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狂人夜话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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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草,
    一木,
    一花。
    一曲,
    一调,
    一茶。
    山中偏隅饲桑麻,
    喜做凡世人家。
    一人,
    一剑,
    一杀。
    一悲,
    一喜,
    一骂。
    恩怨收做颈上枷,
    落得闲人俗话。
    杀人是他的职业,不过可惜现在却快失业。
    做为快刀堂最被尊敬,和推崇的的人,他曾无比风光。
    出刀快,不留痕,伤口血还没冒出来,他已经消失不见,只留下恐惧和惊呼。
    这是他的本事,也是他的爱好。用活人试刀,用死人赚钱。为此他乐此不疲,什么活都接,就像饿了几日的野狗,看到吃的,不分好坏,都要叼走一样。
    因此,他也被同行所不齿,别人杀高手要高价,他不管,给钱就干,杀完就走。但有的人还是喜欢他的,不仅是给钱少,而且有时还会将他杀的人,人头割下拿去别处领赏。
    这他也不计较,只要能杀人,怎么都可以,不分好坏,不分老幼,一切皆可杀,出手不留情。
    这是病,无药可救的病。
    因为这样,江湖和官府都在通缉他。
    快刀堂之所以留他名,不过也是在利用他,反正给钱就干,谁还不愿意要这样廉价的杀手呢?
    就拿最近一单生意来说,上面指派他去杀巴蜀十三骑,他没迟疑,一路从云南跑了过去。
    在成都转了三十天,终于摸到他们的行踪。然后孤身闯进巢穴,将十三人一网打尽。
    依旧是刀快,人快,血未流。
    他杀完人,站到远处松石上,静静看着,随手丢过去一枚石子,那石子在石壁上弹跳,奏出十三个音节。
    这时有趣的事发生了,十三个人跟随着音调,一个接一个倒下,倒下的瞬间,身上的伤口崩开,血溅当场,好似放了烟花一般。
    他看到,笑了。
    不是冷笑,不是大笑,而是狂笑,发了癫的疯笑。
    即便这些人不是被他杀死,听到此笑声,看到他的癫狂模样,也一样会死,因为没有人会受得了这么嗜血,而又神经质的举动。
    他这一趟去来回用了两个月,一路带回了十三颗人头。可报酬只有十三两,这无疑是不合理的。
    但他没有说什么,扔下人头,取了钱,就去百花楼喝酒,喝的酩酊大醉,花光所有赏钱,然后一溜烟钻到山里,不见人了。
    有的人说,巴蜀十三骑是江洋大盗,藏匿的金银财宝何止千万。他杀了他们,然后将钱都取走了,自然不会在意酬金。
    但是我告诉你们,他没有这么做,虽然当时真见到了大批金银,但他都没有拿,一分都没有。他不要这样的钱,因为这不是他用本事赚来的,嫌脏所以不要。
    一个月后,他走出山,又接到了一单买卖,正是这个买卖,几乎断送了他的一切。
    苏州范家,老爷叫范荣,是此地巨贾。
    虽然家财万贯,却极其乐善好施,建祠堂,修庙宇,办私塾,筑堤坝,好事干尽。每逢年节,还必开百席,邀得四乡八镇,不论做官,经商,五行八作,即便是要饭的,都可以入席吃饭。走时,还能领的几两银子,外加米面酒肉,回去留作日用。
    就这么一个大善人,却得罪了当地一个地痞。只因他想霸占刘老太的姑娘,被范荣知道,将他胖揍一顿,赶出了苏州城。因此他怀恨在心,知道快刀堂有个给钱就能杀人的主,于是递了书信,留了酬金,希望他能出手。
    说来,这酬金也是不少的,一百两,对于杀一个人来说,已经绰绰有余。
    若换做别人,定有人先一步将此事接下,然后去赚一笔,但这次不同,没人去抢,就好像是一块烧红的烙铁,任谁也不会赤手去抓。
    是啊,此等买卖,这世上除了他,恐怕连最混蛋,最没脑子的人也不会去接。因为这不是官府通缉的事,而是所有人都会唾弃,并追杀你的任务。所以,只有他会接,因为他不怕死,不怕被骂,反正他已声名狼藉,而且被各路人追杀了。
    就这样,领了钱,他赶奔了苏州。
    之所以这次没有事后给钱,是因为快刀堂知道,这次他做完这一票,就再也不能在江湖上混了,于是提早给他钱,然后在他踏出门口的一瞬间,便将写他名字的名牌给烧了,其实从这一刻起,他便已经失业。
    那是二月,大年夜。
    范家从院里,到院外,彩灯高挂,弦乐齐鸣。鞭炮声中,长长的流水席,犹如红龙,贯穿前后,大人小孩,老少妇孺,满满当当坐了几百人。
    范荣穿着大红员外府,游走于各处,与这个碰杯,与那个叙旧,一路笑颜,还不开心畅快。
    这片祥和气氛中,一双雪亮的眼睛,正在寻找目标,而范荣就是他的猎物。
    走的近了,他的刀也出了,依旧是很快,人不倒,血不流。
    他收起刀,想抽身离开,但随后的事,确是令他没想到的。
    目睹一切的亲朋好友,以及官员乡民们,没有四散奔逃,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像被捅破了蜂巢的工蜂,一起抄起身边的桌椅板凳,奋不顾身向他扑来。
    虽然他没有留情,没有停手,但依旧吓不走任何一个人。
    寒风吹起,血花四溅。
    面对几百人不要命的围攻,他再也快不起来了,不断地攻击让他身体受创,刀身也因为砍了太多的人,而崩口损坏。
    他从来没有这般狼狈,被打的皮开肉绽,也没有像今天这般淋漓畅快。
    在范宅,他挥洒尽了这辈子,所有的力气,所有的功夫,所有的精力和情感,以及病态的快感和欲望。
    最后他扔了残刀,在一片并非高手的人群中,逃了出去。
    之所以逃,不是因为他怕死,而是因为他的病好了,完全好了,他终于感到了什么叫怕,什么叫疼。
    此刻,他也记起了之前的名字,秦百川。
    这是一个响亮的名字,一个曾经令人胆寒的名字,不过现在这个名字已经不值钱了。
    因为,他失业,而且再也拿不了刀,再也见不得血了。
    

    作者闲话:

    无聊,随便写写,别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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