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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学生时代啊,眼光极高,我喜欢的那个人就像黑色夜空里清晰的繁星,也像雨后青翠欲滴的柳叶。曾经看到过一句话:人一生中要真心爱两个人,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白月光。我的整个大学遇到的那个人,就是我的白月光,每日每夜在我心中明媚如新。
我装作若无其事地来到那个日思夜想的城市,打听到他的公司,然后开始寻找他的身影。整整一个下午,没有一点结果的我疲惫不堪,身体告诉我,我需要休息。
第二天早上,我站在他的公司门口等他,这次我没有附身在任何一个人身上,我要用我自己的面貌,用我自己的身体去拥抱他,光明正大无所畏惧。
他看到我,停了一下又继续走,我张开双手等他过来,拥抱这个满面愁容、胡子拉碴、弯腰驼背的男孩。他轻轻地说,我们就此别过吧!我也回答,我明白,这次我只是来看看。
因为我知道,那本书里还有这样一句话:到后来,白月光变成了碗里的白米粒,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经过这许多年,我早已清楚,天上地下,从来就是有区别的。
他在前面走,我念动咒语附身成功。他的个子高,我的眼睛又开始不适应,而且,这是我第一次附身在男生身上,感觉很尴尬。低头看看,曾经我就是在这个怀里撒娇,想想真是有点讽刺呢,海誓山盟竟也随意消散了。
公司的人见面都对我鞠躬,喊一声“何总。”难不成他还有一定地位?我找到他的位置坐下,原来是一个经理。刚坐下就有很多人来找我签字,还有老总时不时来叫,忙完已经是中午了,我打开他的手机,里面有个备注“小仙女”我心里泛起恶心,这是什么鬼备注,不是他的风格啊!不过我还是试着拨通电话,“喂!姓何的!你这么迟才给我打电话,想死吗?”这女人带着扑面而来的霸道娇纵,我学着他的口气,“宝儿,不要生气,我们去哪里吃饭?”“吃饭!还吃什么!我爸妈来了,你来蓝雨酒店吧!”“好。”这么快就要见到大boss了吗?不过这女人给我的感觉很不好。
包厢里坐着六七个大人,从我进门他们就开始打量我,眼神里都是嫌弃和鄙夷,但我已经习惯了,便直接坐下来。
菜还没有上,他们就开始找我聊天,那女孩坐在我旁边,穿着黄色上衣黑色裙子,黄色大卷发,看起来打扮的不错,就是脸上的脂粉有点厚。聊了十几分钟,原来他们要结婚了,女方的家人一方面要结婚,一方面对他很不满意,要这个要那个,让人看不下去。
当我说这事先放一放时,他们便群起而攻之,开始指责我。我的心很痛,不是因为我挨了骂,而是因为我曾经那么放在心尖上疼爱的人,竟被人这么糟蹋。
我站起身,轻蔑地看他们一眼,淡淡地说:“叔叔阿姨,您的女儿确实很好,我配不上她,所以,我就退出了,请另择良婿。”出去,付账,走人。
他不是我的,但是这样的女子配不上他,要说让我把他让给谁,至少应该是董晓那样美丽优雅的女子。

    作者闲话:

  时隔两年才继续填坑,很对不起那位潜移默化中书友,以前年少轻狂,这次我一定要有始有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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