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少年篇 第十六章,拾掇【二月参赛,求预留枝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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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吃的还是早上做的粥和馒头,等吃过午饭后,让林小浩在院子里头玩儿,林凛靠坐在门槛上,仰头望着头顶上的蓝天白云,放空了脑子在发呆。
到林小浩自己一个人玩地没趣了跑来他的身边蹭着他喊哥哥,林凛嗯了一声,低下头看着靠在他身上的林小浩,对上小孩儿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林凛伸手摸了摸小孩儿的脸蛋儿,神情还带着点懒惰,就笑了,说道,“该睡午觉了。”
“嗯。”林小浩两手抱着他哥哥,仰头望着哥哥,心里觉得哥哥真好看,他喜欢他哥哥,哥哥身上有着和妈妈一样的味道。想起去了很远的地方的爸爸和妈妈,小孩儿的眼神有些暗淡,他想妈妈了。
见林小浩两手抱着他不肯放开,小脸埋在他的怀里沉默的模样,林凛隐约地能猜到小孩儿在想什么,“浩浩都这么大了还赖在哥哥的怀里,羞不羞呢?”林凛打趣着赖在他怀里不肯起来的林小浩,两手托住小孩儿的屁股,抱了人往屋里回去。
从水壶里倒了热水出来泡了凉水给林小浩擦干净小脸和小手,脱去了外面的衣服把人塞进被子里。
“哥哥。”林小浩想哥哥上床和他一起睡。
“嗯。”见着小孩儿两只眼睛盯着他瞧,林凛伸手去盖住小孩儿的眼睛,说道,“睡吧,哥哥就在屋里看书。”林凛不想养成林小浩要他陪着才能入睡的习惯,这个习惯一旦养成了,万一日后他没那么多时间陪着林小浩怎么办?
趁着还有点时间,林凛想看一会儿书,距离中考所剩余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他必须要争分夺秒地去复习,争取能考到一个最理想的成绩。人到出了社会才知道读书的珍贵,现在能有机会读书他就要好好地珍惜,想把书读好,不管日后想做什么都好,人多读点书总是没有错的。
听说哥哥要看书,林小浩也不敢吵哥哥了。妈妈说哥哥读书可厉害了,每次考试都拿第一名,让他以后读书也要像哥哥一样,知道自己有一个这么厉害的哥哥,林小浩小朋友的心里也是很骄傲的。
林凛开始注意到床上的小孩儿睁着眼睛盯着他瞧,他也没做声,认真地看他的书,到从书里回过神来,床上的小孩儿都已经睡着了,两只小手枕在脸下,还保持着看向他的姿势,林凛脸上露出无奈的笑,眼里却是带着宠溺。
放下手上的书,林凛起身走过去把林小浩挪进去里头一点儿,给小孩儿盖好被子,才往外面出去了。
从他的房间出去,对面的屋子就是他爸妈的房间,林凛想着把里面收拾打扫干净,也顺便地找一找这里面有没有什么他爸妈留下来的东西。他爸妈走地突然,什么都来不及跟他交代就走了,这个家以后就要靠他了,林凛需要好好地把家里的东西都收拾整理好,起码他要清楚这个家有什么。林凛知道自己和林小浩不会在家里待太长的时间,以后出去了外头,回来也只有逢年过节才会回趟家,家里的东西要收拾整理好,免得便宜了别人。
从桌子、柜子到床,屋子里的四个角落,林凛把这个房间一一寸一寸地找仔细了。
这么一找,还真的让林凛找到了不少的东西。
衣柜里的一个抽屉里锁着一些文书证件,里面就找出了家里如今的房屋的地契还有他们家田地的地契,这些东西拿在他手里,他们家的田地是无论如何别人都占不去的了。翻到一张契书的时候,林凛手上的动作就顿住了,接着脸上就露出了笑。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果然他爸妈把市里的饭馆接下来了,这一张就是那饭馆的契书,想起后世崇明市的地价是卖到天价,有钱都不一定买地到,这么一巴掌大的地方可是值钱了。看了眼签订的日子,也就是年前的事,距离现在的时间并没有多远。林凛知道他爸妈把这个小饭馆接下来做也是想着多赚点钱供他上学,他爸妈起早贪黑的干活,赶早去菜市场买菜才会遇到后面的车祸了,因此而丧了命,想到此,林凛的眼里有些黯然。
终究都是因他,才累及爸妈丢了性命。没想到他重活一次,还是阻止不了发生的事,林凛的心里终究是遗憾的。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才是人最悲哀的事。
林凛伸手揉了揉眉心,也不去想那些事了,只能说这一切都是上天注定的,谁也改变不了。
抽屉里还有一大串备用钥匙,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那小饭馆的钥匙,到时候拿去试一试就知道了。
林凛还找到了一个本子,看字迹是他妈妈记下来的,他妈妈写地一手娟秀的字,很是漂亮。他爸爸倒是没读几个书,他妈妈识的字不少,林凛还记得小时候是他妈妈拿着他的手教他写字,他读小学前面的几年都是他妈妈给他辅导功课,这给他打下了基础,所以他的成绩好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后面他的成绩一直都不错。
翻开本子,里面是他妈记的账本,看日期是从很久之前就开始记的了,前面记地比较详细,后面的就只是大笔数的记录了,不过这也已经足够了。翻到几笔账的时候,林凛哼笑了一声。
上一世他倒是没有见过这些东西,那个时候他都出去外头打工了,等他回来家里的房子都成了他大伯家的房子,这屋子里哪里还会剩下什么东西?要是家里有个什么东西,都被人拿走了。难怪他大伯他们能占去他家里的田地,连房屋都成了他们家里的。
在床下的一个暗盒里,林凛还找到了他妈妈的嫁妆盒子,里面装的都是他妈妈的金银首饰,平时他妈妈都舍不得戴,都好好地存放在这个盒子里,没想到如今让他找到了。林凛伸手摸着,拿起一只金镯子套在自己的手腕上,显得他的手腕太小了。
想起他妈妈跟他开过的玩笑话,说这个金镯子是他妈妈结婚的时候他姥姥送给她的,他妈妈就说等他以后娶了媳妇,这个金镯子就送给他的媳妇,再等他的儿子娶了媳妇,这个镯子再传下去,这样一代代地传下去,这镯子就成了他们家的传家宝了。
他爸妈出去外头打工,贵重物品都不敢带在身边,在外怕给人偷去了,所以这些东西他妈妈都藏在家里头,不过这些东西后来都没能到他们兄弟俩的手里。林凛记得上一世他见他大伯母戴过这只金镯子,他认了出来,当时他就猜到是他大伯母拿走了他妈妈的嫁妆,他想要回来他大伯母还说是她自己的,真的是做了贼还敢喊抓贼。
人要脸,树要皮,这不要脸不要皮的人活着有什么意思呢?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人活着就是不要脸不要皮的!想起那些人,林凛的眼睛眯了眯,这一世他绝对地不会再便宜那些人了!
在屋子里这么一拾掇一个中午就过去了,到听到外头王猛在喊他,林凛忙地起身应了一声,让他们小声点儿,出去开了门,说道,“浩浩还在睡觉,你把大嗓门收一收,别把人给吵醒了。”
“哦哦。”王猛手在嘴边做了一个封嘴的动作,意思是他绝对不会把人吵醒。
林森跟在后面一起进来,来的时候他带了些菜种过来给林凛。
“谢了。”林凛接过,笑道。
“客气什么?”林森看向林凛,两个人的视线对上,见到林凛脸上的笑,林森也感觉到林凛变得和从前有些不一样了。
两个人相视一眼,林凛领着他们往里面进来。
“你们先做题,等到后面空余时间我给你们讲题。”
“行。”
下午他们还是像上午那样各就各位地复习,猛子他们在做试卷,林凛还是继续看书。
听到屋子里林小浩的喊声,林凛就知道小孩儿醒来了,进去屋里哄了弟弟,给人穿了衣服拉了人出来。刚睡醒的小孩儿看起来蔫蔫的没什么精神,靠在他的身上,林凛一手搂着小孩儿,一手看着书,直到人有了精神了能自个儿坐着在本子上乱画,趁着这点时间林凛给王猛和林森讲他们不懂的知识。
时间过地很快,一个下午很快地就过去了。
“不用了,我们回家去吃就行了。”林凛要留他们下来吃饭,林森知道林凛家里如今的情况,他们都不好留在他家里吃饭。婉拒了林凛的好意,林森说家里还有活要帮忙,就跟王猛一起往家里回去了。林凛送了人出去,见人走远了,他站在门口望着外面。
他们家的房子是最早盖到这外头来的房子,这个时候房子前还没有房屋挡住,站在他家门口能见到外头的地里种的庄稼。林凛记得等到秋天麦子熟了,从这儿望去一大片的都是金黄色,金浪连天,望不到边,这是他记忆里的秋天最美的颜色。
不过再过十年,这外面也会盖满房子,也少了这一片大自然的美丽。
作者闲话:
小剧场:
有一天林凛拿镯子给周世海戴,明显的这只女人戴的镯子对周少来说尺寸太小了,戴进去很勉强。
周世海一脸懵逼:这是什么?
林凛认真脸:传家宝。
周世海:……
林凛再补了一句:我妈给他儿媳妇的传家宝
周世海一把捂住镯子,傻笑:丈母娘给的?哈哈哈……我一定好好戴着!
【小饭馆二月参赛,也就是下个月参赛哦,亲们请支持骨头哇,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