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4章 县城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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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城就这样在简家住了下来,而且简家其他人也没有任何事情,而村子里其他本来想要看简家笑话的人,看见了这样情况后都跌破了眼球。
    他们是不相信居然有人在接触了薛城以后,半点事也没有,很显然的,他们将之前简白韶跟薛城走的很近,而且也没有出任何状况的事实华丽丽的忽略了。
    薛城的事迹在上河村流传甚广,上河村众人也都一致的默契的疏远隔离薛城。
    可是现在居然背叛了他们这个团体,接纳了薛城这个在他们看来是异类的人,而且也没有如他们预料的那样倒霉。
    这样不就显得他们之前的那些举动都是笑话,其实薛城并不像他们想的那样是个煞星,扫把星。这不就活脱脱的打脸,让他们心里不得意吗。
    就因为这样,对于打破这一局面的简家人,村里人都不约而同的有了些意见。
    这有了意见以后,也就表现在日常相处当中,平时在出工的时候,就在言语上酸了两句,比如表面赞他们心好,将受伤的薛城接到家养伤,实际却是暗讽他们穷大方,接了个吃白食的祖宗回家伺候,小心以后赶不走云云的。
    不过,这都被简家人给呲了回去,我们家心好这是在积德积福报,可不像某某人一样心都坏了,干的都是缺德事,不知哪天就遭了报应。
    至于薛城吃白食什么的,那就更不存在了,因为在薛城到了简家以后,就坚持他在简家吃饭就要出伙食费,将他在家里藏着的粮食背到了简家中。
    而简家人也是在那时候才发现,原来在他们看来日子过得紧巴巴,几乎没看到他在家里开火的薛城,在家里还藏了不少的粮食。
    当然,他们也不会将薛城家有余粮的事情张扬到全村人都知道的地步,反正他们心里有数就好,也不用太在意村里人是怎么说的。
    要说,薛城在简家住下来最开心的是谁,那必须是非简白韶莫属了。
    能够抱着他的护身符睡觉,这可真是想想都觉得美得不行了。
    那可真是吃嘛嘛香,再也不担心他吃饭的时候,米中会有石子,或者窝窝头中会有头发或者指甲什么的,实在是太幸运了。
    至于容喜本来还有点微词的,毕竟薛城威名远播,战功赫赫,真让他待在他们家,出了事谁负责,她宠小儿子也不是拉着全家的安全来宠的。
    但是拍板定下这事得是简爷爷,虽然简爷爷在家中不怎么管事,但他一家之主的威严在这,容喜就只有捏着鼻子忍了。
    但要是家里到时候真的出了什么事儿的话,到时候不用简爷爷发话她说什么也会将薛城轰出去的。
    而薛城也是一个很懂看人脸色的,知道他在上河村是个怎样的存在,在养伤期间,说什么也不会出门,两方不碰面倒也一直相安无事。
    当然,简白韶也很有自信,他的家人不会有什么事情,毕竟在他恢复了一丝真气以后,他就用桃木做了个木符让他们带着。
    只要薛城不是带着恶意的煞气攻击简家人,在一般情况下,他的煞气也不会入侵到简家人体中,让他们出点小意小外的。
    简家三哥在家中待了一晚就回城去了,毕竟他可是吃公家饭的,在家中多待几天并不可能,也就每个月放假的时候回来看看父母亲人的。
    换做平时,他连夜都不过,当天回来当天就回去了,这次也是出现了简白韶这么一个意外,因为他搅得人仰马翻的,也难怪简怀南要唠叨他那么长时间了。
    实在是这孩子太熊了,不多唠叨一下,以后会变得更熊的。
    被盖戳为熊孩子的简白韶正拿着薛城给弄来的那好几撮狼毛,兴致勃勃的和薛城一起商量着怎么做毛笔呢。
    毛笔这种东西他刚好会做,以前跟他师傅在一起的时候,毛笔什么的从来都不会买外面那些伪劣假冒产品的,他们通常都是和山中的狼们和平(威逼利诱)交易,然后亲自制真正好用的狼毫毛笔。
    有时候缺钱了,不好招摇撞骗,啊不,是没有生意上门的时候,他们也会兼职当小贩卖个毛笔什么的。
    回想起以前的日子,那真的是一点都不值得怀念,简白韶一向就是个爱好享乐的主,跟着他师傅那几年,那真是过得比苦行僧还要艰难,结果现在比以前还要难,简直了。
    在简白韶两人,一个做笔头,一个削笔杆的分工下,很快,他们就做好了做毛笔的前辈工作。
    而做毛笔也不是那么一件容易的事,最主要的就是繁琐以及要有耐心,而简白韶也是从小练出来了,对这事熟门熟路,倒也不觉得什么。
    花费了两天做好,就等着风干的时候,简白韶才终于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他没有墨砚,就连墨水都没有。
    倒是芥子袋里有几块墨锭,他所用的自然都是好墨,可好墨要用好砚,没个好的砚台说什么都是白搭。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就差这么最后一步了,他总不能半途而废吧,好歹这狼毛还是薛城拼死抢回来的。
    所以,在薛城恢复的差不多的时候,他就拉着薛城去了县城,美曰其名是想他三哥了,要去城里陪陪可怜孤独的小三哥去,但其实就是去城里找找看有砚台没有。
    买不着,偷他也要偷一个,好笔得有好墨才行。
    简家人自然是不知道简白韶去县城的真正用心的,他们只以为他是想要去城里玩了,毕竟小孩子对于城里的事物都非常好奇。
    正好,他们家也到了该给简怀南送东西的时间了,就让简卫国带着他们两人去见识见识。
    简怀南现在的户口已经被迁到了城市,是吃商品粮的人,每个月都有定量的票证发用,而现在简怀南又没有娶媳妇,他身上除了自己用的粮票以外,一般都是将他的大半工资以及剩余不需要的票证都上交给家里的。
    所以容喜他们就总是会担心,简怀南一个人在城里会短了什么东西,每过一段时间去采买什么东西的时候,总是会给他送点东西。
    或是鸡蛋或是自家做的什么吃食或是自家自留地种的蔬菜,生怕他一个人在城里会吃什么苦头。
    他们上河村离县城说远不远,可说近也不近,若是坐牛车或者拖拉机的话得要两个多小时,走路自然是要更多时间。
    可是牛车和拖拉机都是公家的东西,除非是有什么紧急的事情才可以酌情公车私用,可没有人去县城还专门套个车去的。
    当然,简家就不用这么麻烦的,好歹也算是上河村里的大户,他们家可是有一辆自行车的,骑着自行车来回一趟倒也不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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