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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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上我都很沉默,秦和一边开车一边不时的看着我。有人说重新开始很难,但我觉得忘记过去才是最难的。如果不能彻底忘却,重新开始的每一步都会被过去拖累。就像现在的我,本以为与过去一刀两断,却还是会被过去的事和过去的人纠缠。所以有时觉得自己应该从没有真正的放下。
    深秋已经渐渐来临,白天越来越短,夜幕已经开始降临。汤浅在车子后座上昏昏欲睡,秦和开着车,收音机里放着张惠妹的老歌《我要快乐》。
    我并不是天生爱寂寞
    只是比任何人都懂···
    “秦和”,我看着他的侧脸突然开口,“你有没有···唱歌给谁听过?”
    他沉默良久,街道两边的霓虹灯已经亮起,照进行驶着的车内,在他身上一遍遍的划过。“有。”
    “现在为什么不唱了?”
    “不敢唱了。”
    我回过头,看着窗外,汤浅已经睡着了。
    我也曾非常喜欢这首歌,那时那个少年站在高高的舞台上,如同闪耀的明星般璀璨,令人炫目。我站在舞台下看着他深情的演绎着这首歌,他唱的我心疼。那一刻我疯狂的想要给他快乐,给他他所想要的一切。年少时的悸动总是那样无法阻挡,只一刻便可以拼尽所有。现在想想是多么的冲动,幼稚。
    我突然想到林晓,如果说他的悲剧是因为命运捉弄,世道不公。那我则是作茧自缚,所以我···不值得可怜。
    晚饭是秦和请的,汤浅这个贱人本来都已经睡着了,听到有人请客吃饭后瞬间就打了鸡血。
    我忽然很想吃冰淇淋,记得小的时候常常会和同学一起去学校门口的小卖部买冰棍吃。可是天一冷小卖部就不再卖冰棍,可我一直觉得冬天才是适合吃冰淇淋的季节。那时那个人还特意带着自己去吃哈根达斯,当时就想抱大腿,这丫真土豪。时隔多年,哈根达斯已经遍布这个城市,它也不再是我们眼中的奢侈品,超市里也会随处可见。而我的这个爱好也和那段少年往事一起戒掉了。
    我没想到秦和会带我们来这条老城街吃饭,也没想到十几年间斗转星移,一切都已经改变,而这家哈根达斯还依然在这里。经年之后,又站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地方,我不知道如何形容这种感觉,多希望过往种种都不过是一场梦,回过头那个少年就站在身后,催促着我一起回家。
    秦和摸摸我的头,说:“一会儿吃完饭,我再请你吃冰淇淋。”
    我怔怔的看着他,他也怔怔的看着我。物是····人非····
    “你···”他刚要开口。
    “走吧!”我打断他,转身离开。
    “秦兄,你真是太客气了!这家店我早就听说过了,进来倒是第一次。听说这里以前是王府。”汤浅一走进,就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左看看,右拍拍。
    “你收着点,咱们可是有身份的人。别整的好像没见过世面一样。”我真想装作不认识他。
    “你也就有张身份证。”汤浅白了我一眼。继续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我已经订了包间,咱们上楼吧!”秦和笑笑。
    看了菜单我才发觉,上次让这货请海鲜自助还是下手轻了。这货是真土豪,也难怪,能住在那种地方肯定不简单。
    汤浅放下菜单小声的说:“秦哥,要不咱们还是换一家吃吧!这家太····”
    秦和笑着拿起菜单:“怎么?没有爱吃的?我都订了这里了,你就将就吃吧!”
    “不是不爱吃,是···是太贵了!”汤浅的表情像做贼一样,把旁边的服务员都逗笑了。
    “浅浅,你这样说别人会瞧不起我的。哥请你们在这里吃顿饭的能力还是有的。”他学着电视剧里夜华的语气说。
    “而且最近办案太辛苦了,你看愚任都瘦了。得补补了。”他招来服务员,“先来一个佛跳墙,再点三碗燕窝,我昨天已经订了龙虾,还有干烧大西洋明虾,安格斯小牛排···”他凑近我,看着我手中的菜单,“愚任,你还想吃什么?”
    我摇摇头,他接过我手中的菜单。“甜品一会再给你点,要不你吃了甜品,就不好好吃饭了。你得多补充点营养。”
    “你管的真宽。”我白了他一眼。
    “你应该习惯了。”他笑。
    我哑然失笑。习惯?我就是太相信习惯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坦白说,菜品很一般。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期待太高了。也许我只是单纯的喜欢这个地方,单纯的对这种文化碰撞的产物有一种向往。
    不过汤浅这货却吃的心满意足的,反正这货的属性和猪差不多,吃嘛嘛香。
    秦和一边往我的盘子里夹着菜一边说:“我以前有个弟弟,就特别喜欢吃这种长的好看,味道却一般的东西。”
    “总是喜欢买,但是吃几口就不吃了。他每次路过这里都会停下看看。他说他想进去当回王爷,我也曾答应他,毕业时带他来。”
    “那你带他来了吗?”汤浅嚼着满嘴的食物,呜噜呜噜的说。
    秦和摇摇头,有些落寞。
    “为什么?”
    沉默良久,秦和开口:“因为他不见了。”
    “不见了?去哪了?”
    “有人说他死了。”汤浅一愣,面色有些尴尬。秦和低头继续将菜加到我的盘子里。“不过我不相信。”
    我的手一抖,我夹的菜掉到桌子上。秦和用纸巾擦掉,笑笑看着我。
    这种如沐春风的笑容在我看来却如同地狱厉鬼一般。我明明知道他什么都不知道,却又觉得他的眼睛好似看穿了一切。这应该就是做贼心虚。
    我不是个演员,我做不到像陌生人一样视若无睹,我只能低下头装作什么的没听见,没看见。但是他是,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演员,他的每一个眼神都可以深情款款,骗得我好惨。
    人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但是我这种白痴恐怕被他咬上十次也不会觉得痛。所以这个人能够轻易的饮尽我的血,啃食我的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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