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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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微凉,夜华初上。
车窗外车水马龙,灯光璀璨霓虹耀目,诉说着这个城市的繁华。
半小时后,我们来到了一个大树掩映的僻静的街区,严俊将法拉利拐进主路旁一条不起眼的小路。又行了五分钟左右,一座豪华的巴洛克风格的公馆出现在我们面前。
门卫查过请柬后打开厚重的雕花铁艺大门,入眼是一个直径约二十米的圆形雕塑喷泉。中间的海神雕塑威严跋扈,花瓣形的喷泉隆隆作响水花四溅。
严俊轻车熟路地绕过喷泉,将车停在公馆的门廊上。有西装革履的侍者为我拉开车门,我优雅地转身下车,礼貌地对他微笑。垂感很好的紫色丝质晚礼服瞬间落到我十二厘米的高跟鞋面上,门口的所有人,无论是侍者还是尚未进去的宾客,都向我投来了或惊诧或欣赏的目光。我恍若未见,只微笑看向刚刚下车的严俊。他将车钥匙留给侍者,手肘微屈,顽皮地歪了下头,示意我过去。我绕过车头,伸手挽在了他的手臂上,仿佛大家闺秀一样与他并肩走入公馆。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感谢每年出产豪门恩怨剧的TVB的让我开阔了眼界。
其实我只是个普通的大三学生,来自一个普通的三线城市,父母是普通的上班族。我念的也是这个大都市里最普通的大学,学的是最普通的中文专业。比周围人稍微出众一点的是我一米七二的身高,身材比例很好,容貌也算中上。这点儿优点给我带来了收入颇丰的兼职,礼仪小姐、平面模特、车模。我和高富帅严俊就相识在车展上,他在我展示的福特边上转了好久,然后买了一辆法拉利——就是今天带我们来的那辆车。
车展之后,他对我展开了猛烈的追求,去我的学校围追堵截。我那时自命清高,端着架子不肯接受,觉得自己和那些贪慕虚荣的同行不同。
做了一年的兼职,经常有人约我们吃饭游玩,我每一次都是拒绝的。有前辈对我说这一行诱惑太多,很少能出淤泥而不染,你早晚也会禁不住诱惑的?我那时想不过是份兼职为了减轻父母负担而已,我毕业后是要找正式工作的,不会一直泡在这行里,我和她们不同。
但严俊太过浪漫,可以满足所有灰姑娘的幻想,我渐渐败下阵来。他将法拉利停在所有学生必经的路上,捧着一大束怒放的玫瑰等我;大半夜给全宿舍送几十公里外买来的夜宵;普通青年都是在女生宿舍下弹吉他,他是文艺青年,在我宿舍楼下弹钢琴。我不断提醒自己我们在一起是因为爱情,只是他凑巧很有钱,我总不能因为他有钱就违背真心拒绝他吧。但周遭所有人的眼神都是——还是没禁住诱惑吧!
Well,虚荣就虚荣吧,谁让我是穷模特他是有钱人来的。如果他真心爱我那我担下这个罪名也值了,如果他不是真心……难道找个穷小子就一定是真心了吗?室友找个了一起发传单的同学恋爱,后来那渣男还是劈腿了。品行这种事真跟穷富无关。反正和谁恋爱都难以避免伤害,找个有钱的至少不用每次约会都挤公交车。
想开之后,我们陷入热恋,他带我见识了从前无法想象的光怪陆离的世界。
今天的酒会是他一个朋友开的,来之前他嘱咐我今天是高雅路线,要尽量大方得体,还特意带我去买了高定的晚礼服。望着他得意的笑容,我知道自己的表现让他很满意。
他挽着我穿梭在人群间,他那些常玩在一起的狐朋狗友今天看上去也都人模人样的,话题也从香车美女变成了时事经济。
我可能是个悲观主义者,和严俊两个人在一起时是真的很开心,但一接触到他的世界就感觉我们终究会分手。
这个公馆是个两层的洋房,宽敞的客厅上方架空,搬开了家具后十分空旷。客厅一边是自助餐桌,上面摆放着精致的茶点,有侍者穿梭为宾客斟酒。宾客们盛装出席,男人气度非凡,女人雍容华贵,落落大方谈笑风生,这些场景,我以前只在电视剧里看到过。
宾客间一阵骚动,我们循声望去,突然注意到这个二层的洋房里居然还有部电梯。严俊来之前和我说过,这里的主人在一次车祸后下身瘫痪,只能靠轮椅代步,难怪这里会有电梯了。
寒暄过后,围在前面的客人逐渐散开,宴会的主人来到我们面前。
那是一张很好看的脸,五官精致,很像一个我喜欢的男演员。三十上下的年纪,眼神沉静无澜。也许因为身体原因不常出门,他的皮肤细白,不是病态的白,是容光焕发的干净、白皙。量身定做的西装衬得他身材笔挺,宽肩窄腰标准的倒三角身材。发型很精心地修剪过,整洁精神。如果不是坐在轮椅上,他的外貌加身型是我见过的所有男人中的翘楚,包括很多一起走过秀的男模。
“博言哥!”严俊等人上前去和他打招呼。
叫“博言”的主人同他们点头寒暄,举手投足间流露出高雅的气质。不是像我这种惺惺作态的故作高雅,是真正骨子里流露出来的贵族的高雅。
我不知道这“博言”是什么来头,但显然,这群平时用鼻孔看人的二世祖们都对他十分尊敬。他们点头哈腰绝不仅仅是因为博言坐着轮椅矮人一头,我有种幻觉,如果是在封建社会,周围的人一定是跪下来仰视着他的,如同仰视高高在上的君王。
同严俊等人打过招呼,轮椅后面五旬开外的老人推着他走向另一拨客人。看老人的装扮以及对他的态度,让我想起电视剧中的管家忠仆,那一刻我仿佛置身梦幻的唐顿庄园。他们从我面前经过,我情不自禁退后了一步,心里清楚那不是出于礼貌,而是出于骨子里草民对权贵的畏惧。
宴会结束后,一进到车里我就脱下了令人发指的高跟鞋。
“很累?”严俊别过头笑我。
“非常累!”我靠在车窗上,眼睛都懒得睁开。
“我也讨厌这种正式的聚会,活受罪!”他发动车子缓缓前行。
“那为什么还要来?”
“没办法,这是应酬。你没看耗子他们那么嚣张跋扈的人都得来吗!”
“那个博言是什么人?你们好像……都很尊敬他。”其实我是想说“怕他”。
“他们家族在商界地位很高,民国时期就已经是名门望族了,这里是他们家老宅。战争期间他们举家迁往香港,后来又去了英国,在英国生意也做得很大。改革开放后,他家的后人受政府邀请回国投资,以进出口贸易为主,对当时经济的贡献很大。再然后,好像因为一些政治原因,他家如日中天的生意转手的转手、结束的结束,族人们又都陆续回了英国,只留下沈博言父亲这一支还留在国内守着最后的这点儿生意。”
“哦!”难怪举手投足间满是贵族的气质,原来真是末代贵族!
严俊又接着说道:“可能真的是富不过三代,他们家后来命途多舛,也是倒霉透顶了。沈博言父母先后病故,他五年前也出了车祸,下半辈子只能坐轮椅了。你不知道他以前有多优秀,我们这些人都是听着他的故事长大的。父母教训我们张口就是——你看人家沈博言,说实话,他出车祸那一阵我们都还幸灾乐祸过。”
“你们真没人性!”我白了他一眼。
“我们也不知道他撞得这么严重啊!”他很不满我的鄙视。
“天妒英才。”除了这四个字,我真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不过他也不愧是沈家的子孙,就凭这副身子,我们几个加起来都还比不过他。他现在能做一百个引体向上,台球一杆清台,连打dota都比我们厉害。还有就是人家残废了都怕见人,他却哪人多往哪凑,没事还弄个酒会让大家都来,你说怪不怪?”
我点头:“确实很怪!”
“这就是身残志坚吧,换我残废都不知道有没有勇气活下去!”
“呸,乌鸦嘴!这还在车上呢,别乱讲!”我又白了他一眼。
他笑着看了我一眼:“文文,今天别回宿舍了,去我那里吧!”
我摇头:“不行,明天上午有课。”
“明天一大早我就送你回来。”
“还要早起,好烦!”
“为了我,你就辛苦一天吧!你今天真的好美,看的见吃不着我会失眠的!”他色色地看向我。
“专心开车!”我嗔道。
“你答应了?”他眉眼里满是开心,像小孩子被奖赏了糖果。
“下不为例!”
“遵命!”
再见到沈博言是在半年后的一个会所里,严俊和他们约好打台球。于是我见识到了传说中的一杆清台。他这次穿的十分休闲,薄软的深灰色开司米毛衫和米色休闲裤,足上是一双深棕色软牛皮鞋。
他是我见过最讲究的残疾人。不,即便加上正常人,他也绝对能算上是最讲究的。除了坐在轮椅上,没人能看出他竟然已经瘫痪了五年多。
我看不懂台球,意兴阑珊地和其他人带来的女朋友寒暄着。这批女朋友都是新人,他们总是隔一段时间就换个女伴,估计这次的也不会长,所以我也懒得费力去记她们的名字。从这点上看严俊真的对我不错,我们已经在一起快一年了。也许他以前也是这样喜新厌旧的人,所以他们现在称我为“铁打的纪文文”,说严俊泡妞泡成老公了。
我也曾想过和他的未来,但想着想着就怕了。我和他成长的世界差别太大,门当户对是我们未来最大的鸿沟。我生在小康之家,从小到大没觉得比别人差什么,为什么遇到他就变成高攀了,连带着我的父母都跟着低人一等?我无法想象他父母在我爸妈面前趾高气扬的样子。哎,想多了!他从没跟我提过未来的打算,也从未跟我提过他的家庭,也许我和那些女人没区别,只是陪他的时间比较长罢了。
胸口一阵堵,刚才喝的酒开始在胃里造反,我独自去了洗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