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四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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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早晨最难受的,是从宿醉中醒来,那昨晚经历的那些难以启齿的事,对周墨来说应该要比宿醉更加痛苦。
    床头柜上的闹钟响起,周墨迷迷糊糊的伸出手按掉了扰人清梦的声音,然后顺势拿起柜子上的手机,看看有什么未读信息。他坐起身子,腰间传来的酸痛,不禁让他眉头生生的拧到了一块儿。
    昨晚上进行了一番不可描述的行为之后,没想到第二天会这么难受。昨晚上完事洗澡的时候,周墨都没有什么不适的感觉,现在他可后悔了。早知道就宁死不屈,活该今天腰酸背痛!
    他看了看身边睡得正香的男人,就是他,就是这个家伙,把自己的腰弄得快直不起来!发现那人的嘴角略微弯起,周墨悄悄凑近了,查看以往是不是在装睡。如果是装睡的话,那自己凑过去,他肯定会耍什么小把戏,但事实却是,那人毫无反应,相反还睡得挺死。
    周墨瘪瘪嘴。干了坏事,不但不亏心,睡觉还笑得出来?真是臭不要脸!罢了,待会儿还要上班,回来了再找他算账!心里把以往从头到脚骂了个遍,但下床的时候,周墨强忍着腰间的疼痛,轻手轻脚的掀开被子,穿起拖鞋,生怕把睡着的人吵醒。
    洗漱完毕后,估摸着时间还早,周墨趁便下楼买了两份早餐。他将两碗清粥和几个包子放在餐桌上,蓦地,一双手从身后轻轻地环住了自己。
    “早上好。”以往的脑袋搁在周墨的肩头,说完,他亲了亲爱人的耳朵。
    说好要找那人算账,可被刚才的那一吻,吻得把气都抛到了九霄云外。尽管经过昨晚,两人已经是非常亲密的关系,但被以往这样时不时的撩了一下,周墨还是会忍不住羞涩,“……坐下来,吃早餐啦。”
    以往笑笑,“我去洗脸刷牙。”
    待那人走开后,周墨继续手中的动作,俊秀的脸上,情不自禁地甜蜜的莞尔一笑。
    包子清粥,豆浆油条,在美国待的太久,以往一开始是吃不太习惯这些的,只是与周墨相处时间长了,那人总是每天早晨早早地起床,下楼买好这些中式早餐放在餐桌上。以往也不是那种脸皮厚到,对这种小事都会百般挑剔的人,况且也不用自己出力,早起跑下楼去买。跟着周墨吃了一段日子,从一开始的吃不惯,到后来渐渐觉得还挺美味。或许是爱屋及乌吧,总之,只要是周墨喜欢的,那就都是好的。
    喝下最后一口粥,周墨抽出纸巾擦了擦嘴,“我吃好了,先去上班了。”
    以往嚼着包子,“嗯。
    周墨起身拿着外套,走到玄关处准备换鞋。忽然想到什么似的,以往放下手中的食物,也站起身子,走到周墨身后。他单手撑在墙边,看着穿鞋的人,“中午……回来吃饭吗?”
    “回来啊。”周墨弯着腰系鞋带。
    以往挑挑俊眉,似乎还想问什么,他弓起食指轻擦鼻尖,“那……你们老板……最近对你没什么……不良企图吧?”“不良企图”这四个字说的特别含糊。
    周墨顿了顿,他站直了身子,回过头朝身后的人笑了笑,“他有没有都是他的事,我没有不就行了?”知道那人担心自己被情敌惦记,就算他不问,周墨也会划清与陆晋淳的界限。既然对方都能在那种十清九浊的环境下,与那么多的花花柳柳保持距离,难道自己还没有勇气去拒绝那一个人的靠近?
    以往抿抿嘴,神情有几分担忧。见对方还是满脸的顾虑,周墨向前倾了倾身子,在那人的嘴上轻轻地啄了一下,“我走啦。”
    反应过来的时候,周墨已经带上门下了楼,以往愣在原地,机械的抬起手,摸了摸刚才被触到的嘴唇。他欣慰的哑然失笑,这家伙的举动,总是让他出乎意料。
    说起来,陆晋淳也只是向自己表过白,并没有过多的为难自己。顶多就是上次突然拉着自己去出差,还有之前自作主张的给自己找了套房子。其实周墨觉得这个陆晋淳,比以往身边的花花草草,安全系数还是要高很多。毕竟是个大老板,再怎么喜欢,自己在以前的时候,就已经做得够明显了,他还是得要面子、要自尊不是?可以往身边的那群可不一样了,各种搔首弄姿、卖弄风骚,有几个男人能抵挡得住?
    上班的时候,周墨与陆晋淳接触的并不多。除了之前下了班找自己一起去吃饭,或者晚上打电话叫自己出来吃宵夜,其他时间陆晋淳不是忙着工作,就是忙着挣钱,哪有闲工夫天天围着自己转?就拿今天来说,陆晋淳忽然出现在周墨的办公桌前,还以为又要叫他出差,或者叫他吃饭,没想到居然是想要来以往的手机号。到底还是兄弟一场,留个号码也是方便联系,又不会怎么样的,对吧?
    正在家里制作音乐的以往,被一个电话叫到了二大桥下的河边。他站在坑坑洼洼、凹凸不平的石子上,点起一支烟,眯着眼看着周围熟悉、辽阔的风景。
    “这里变了很多吧。”陆晋淳不知何时站在以往身边,望着远处淡淡的吐出一句话。
    以往抽着烟,没说话。
    “以前咱们俩兄弟,每天放学都会跑到这里玩水,玩得太晚,爸妈就会到处找我们,找到了,就拿着树枝抽手心。”陆晋淳笑了笑,“我记得那时候,为了让我下次再带你过来玩儿,你还替我挨了一顿打。”
    小时候哥哥每找到一个有趣的地方,都会带上自己一起过去玩。有好几次,哥哥找的地方都比较危险、偏僻,但是男孩子都比较喜欢寻找刺激,再加上自己小时候不识路,必须跟在哥哥后边儿,才能找到这么好玩又惊险的地方。后来有一次在河边玩泥水,被家人找到后,母亲用细软的枝条逼问是谁带谁去的河边。自己一口咬定是自己发现的这个地方,替哥哥顶下了罪名,只为了下次哥哥能再带上自己来二大桥这边玩儿。
    母亲的那一鞭子抽的那么重,以往怎么可能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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