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二十二)从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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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两场病,却让他们都看清了自己的心。
自揭伤疤的第二天,宋慕扬便接到了韩睿的电话。韩睿说的直接,若林息真是以替身的身份和宋慕扬开始,两人很难真正得到幸福。他如此纯真干净,不能真心相待便不要再招惹他。宋慕扬沉默了许久。
他并非刻意逃避问题,只是自己也不能确定。对于林息,虽然在意更多是他和沈柏筠相像的那部分,但他心里清楚,林息不是那个人。林息独有的让他贪恋到无法离开的温暖,才是他更不愿意放手的。
宋慕扬病情稳定之后,林息便搬回了宿舍。写文案的事暂时告一段落。需要林息帮忙的时候,两人便约在他家楼下的咖啡书屋,好似朋友。
然而自此却养成了个新习惯。宋慕扬是习惯了牛奶面包的,然而他大病初愈,这些东西不利消化,林息没处开火,却发现学校附近有一家药粥店。对着那粥谱研究了大半个钟头之后,林息便决定每天早晨去给宋慕扬送早餐。
宋慕扬怕他辛苦,说推说自己也可以去买。然而那粥铺深居小巷之中,没法停车不说,还要排队,估摸着宋慕扬对自己身体没那么大毅力,便坚持每天一来一去,充当爱心早餐天使。
时间长了,林息便日渐消瘦。宋慕扬说了几次,林息都不肯依,还让宋慕扬把这当成赶快好起来的动力。宋慕扬心下感动,只想着怎么好好回报他。
“在哪。”
“我在话剧社。慕扬哥哥有事吗?”
“还要很久吗?”
“快了!马上!”
“嗯。等我十分钟”。
宋慕扬又搞突然袭击。他最近总喜欢突然跳出来吓他一跳,非但如此,还总能把车子开进学校来,弄得同学在背后议论纷纷,猜林息是不是被土豪包。养了。
林息被那些流言蜚语弄的心烦,却也有些甜蜜。不管宋慕扬对他是什么感情,至少他是愿意和自己呆在一起的。
林息一身臭汗地从话剧社出来的时候,宋慕扬已经到了。他倚着车门,一边发呆一边抽烟。
他今天穿的特正式,旁边经过一群群花痴,感叹声都要把林息淹没了,宋慕扬却充耳不闻。
“穿成这样,是要去结婚吗?”林息一脸迷惑。
“带你听音乐会。”宋慕扬回答的很简洁。
“听音乐会需要穿这么正式吗?”比起宋慕扬,自己今天简直算是衣衫褴褛了。
“唔,正常的是不用。但要顾及主人的面子。对那乐团也要表达一下尊重才行。”
“哪个?”
宋慕扬说了一个名字。林息却没听过。“去了你就知道了,是你喜欢的。他们从不公开表演。这次是朋友请来的。”
林息还沉浸在自己一身的“不礼貌”当中,头发也是乱的,那副样子呆极了,但宋慕扬却觉得此时的林息有几分可爱。
“都是朋友,你一个小孩子,没人会和你计较。要是不好意思,我们就坐在最后排,好吗?”
宋慕扬的声音温柔地不容拒绝。自他生病,对林息的态度似乎就变得温柔起来,和以前有点不一样了。
林息从那话里莫名的就听出了一些瞧不起他年龄小的意思,不禁有些委屈。
宋慕扬果然还是把他当作小孩子!然而他也是个大男人啊!
不由叹了口气。
宋慕扬瞄到他那不开心的小表情。其实只是想给他小惊喜,才没有提前告诉他。
伸手从后座拎出块蛋糕给他。
真的当他是小孩子么!给块蛋糕就哄好了!欸?
林息仔细看那包装,竟是在自己最喜欢的那家店里买的。
掩饰不住内心的惊喜。
“随便买的,不知道是不是你要的那家。”
下午路过林息说的那家蛋糕店,忍不住眼前一亮,然后路边没法停车,停车场最近的也要一公里开外。鬼使神差的就跑去那么远的地方停了车,来回走了四十分钟,还排了二十分钟的队。
只是想买给他,只是想看他吃东西满足模样。此时从那孩子眼里看到预料中的小惊喜,心情也变得越发愉悦起来。
宋慕扬偷眼去看他,眼圈红了。小虎牙露出来了。
真傻。
给块蛋糕就哄好了,果真是小孩子。
车子径直开进一座古堡式的别墅。林息看着只能在电视中看见的大房子发呆。
入场用的也不是门票,而是邀请函。那邀请函做的漂亮极了,有种欧洲贵族式的古朴韵味。大厅里貌似是在开酒会。林息像个二百五似的穿梭在这群西装革履的男人和身着礼服的女人中间,感觉自己格格不入。
宋慕扬忙着和人打招呼。林息跟在他身后,看他跟别人点头示意,侃侃而谈。
宋慕扬在人群里永远是闪耀的。不仅是因为长得好看,气质也是自己见过的人里最好的。
他可以在生病的时候赖在床上装可怜,也能为了他变身混混和别人大打出手。但一旦回到自己的生活中,他便会恢复骨子里大boss的本质。
而自己,只是跟在他身后摇旗呐喊的小兵。
酒会上是有吃的东西的,宋慕扬却提前把他喂饱,必然是嫌他不体面,想早早把他藏起来了。
宋慕扬一转头,林息不见了。必要的几个人不打招呼还是不行的,宋慕扬怕他紧张,交代过他要跟紧自己,估计又是当了耳旁风。等从大厅的角落找到闷闷不乐的林息,宋慕扬已经急出了一头汗。
宋慕扬将那孩子一把拎起。
“在这做什么?”一着急便掩饰不了的疾言厉色。
林息感觉胳膊都被扭断了,他有些委屈,然而让他委屈的对象却是他自己,不够好的自己。
宋慕扬不不由分说便拎着他走进音乐厅。林息像只小鸡仔般被他提在手里,心里更加憋屈。
看吧看吧。宋慕扬果然是这样想的,果然还是觉得自己比较丢人。
那音乐厅不算大,一个个的包厢弄得和十几世纪的百老汇剧院一样。宋慕扬把他拉进最角落的包厢里,才松开了手。
林息坐在宽大的沙发上,低着头卷起袖子看自己胳膊。宋慕扬凑近了一看,才发现刚刚自己太紧张,那火柴棍儿一样的小胳膊被自己抓出青紫瘀痕,内心觉得十分抱歉。只是这别墅建在货真价实的山上,天这么黑,怕他冒冒失失跑出去喂了狼。
心下着急,下手便重了些。谁让他不听话的。
“过来。”
林息不情不愿地地靠过来。宋慕扬轻轻按一按那痕迹,林息疼的呲牙咧嘴。
“忍一会儿,结束了跟我回去擦药酒。”
林息不置可否,一言不发。看完胳膊,屁股上仿佛装了轮子,又自动滚得远远的。
宋慕扬看他那委屈的小样子,忍不住盯了他一会儿,“林息,怎么不开心了?”
自从那晚之后,林息也隐隐有些不同。比如以前他从不会违逆自己,最近却隐隐有骑在自己头上的嫌疑。胆儿肥了!
林息摇摇头。他能说什么呢。宋慕扬能带上他,能坐在他旁边,已然是天大的恩惠了。说到底,自己最多只是算那人的朋友,而且是“小朋友“,难道还要指望他将自己像宝贝一样捧在手心,逢人便说,“这是我像花儿一般美丽可人的狗皮膏药林息“么。。
宋慕扬还想说什么,音乐声却突然响起。音乐会便在这种氛围中开始了。
林息开始还心不在焉,听了一会儿,美轮美奂的演奏刷新了他对现场演奏的认识,真正是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便渐渐沉下心进入意境。
今晚演奏的曲子都是迈克尔。拉宾演奏过的。宋慕扬对小提琴的喜好实在有限,这位小提琴家,他也只是跟宋慕扬提过一次喜欢。
没想到他竟记住了。
思及这,忍不住又有些开心。或许有些时候,宋慕扬是在意自己的吧。
最后一首是两人共同喜欢的一步之遥。
熟悉的音乐响起。凄美的旋律让林息的思绪飘到了很远的地方。
这曲子贯穿了两人认识以来的所有瞬间。虽还不到两个月,但这中间发生的事情,却似乎比林息的前半辈子加起来还要多一点。
林息有了喜欢的人,是个男人,还是一个和自己永远没有可能的男人。两人的座位明明只有一步之遥,然而这一步之遥,却似乎是永远都跨不过去的。
他看了宋慕扬一眼,泪水不受控制夺眶而出。
他本算坐在宋慕扬的身后。这瞬间,宋慕扬却像有所感应,竟也回眸望向他。
四目相对,林息像心事被戳破似的,小脸一红,哭泣的表情却还定格在脸上,有些滑稽。
“那个,我不是因为你才哭的!这曲子太感人了,我没忍住,”脱口而出。
此地无银三百两。
这一下,宋慕扬的气也消了。他大概懂了点那孩子的少年忧伤,无奈伸出手给他拭泪。手指传来的温热温度让林息的脸迅速升温,“林息,”宋慕扬思考了一会儿,“我现在无法回应你更多,但我会努力。你。。懂吗?”
黑暗中,宋慕扬的黑眸子亮的灼灼发光。
这是什么意思?!宋慕扬在对自己陈情?
林息好像听懂了,又好似完全听不懂,只顾张大眼睛呆呆的看他。
“算了”,宋慕扬揉揉他头发,“开心点。一会儿带你去后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