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二章 字太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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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云和一春从墨香阁走了没多久,刘季正准备关门,两个黑色身影突然出现在门前,刘季一愣,环顾四周急忙将二人带进来,沏了一壶小茶在火炉中又添了点新柴。一想宽和笑眯眯的刘季面对眼前这个人也变得严肃起来。
“公子,这么晚你怎么来了?”
黑衣人摘下斗篷,烛火映衬着他冷淡的脸庞:“来问你点情况。秋云和穆一春这段时间一直在你这?”
“差不多。公子,这次重新考试,你把穆一春和秋云二人放进去我有点担心。”
“担心?担心什么?”
“这二人脾气不定,来路不明,而且不能识文断字!”
“不能识文断字可以教,但不听话,教不了!”
“可是公子,秋云写的字太丑了,还不是一般的丑,他拿笔居然是一把抓,磨都没磨开就急着写字。”
“那些都可以教。”
刘季从桌下抽出一个盒子拿出纸张打开递到李修面前,上面不是别的,正是秋云写的那个“香”字。
“公子,这字写得丑就算了,居然还写错!明明是个日字,他居然写成了白!这是我见过最丑的字,没有之一!”说起这个字刘季整个人都变得激动,说实话秋云写得这个字,不仅丑,而且狂,纸有多大字就有多大,丑的一气呵成,说好听见叫随意又洒脱,难听点就是不要脸。
“那以后,你教他!”
刘季一愣,这可要命了:“公子,公子,你不能拿我的性命开玩笑!教秋云写字,我宁可管他十年的桃花糕!”
李修没有作声,将一揉直接扔到火炉中:“这种丑字就不用留着。京城里的事情你多盯着,别让我失望。”
“是!”
一晃,十天过去,和第一次京考一样,天没亮所有考生都已经在考场门口杂堆,秋云则不紧不慢的睡到天亮才把一春叫醒,两人去外面把饭吃饱才去的考场。
考试总共有十个考场,每个考场其中都有七八百间房屋,每个房屋容纳一百多人,每个考生都被隔断隔开,形成单独的小隔断,每个小隔断里有火炉,被子,水和一些零食。笔墨纸不缺,到饭点有人送饭,在这里一待就是两天,两个考官轮流监考,一春虽然在秋云隔壁,但考场有规矩他们也只能在各自狭小的空间里待着,秋云平时睡觉,一到饭点就醒来吃饭,时不时找点理由出去闲逛。偶尔发呆的时候他就会想隔壁的一春在干什么。
两天的考试时间,所有的考生都觉得时间太短,而秋云则觉得长的如同两年,一春则一直吐纳调息,倒也没什么感觉。
等到两天后出考场,秋云大口大口呼吸着外面的新鲜空气舒展筋骨有一种重生的快感。
“你那两天干什么呢?”
“没干什么。”
“你呢?”
“闲的无聊,吃,喝,睡。不过毕竟是考试,我至少还写了点。”
“你写了什么?”
秋云笑笑:“秘密,回客栈,找李修!”
客栈里
李修正对这面前的两张纸,面部表情有些奇怪,那张略带些冷漠,五官犀利恬淡的人,此刻眉头不停的发颤,眉头处的疙瘩越聚越紧,往上矗立,看起来极力在克制些些什么,浪峰站在一旁不敢作声,只是紧蹙眉头一脸愁意。
这两张纸,不是别的,正是浪峰从考官手中拿回来的试卷,李修喝了一杯茶,拿起其中一张,一个又大又满的蠢字几乎恨不得从纸里爬出来。视线一转,落到另一张纸上,这张纸倒是很干净,在左上角处很规矩的先画了一个木头,旁边又写了一个一,一后面又画了一朵桃花。
虽然对这两人不抱有什么期望,但拿到这两张试卷,他还是觉得自己想起久违的那种叫愤怒的情绪。
不要脸的人他见多了,可能不要脸的这么高调,甚至还拿来炫耀的人他是第一次见。
“公子,这两人……”
李修将卷子往桌上一拍:“只是不要脸而已,又没有别的什么。”
“但他们两不识字,如果被朝中那些人知道……”
“我会尽快让人教他们。他们待会肯定会来,我暂时不想见他们。”
“公子是哪不舒服?”
李修疲惫的揉着太阳穴,想到这两人还要亲自被自己推到殿试的位置,他心里就堵得厉害:“你把这两张纸,连带这个桌子,有多远扔多远,以后也不要让我见到和这个桌子造型相似的桌子,这种质地的纸也给我全换了!”
浪峰跟了李修这么久却是第一次见他这种略带疲惫稍叫点愤怒的情绪,拱手应了一句是,挥刀将桌子劈成四截,抱着下楼。
秋云和一春兴致勃勃的带着几袋小吃回来去找李修,却发现人已经走了,桌上只留下一张“殿试见”的字条。床上的褥子还有余温,看来人走的匆忙。
“李修到底是什么身份?”
秋云无所的四处溜达,夺过一春手中的字条仔细看了看一脸嫌弃:“字写的还没我好看。管他什么身份,殿试就会知道。”
正说着,一阵敲门声响起,两人相互看了一眼,白永初站在门口,佝偻着腰,咧着嘴时不时吸上两口凉气。
“呦?这不是白永初吗?这第二次考试,不知道公子发挥的怎么样?”
白永初不太喜欢秋云,他看人总是笑盈盈的,笑起来的时候一双狭长的眼睛就往上挑看起来和精于算计的狐狸一般。
“还好。”
“还好?我估计这次重考,状元是公子的囊中之物!”
白永初闻言急忙摆手:“不敢不敢,这次考试有三万多考生,有才华见识的考生太多,这状元花落谁家都不知道。我又怎么敢妄想,不过这次金天年被罢官入狱也算对小羽有了交代,如此我也就没什么好牵挂和遗憾的了。”
秋云轻笑两声:“白公子好气度,十几年的寒窗苦读只为打抱不平。”
白永初听出来着秋云是拿话怼他,一时间也不明白自己哪惹着他了,好在一旁的一春开口了:“我觉得白公子有才有德,进入朝堂一定会报效国家,是社稷之福。”
这话说的白永初心里一阵舒坦,急忙道:“报效国家社稷是每个读书人毕生的愿望,能为更多贫苦的人做主,为更多人伸冤,不求闻达诸侯,只求问心无愧!我……”
秋云不耐烦的敲打的桌子,这人一说起来没完了:“白公子,找我们不会就会来闲谝的?我还没吃饭!”
“不是,我就是想问问,你们也参加第二次的京考了?”
“参加了!”
“两人不是说你们不是读书人吗?”
“我们是受人……”
秋云打断一春,两腿一搭:“我突然想读书了,也想救天下苍生与水火之中,想当一个名垂青史闻达诸侯的好官!想报效朝廷,报道父母,光宗耀祖了!”
白永初干笑两声,岔卡话题随便说了几句走了,一春瞅着秋云那张极为不待见还没有变回来的脸色道:“你不喜欢白永初?”
“我脸上不都写的清清楚楚吗?”
“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是见他不爽。看一个人不爽需要理由吗?我不弄他找他茬就不错了!”
“他又没得罪你。”
“他要得罪我,还能站着和我说话?”
一春没有再说,秋云就是这个脾气,对于喜欢待见的人总是嘻嘻哈哈,对于不待见的,对方能活着那都要感谢秋云不杀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