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修仙界篇 第二十四章: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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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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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他没有再吻他的唇,只是把头埋在他的脖子里,狠狠的吸出了一个淡紫色的痕迹。
清君感觉到脖子一痛,但是却没有力气再说话了。
幸好这次零云山并没有针对他脖子这里的样子,而是把他靠在塌上,伸手开始拨他的衣服。
他的皮肤本就白皙如玉,加上辣意和刚刚的亲吻让他的皮肤中透着淡粉色,十分诱人。
零云山轻笑一声,低着头在他精致的锁骨上用舌尖舔了舔。
清君只觉得锁骨被他舔的痒痒的,不自在的轻哼了一声。
他的锁骨生的十分精致,形状如同一只翩翩欲飞的蝴蝶翅膀。零云山默默的把自己与他的比了比,发现还是眼前这人好看些。
想着,他忍不住虔诚的吻了下他的锁骨,然后用冰块和牙齿轻轻摩擦啃咬着。
冰凉的感觉让清君觉得十分舒服,身上的汗意也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冰块的冷意和痒痒的、麻麻的舒适的感觉。
还没等他享受完,零云山就趁他不注意用仙气刺中他左边的锁骨上,灼烧的痛感让清君瞬间清醒,什么舒服的感觉都没了。
“大师兄,你……”清君痛的眼泪汪汪的,声音里带着浓浓的委屈。
仙气直接钻过肉体刺在了骨头上,所以他才会这么疼。
零云山看着锁骨上被仙气逼出来的点点血迹,眼中嗜血的神色弄浓郁起来,他低着头把那受伤的地方含在嘴里,把上面的血液舔了个干净才松口。
清君低头一看,却看不见他到底做了什么。好在零云山也舔够了,见他的好奇的模样好心的从储物戒指里拿出了一面镜子放在桌上。
镜中人脸色发红,嘴唇因为刚轻吻的缘故还带着一些水光,脖子上也有一个淡紫色的吻痕,更引人注目的还是那锁骨处红的有些发紫的字,那是一个“零”字。
不过那个字像是在肉体上,倒不像是在骨头里刻着一般。字不大,也只有指甲盖大小。清君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忍不住红了脸,轻轻用手碰了碰那个零字,却没有在那里碰到伤口。
“答应你的印记,这下你可就去不掉了。”零云山帮他把衣服穿好,笑着说道。
清君窘迫的从他身上跳下来,不用他说连忙把桌子上的镜子收起来,然后默默的用修为让自己平静下来。
等到清君恢复正常的时候零云山才带着他出了这家店。
一顿饭吃了一个上午。等两人出来时集市上的人已经不多了,与他们刚来的时候相比简直少的可怜。
中午的太阳特别热,但是对零云山和清君来说这点热度还真算不了什么,两人都默契的无视了头顶上的太阳。
“我们先去买被子吧,不然今晚可就没地方睡了。”零云山看见了一家衣物店道。
“可是这里好像是卖衣服的啊。”清君顺着他的目光看向那家衣物店道。
“凡间的店卖的东西都很杂,不像修仙的卖丹药的不会卖法器,但是在凡间你可以看到吃饭的地方卖胭脂,药堂里卖吃食,还有一种在学堂里的店,在那里可以买到一切东西。”零云山边说边带着他走进这家店。
清君微微瞪大眼睛,觉得凡间有这种店真的很神奇,但是也能理解,不过是为了赚更多的钱。
走进这家店时发现这里的人很少,只有掌柜的和几个零散的侍者,屋内空间挺大,装饰的也不错。不过这卖的大多都是女子的服装。红色黄色各种颜色混在一起,让对颜色挑剔的清君很不满。
掌柜的本来是不想理会这两个人的,刚准备随便找个人接待他们,突然瞅到了两人极为出色的面容,心中一惊,但是因为对方是男人也没生出什么心思,接着又把目光放到了两人的衣着上仔细打量。
这两人气度不凡,衣服的材质虽然他看不透,但是一看就价格不菲,有可能是从那神秘的仙族里出来的。
掌柜也见过不少修仙的人,他们一个个出手大方就是个冤大头,每次都让他的分红涨了很多,这次又遇见了修仙的人,他自然不能放过。
“哎呦,两位大人这是想买什么?小店不仅卖成衣,还卖布料床单尿布,还卖金疮药这种快速止血的药膏。”掌柜知道修仙的人一般不清楚店内能买到什么,特意说明了一下。
这下不仅是清君吃惊,连零云山都有些意外,没想到卖衣服的地方还卖药,你这让人家开药堂的怎么活。
“我们想看看被子,你这里有现成的吗?”零云山开口问道。
掌柜的神色为难起来:“我们这里还真没有被子,但是有被套床单,您只要选好被套我们可以为您选好棉花还可以为你送上门。”
清君全程看着零云山与掌柜交流,最后选了一个淡青色的被套,然后又在商量什么价格什么送到哪之类的。
他虽然听的不太懂这些琐事,但是看着零云山为了他们的家对一个凡人的态度都这么友好,心中还是很开心的。
零云山和掌柜的说好了后,一回头就看见清君盯着他痴痴的笑,没忍住用手轻轻弹了一下他的脑门:“别看了,走吧。还有许多东西要买呢。”
“哦。”清君也不恼,默默的揉了揉额头跟着他出了店门。
太阳的温度渐渐减弱,等到清君和零云山买齐东西后天已经黑下来了。
“去吃饭吧,我们早上去的那家店怎么样?”零云山看了看天色道。
清君一想起那家店就想起了早上一些暧昧的回忆,连忙摇了摇头。虽然那家店的东西很好吃,但是他如果真的去了,怕是顾不上吃东西了。
“好吧,既然你不想去,我们回去,我来烧给小师弟吃吧。”零云山一脸可惜的模样。
晚上的集市并没有想象中的冷清,甚至比白天的人还要多,只是路边多出了许多卖花灯的人,而且买花灯的人也不在少数。
“他们为什么要买这些花灯?是有什么节日吗?”清君问零云山。如今他已经养成了不懂就问零云山的好习惯。
零云山点点头道:“对,说起来也不是什么大的节日。冬天快到了,凡间的许多人都会清闲很多,所以这个时节正好是男男女女互相交往的好时节。凡间人称为花灯节。”
“花灯节持续三天时间,都是夜里才会开始过节。花灯节自然有花灯,每个姑娘都可以买两盏花灯,一盏给自己的心上人,另一盏就是到最后自己选中的人也喜欢自己时,两人相互交换的信物。如果自己选中的人不喜欢自己,那么你还有一盏灯可以送出去。”
清君点点头表示理解了,在魔族他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有趣的节日,他们的寿命太长了,不像凡间人只有短短80多年的寿命。对修魔的人来说每天的时间对他们来说并没有什么可以值得纪念的,更别说比修魔人寿命更长的修仙者了。
“感觉还挺有趣的,凡间人的寿命虽短,但是生活的倒是挺幸福。”
“对啊。”零云山笑了笑,眸中透过一丝怀念之色。
“花灯节什么时候开始啊?”清君想着如果能凑凑热闹就好了,这种节日他还没有过过呢。
“今天就是第一天啊。”零云山说道。
清君点了点头,突然觉得不对劲,疑惑道:“第一天?”
零云山也反应过来了,蓦然僵住了身子。
两人往旁边一看,果然,只要是手中拿着花灯的女子都在往两人身上瞅,那眼中的绵绵爱意都能把两人给淹死。
自古美女爱俊郎,虽然他们是很俊,但是他们不爱美女啊啊啊!
不知道是哪一个女子先大着胆子把两盏花灯一人一盏的放在清君和零云山手里,然后一群女子蜂拥而上,花灯像是不要钱一样一个接着一个的往两人手里放,末了还忍不住抛了个媚眼才被后来的女子给挤开。
街道上瞬间被堵住了,场面变的十分混乱,就连来维持秩序的守卫也被卷入了这女人堆里。
清君还从来没有应对过这种事,反应过来后就下意识的凝聚被仙人果改变后的魔气准备轰开这些凡人。
然而他还没有来得及把想法付出行动,混乱中零云山拉住了他的手,大声的喊到:“小师弟,跟我跑!”
清君立刻反应过来,身体随着零云山的步伐跑动,一盏又一盏的花灯挂在了他的身上,头上。花灯模糊了他的视线,他索性闭着眼,让零云山带着他走,全身心的信任着他。
手中传来的温热让他的思绪飘飞,仿佛全天下就只有他们两人,他可以牵着自己的手,就这么一直跑下去。
不知道跑了多久,两人才甩掉了那群疯狂的女子,弯着腰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清君觉得自己肺部都有点暂时缺氧,真的好久都没有这么不用一点修为的跑了,真的好累。
零云山也累的不轻,可就是这样,也没有松开握着清君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