什么样子?
    感觉像他这样的天才,不管梦想长成什么样子,他都应该能轻而易举的驾驭。
    “唉,美人,你的梦想是什么样子的?”林单忍不住脱口而出。
    路方呈大概没想到他会问这个,愣了下,“心脏外科。”
    林单伸着筷子从红色汤锅里夹出一块牛肉,听闻“心脏外科”这四个字时,他眼前不禁浮现一副血淋淋的画面,连带夹在筷子里的牛肉都一身“血”淋淋的掉回锅里,再也提不起食欲的放下筷子,拿起面前的可乐,灌了好大一口,这才勉强压下差点喷出胃的恶心,“因为你妈?”
    “嗯,以前动过心脏手术。”路方呈似乎也没什么食欲的放下筷子,“当时我才八岁好像,跟着我爸站在抢救室门外,除了哭,好像什么也做不了。那时我就想,如果我现在是医生的话,至少我还能进去陪着我妈,而不是让她一个人孤零零的躺在里面与死亡对抗,那时的她一定很无助和恐惧。”
    八岁那年………林单的八岁,却是他梦想与家全都灰飞烟灭的一年。而路方呈的八岁,却是他梦想诞生的时候。
    林单晃了一下神,莫名的感动与欣慰,“路方呈,我为你那一年长出的梦想感到骄傲!”
    路方呈愣了下,竟然有些不好意思的垂下眼,“你呢?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啊?”林单想了想,“等你生日那天再告诉你!”
    路方呈的生日是在二月份,也就是,他至少还要等三四个月才知道?!
    他直接鄙视的送林单一根凸指!
    “路方呈!”林单忽然站起来,伸一只手到他面前,“从今天起,我决定和你一起变强,直到我成为你骄傲的那天!”
    热气蒸腾的空间里,少年噙着嘴角的漫不经心,却是路方呈见过最美的笑容!
    他伸手握住,“到那一天,我相信我男朋友一定会是所有人的骄傲!”
    路方呈跟林单两个人,虽然穿衣搭配都挺有个性,但还是很不善于逛街。简单来说,根本就是讨厌逛街!
    离开火锅店,两个人你看我我看你了几秒,瞄准准的挑一家比较常穿的牌子店进去。
    店员大概是个二十左右的小麦麦,很热情,看清两人的脸时,简直要热情爆了!
    林单挑衣服的时候不喜欢有人在旁边对他热情款待的样子,很尴尬,直接拉过身后的路方呈塞到店员面前,“你跟他说,付钱的人是他!”
    路方呈,“………我怎么知道你喜欢哪种?”
    “你挑的,随便!”意思就是他都喜欢!
    热情的小麦麦默默听着他们的对话,感觉就像在看一章腐漫,太鸡冻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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