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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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男靓女一起游古城,半小时沈一岑就后悔了。
彼时小老板心想老好人不做白不做,总归是打发时间,能见证一对小情侣的始末他倒也有兴趣。“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和事佬当一当,也算是功德。可想的轻松,全被此刻现实打击得体无完肤,恨不能对着小姑娘“五体投地”只求放他走了。
不能,这摩肩接踵的,还没个能躺下去的空间!
女孩挺兴奋的,她住在这边,却很少有机会随着人流四处逛逛,临街的铺子很多是后来人开的,大部分也是从这里搬出去又回来的游子,乡音未改,有机会交谈几句,没准还能找到儿时邻家的哥哥姐姐。
人挤人走了一段路,女孩从一个店面里出来,脖子上花朵形状的锁骨链换成了颇有民族特色的手工链子,沈一岑不禁心想,买东西真是女孩子的天性。
吃好吃的那就是人的天性了。
小老板赶紧给孟余忘发了条短信,问人到哪儿了。孟余忘坠入爱河,对先前那一条“旧苏古城,小花园,晚上见。”的只有地点的短信颇有不满,这回看到新短信,充分发挥了他谈恋爱变傻子的特质,赶紧回了“快到了”这一句话,然后看着车窗外流逝的夜景发呆。
那边却秒回过来:“快来救我出火海。”
一来二去几条短信,孟余忘才知道今天沈一岑“艳福不浅”。
秦唯今天这单生意谈拢了,全是靠着孟余忘,所以晚上回旧苏他自告奋勇揽了开车的活,孟余忘生意事了,只顾享受老板待遇,学长学弟这辈分半点不提。
不过也好多年了,他们俩开公司一直就是这样,学长在人际关系上游刃有余,涉及到生意就要靠学弟的本事,内外兼修,合作起来让人忍不住拍手叫好,要不是他秦大少肯定自己对孟余忘不是爱情上的不舍得,他才不会放任自个儿学弟去爱一个男人。
同迂腐无关,单纯就是在秦唯的印象里,沈一岑还是少年时候就很不好惹。你能指望一个被打趴过的人对动手的人存有什么好感么?倒是这小子被女孩子缠着这事让秦唯深感意外,用他积攒了三十年的智商,愣是想象不出来,难道真有“男大十八变”的说法?
沈一岑这时候可苦了。陪女孩子逛街的耐心他倒不是没有,可在一个旅游景区里逛街,光是穿越人海就得要去了半条命,往左往右前前后后都是人头,不能让人丢了,还得见缝插针去买些小吃回来填肚子……
男孩子也是古城原来的居民,住在城那头,女孩看出沈一岑的不耐,穿越人海也是门技术,她也不是给自己找罪受,眼看着天色渐暗人渐渐多了,就果断打电话约人到小花园里说话。
她男朋友挺仗义的,接了电话就出了门。只是还没见面,电话里先聊上了,女孩子的手还放在小老板手臂弯里呢,他无意偷听可有心八卦,一听还真听出个一二。可是女孩脾气急,说得好好的又差点吵起来,他就连忙喊了这祖宗换个人少的地方,心里想着这对小情侣该说说,该哄哄,早点放他这个无关人士去请人吃饭。
小巷里弯弯绕绕,女孩领着沈一岑走了条小路,利用了池塘上的浮桥,荷花不开的时节,没有几个人愿意跑来喂虫子,走的就顺利。
再往前走是一片景观植物,那之后就是小花园。古城的小花园倒不真是一个花园,这里是原先一家大户人家的院子,屋主人爱花,一直到十多年前还住在这里,子孙们为了讨好老寿星年年栽新树,后来这里也成景区一部分了,原住民都管这叫做小花园。
沈一岑就到门口不走了,见女孩犹豫的神色,他笑道:“你还真想让我去刺激人啊?那得真是爱惨了。我觉得那孩子挺好的,你都要走了,别把时间都用在吵架上,以后后悔。”
“听起来你很有经验。”她虚心求教,然后才想起来眼前这人根本是没谈过恋爱的主。啐他:“纸上谈兵,说的轻松!”
沈一岑大方承认:“恋爱经验我确实没有,看人挺毒的,不过你要是真不爱了,何必扯我来呢?去吧,我也约了人,过会儿去吃饭了。”
可能无论是谁,临场皆易怯,女孩见沈一岑要走的模样,想也没想就拉着他要往里走,一边说:“那他要和我分手怎么办啊?眼下这社会哪里经得起异地恋的,我俩矛盾爆发这么久了,你不是不知道,熟人一场,你得给我撑撑场子。”
沈一岑灵活一闪,反手把人一推,自己躲开老远——看他那个小白脸模样的,动作倒是不拖沓。女孩在原地跺了跺脚,低吼一句“你给我记着!”回身进了小花园。
二人独处,这场面倒是有点像古代小说里大户人家的闺女私会书生情郎,沈一岑嘀嘀咕咕走到小花园外面的小道上,身后是一堵砖墙,茂盛生长的茶花从院子里伸出枝条来。茶花花期太长,这时候也红得艳丽,大朵大朵地开了掉掉了开,但是最好看的那两株十八学士早开败了。
女孩进去之后也没什么套路,听不见争吵的声儿,沈一岑估摸着男孩子也想通了,这会儿正在哄人吧。青春期少年少女简直可怕,荷尔蒙甜腻多巴胺神奇,一个吻一个拥抱,就没他什么事儿了。正好,不然等人过来吃饭的时候还得带着个小尾巴,那真是有口难言。
碰头地点有了,时间没定,也就不存在什么准点晚点的说法,孟余忘倒是很快就来了,他还是先把秦唯撂家里才过来的,天全黑了,古城里仿旧时的灯笼已经亮了。
沈一岑把人带去了一家临水的小店,看得出年份很久了,店老板是对夫妇,见了沈一岑没什么意外,招呼完店里其他的客人就把他们领上了楼。
店主妻子操着一口水乡口音,孟余忘在湳杭住得久了,还能回上一两句,倒是沈一岑让人意外,他肯定是听懂了,但是自己说话口音不伦不类,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要逗人开心上了,阿姨咯咯地笑着,说是等会儿给他们添个菜。
沈一岑顺杆儿往上爬,说:“您说的,我想吃泥鳅,放辣,溜鱼我进门闻着味儿就流口水了,还有蒜香贝,店里还有什么菜?我这朋友以后大概是要做回头客的。”
阿姨笑骂:“净惦记着吃肉,给你拍个黄瓜!混球小子,你怎的不点个叫花鸡?以前你们点了鸡骨头都要吞下肚的。”
沈一岑腆着脸说:“哎呀那是跟着阿林来的嘛,我手艺差的咧,不像他能去厨房帮工。”
“是怕自己一个人,不敢到厨房偷吃吧?”
沈一岑摸摸鼻子,说:“您就这么把我的底露了,我还想带人去四处走走呢,都怕人听了不信。”
看他对古城里的吃喝玩乐如数家珍,跟在身后的孟余忘就这样默默地听,没个意见,仿佛没听见二人方才一番打趣,阿姨说:“你小子是带朋友还是当导游来的?”
“都有都有。这块儿我熟嘛,我朋友第一次来,勉强当个导游咯。”
阿姨自有主意,下楼准备去了,沈一岑领着孟余忘坐到窗口,楼下临水好风光尽收眼底,浅浅溪流两岸亮起的灯笼就似深秋时节的丹桂颜色,不晃人眼,看着温暖。
夜风起了,四月底这个时候昼夜温差太大,沈一岑可没忘家里对待病号的照顾方式,一会儿就关上了窗。他和孟余忘说:“我朋友以前上学的时候租住在这里,时常在店里帮工,后来拜了师傅,我也在这边混迹过一段时日,老相识的摊子要还在,等会儿我领你去看看。”
“沈先生交友很广啊。”孟余忘说着,给他倒了一杯茶水递过去。
沈一岑在古城里逛街虽不能说已经筋疲力尽,却口渴得很,自然而然接过来喝了一大口,说:“没有,我朋友很少的。”
“哦?”孟余忘满目的兴趣,也有满目的不信。
沈一岑倒没什么忌讳的,直说自己朋友双手就数的过来。这话可能孟余忘不能体会,但他自己深知不假,他的朋友以个数论,其中有发小,有同学,有客人,以前点头之交可能会成莫逆,可惜旧苏太小,有很多人离开了,游子难得回乡,家中老父母的银丝望穿了,朋友都成过去。
“我应该算是沈先生的朋友了吧?”
“那是,不过,重新认识一下吧,我的朋友。”他举茶杯与人对望,因为笑意而微微上挑的眼角有说不出的帅气,仿佛时间在那里封印了一个人少年时候骄傲,在这个时候全融为温柔了,他说,“沈一岑,一个咖啡店的小老板。”
孟余忘这才有面前的人是个比自己还大上一岁的青年的实感,同时心里有百般的滋味。他也笑着回说:“孟余忘,一个公司的大老板。”
沈一岑就打趣他,说:“没有假期的大老板。”
孟余忘对这件事不置可否。
怎么说呢,就像把人的心脏想象成一个挑嘴的插座,世上千百万个人里只有一个人能够连接这个插座,而自相连的那瞬间起就有无数的电流,刺激得心脏麻痒难耐。所谓一见钟情吧,时间越久,对对方的喜欢就越是深,深到恨对方不能心有灵犀,察觉到自己没有说出口的每一句告白。
带着些微的欣喜和不可避免的遗憾,孟余忘只能和他喜欢的男孩从朋友做起,可是,来日方长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