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姑姑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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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嗜血恶毒,当粉身碎骨
    嗜血恶毒之人,当受粉身碎骨之苦。
    在我小的时候,我看见那个应唤“姑姑”的女人迎风揽袖,柳眉细细长长,眼角细小的泪痣颤着,似笑非笑、带有唇珠的小巧嘴唇被舞起来的长袖遮住,然后就再没然后了——她从那据说会让人粉身碎骨的山崖跃下,至此世上又少一人。至于像不像鸟越飞涧我不知道,因为身边絮娘将我的眼睛捂住。
    那是多么瘦弱的一双手,虎口处有厚厚的茧,骨节宽大而闭合困难的指缝间有蓝衣掠过,就像是我没机会看完的、飞鸟一般的身姿。
    “谣谣。”絮娘唤我,那闭合不了的指缝分开,突地光入了眼,眼前一片金晃晃,只有大片蓝色身影或跪或立在涯前,抬头伸颈,似是哭又似是笑地从喉咙发出嘶哑尖叫一般的声音,起伏的从人群的一头响起,复又是另一头,就像是什么邪恶的膜拜。
    而姑姑已然不在了。
    我向后退了退。
    “谣谣,你害怕吗?”絮娘问我。
    “不怕。”我回答她。
    她的眼神说她不信。
    我无奈。这世上总有解释不通的事,因为大家都只相信自己的眼睛。以那狭小的范围企图窥视或于天、或于地的人心,并往往以为是对的。
    这全然不可笑。不过是和拳来眨眼一般,人生来和骨子里的自大与自私同行,控制不了的。
    如潮水般涌动跪拜的人因伏地或起身的交错,从那缝隙可看得明明白白,他们面前的是崖边的一滩血。
    原来作恶多端、百死不能平其罪的女魔头,也是红色的血。
    “谣谣。”
    恍惚间,那眉毛细细长长,眼角有颗细小黑痣的女人似贴着我,唤我,抚着我的发。那羊脂玉一般的手指头斜斜指出去:
    “你看……”
    就如从很久之前,发生过很多次的那样。她将我抱在怀里,抚着我的发,用温和柔软的声音对我说,谣谣你看。
    是极度的害怕,那似乎空了一块的心脏有细密的紧张缠上来,偌大的恐惧先占据指尖,颤抖着往上延伸,化为四肢的无力。而这无力却偏偏不是没有力气,而是无力控制它们,连体温都被赶走,四肢泛上青紫。而在忍受脑袋的晕眩和四肢的冰冷时,我突然一想——若姑姑此时还在,肯定会将她那张被称为祸国之貌的脸贴在我的手臂上,带着三分笑意道:
    “谣谣你真暖和。”
    就如从很久之前,发生过很多次的那样。
    当刺眼阳光还存在的时候,黑暗淹没了我。把记忆停在这个蛇蝎心肠的女人身上,停在她那如蛇一般体温的记忆上,便不得我掌控,只听见絮娘在我昏过去的瞬间急切的问:
    “谣谣?你身上怎么这么凉?”
    没回答,因为我晕过去了。
    ==
    玉坊长谣,天生仙骨,貌如谪仙,行动若仙气绕身。
    这句话不是我想出来的,而是集万千闲着无聊之人的智慧。我思来又想,觉得指不定是哪个家伙在抠脚的时候想出来的提议。
    证据很简单:短短一句话,四个断句,就有三个‘仙’。纵使我这个人多没脸没皮,心里如何自我优越,也万万说不出口的。而抠脚是最为放松的时刻之一,指不定昏昏中就得了个灵光闪闪。
    我的惜时听到这,说长谣你真真白瞎了这张脸。
    “有么?”我揽镜自照。一双眉如远山,眸如翠竹深涧般幽远,肤如白玉而唇自朱,乌发用云色发带半束在脑后,敛眉抬眸全然神仙模样。
    “明明还是一样的好看死了。”我看着他,控诉他的不诚实。
    惜时听到这里,凉凉给我个眼神让我自个儿体会,便出门溜猫去了。
    我的姑姑玉坊九烟,是玉字坊的前坊主。若盘算列名这世上谁为罪大恶极、天理不容之辈,姑姑之名一定名列前方,将那九州犯人远远甩在背后,也不算恭维。
    可惜这名声浩浩的一代魔头,终究在十年前跳了崖。
    而十年前的我也算是明白了大人的很多话都是唬人的——都说绝崖跳下去一定尸骨无存,可三天后姑姑的尸体从崖底运上来。绑着大拇指那么粗的绳子,一部分一部分的运上拼好,盖上白布,端正的放在厅堂中央,连头也盖着,看不到那张魔气的倾城之貌。
    我觉得以前的尸体找不到,一定是他们没用心。
    又想姑姑果然是百年来玉字坊最为传奇之人,就连去死也要打破这些道貌岸然之人的谎话。
    我坐在堂椅上方,孩童的双脚够不着地,便随意摆动几下。两个宽大的袖口一晃,将茶杯放下。又是一晃,拿起一块桃花酥,送嘴里抿着。
    堂下一行人眼角开始抽搐。我心里想着要是姑姑还起得来的话,一定是上来和我一起吃,没准还要一壶小酒,绝无这些人这般无趣。
    “禀护法,”一个脸上有刀疤的男子上前一步,对着区区七岁的我行礼,说大家都知道的话:
    “恶徒玉九烟的遗体已经找到。”
    我盯着他看,想看看这人是多没脸没皮,才会叫和自己实际上做的事一样的人‘恶徒’。但是他不看我,看琉璃房顶看青玉石头地板就是不看我。
    大家都往别处看,而地上有我一年四季体温都如寒冰的姑姑。我抬眼看去,那是杀戮有罪无罪之人,做下种种惊天恶行的女魔头的空壳。
    我从小是姑姑教导长大的,每年到了姑姑生日都蹭不到长寿面,而是她那似笑非笑一句:‘嗜血恶毒之人,当受粉身碎骨之苦。’
    我眨眨眼,目光停在白布下断断续续的线条上:
    这下可算是真的粉身碎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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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自小无父无母,在玉字坊长大。负责教导我的姑姑虽然整天想着为祸人间,倒也让我吃穿不忧。
    姑姑是恶名昭彰的女魔头,她的目标是把我教导成小魔头。魔头自然不能被人视作可爱,所以大家唤我‘谣谣’没几年,就被改口变为玉公子。
    我想和她说这和称呼没关系,只要我是魔头,哪怕叫二狗也能叱咤风云。可我不必思来想去,也没胆子说出来。
    后来也再没机会说了。
    叶惜时是六年前我从山中捡回来的,本以为是野人,洗干净倒也好看,便留了下来。熟悉之后,他曾问我要是不当护法的话,以后想当什么?我想了想,眯着那被誉为如幽如林涧的眼,告诉他想当猪。
    他那带着活力的英俊脸庞一脸不可置信,手指着我抖抖抖,于是我倾身咬上他的指尖,他缩了一下,反而是怕我咯了牙。
    可就是我这样一个谪仙儿一般、连耍脾气咬人一口还会反被担心咯了牙的人物,偏偏被姑姑指点,从她还活着到死了入土多年,都接手刑讯的工作。
    “恶贼!有胆子杀了我啊!”在黑暗的地方,声响总是会听得大些的,更别提这一嗓子从嘶哑的喉管里喷出,带着濒死的颤音和呲出的血沫,实在不怎么好听。若是要相比较,我宁可听惜时那琴魔手下哀鸣的古琴。
    身旁的狱卒挥手便是狠狠一鞭,鞭上有倒刺和辣椒水,一鞭下去,便是一道歪歪扭扭、血液喷出且深可见骨的痕迹。
    “玉长谣……你个啖血吃肉的横眼畜生!活害你怎么还……还不死!”
    牢里并不空旷,这拜于我师父——她要关要打的人实在是很多。而这小小的一间放满各种刑具,偏偏这么嘶哑的一吼,居然有回音出来。
    我看了一眼旁边连秃瓢都冒着汗的狱卒,不想理会他偷瞧我的惊惧模样,吩咐:
    “开始吧。”
    “是。”他似乎松了一口气。
    我上下打量那人,补了一句:
    “舌头挺会说话的,先割下左边那一半吧。”
    瞬时又吸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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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坊长谣,天生仙骨,貌如谪仙,行动若仙气绕身。
    可惜,是个实打实、手段残忍、恶名昭著、该粉身碎骨的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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