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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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正在周墨绝望的时候,以往的电话打了过来。
“你去哪儿了?怎么还不回来?”
周墨苦着脸,“我也想回来啊……可我不知道这是哪儿,又没钱打车……”
“那你怎么不给我打电话?”
“手机欠费,打不出去……”
以往也是没辙了,“你现在在哪?周围有什么标志性的东西?”
“我在这什么雨花街,工行对面的肯德基门口。”
“在那儿别动,我马上过来。”
周墨像个失意的青年流浪汉似的,坐在已经打烊了的肯德基门口。他低着头无聊的玩起地上的碎石子,有些后悔大晚上的答应陆晋淳出去,现在好了,坐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喝西北风。
眼前忽然冒出一双脚,看见鞋的样子,周墨立马欣喜的抬起头。以往双手插在裤口袋,低着眼一脸坏笑的看着坐在台阶上的人,“让你大晚上不好好在家待着,还出来浪。”
“别提了……”落魄成这样,周墨现在可没那个心思斗嘴。
以往揉了一把他的黑发,“快走啦,回家。”
疼痛感从脚上传来,周墨皱着眉头站起身,一瘸一拐的走在后头。发现那家伙半天没跟上来,以往转过身刚准备开口催促,却看见他瘸着一只脚,一步一步的拖着走。
以往走到他身边,伸手搀着这个倒霉蛋,“你的脚怎么了?”
“不小心崴到了。”觉得没必要把事情原委全说出来,周墨顺口编了个理由搪塞过去。
“你可真够二。”
把人扶上车,以往执意要看周墨伤的怎么样,后者拗不过他,只好不情愿的脱下鞋袜。
“都肿了,你这不是崴到了这么简单吧?”以往拿起周墨的脚一看,好家伙,脚踝那块儿又红又肿。
“得去趟医院啊……”以往一边替周墨穿上鞋袜,一边喃喃自语。
“去医院?”一听到去医院,周墨立马连声拒绝。又不是断手断脚,哪用得着去医院这么费事。
当然了,周墨在这方面没有话语权,以往一车子开到医院门口,顾不得对方反对,直接把人从车上背下来。第一次被个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背着,周墨浑身都别扭,“你让我下来,我自己走!”
“等你瘸着腿走,还不得走一晚上。”
以往看着周墨那只被裹上纱布的脚,表情有些严肃,“你到底是怎么搞的?”
果然还是什么事情都逃不过以往的那双眼,周墨吞吐了半天,“……摩托车撞了一下。”
“是他撞你,还是你没看路?”
“……没看路……”
以往伸手朝周墨的头发又是一顿乱揉,“你脑子里整天都在想些什么?走路不好好看,万一今天撞到你的不是摩托车呢?还不让去医院,你自己看看你的脚都成什么样儿了!”
周墨打开那只在头上胡闹的手,“哎,行了行了,别揉了,脑浆给你搅和糊了都。”
“给你揉明白点儿,要不整天稀里糊涂的。”
从停车场到电梯还有一段距离,以往看着那人瘸着腿,走路一拐一拐的,又心疼又想笑。他一把将周墨打横抱起,后者在他怀里,吵着闹着让他把自己放下来。伤员力量有限,不过就算是平时,周墨的力气也不可能比以往的大,更别说现在脚还受了伤。
抱着周墨,以往面不改色,反倒还调侃起来,“你声音小点儿,别人可都睡觉了,小心把人吵醒了投诉你。”
周墨躺在以往怀里,从一开始慌忙的挣扎,到后来渐渐变得温顺。其实被这样抱着,还是挺舒服的,前提是对方必须要高大有力。就像以往这样,周墨第一次被男人又背又抱的,不但不担心自己会摔倒,反而还觉得挺有安全感。之前的挣扎也都是周墨那古怪的自尊心作祟,其实他内心的欣喜还是占了上风,只是他不敢承认罢了。
电梯里,周墨魔怔了似的,看着以往英俊的侧颜发呆。明明是一对双胞胎,样貌相似度也高达百分之八十,但是和陆晋淳在一起的时候,却没有和以往一起要来的舒服和自然。眼前的这个男人,精明的什么都瞒不过他的眼睛,显得自己在他面前,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一个傻子。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不用难为情,更不会觉得尴尬,生活工作一天天的周而复始,却也从不担心没话聊。以往并不是个善变、图新鲜感的人,但和他一起,似乎每天都充满了乐趣。
“还没看够?”以往痞低着眼,痞笑的看着怀里盯着自己发愣的人。
周墨一下子回过神,他撇开绯红的脸,小声嘀咕,“谁看你了……”
回到家里,以往将周墨放在床上,拿着枕头塞在他背后,让他舒服的靠在床头,“你就别下床了,我去给你倒杯水,把药吃了。”
周墨坐在床上任由对方服侍,以往把水杯和药拿到他面前,看着他吃下去。不对,这家伙平时大晚上没事,是不会出去的,怎么今天还去了那么远的地方?难道是……越想越觉得不对,以往便开口问道:“是不是陆晋淳把你叫出去的?”
话一出口,差点没让周墨呛得喷出一口水。这双胞胎是心有灵犀吗?这都能让以往猜中。罢了,也瞒不住了,不过不能说出自己是被带去看房子的,不然这家伙指不定又要炸毛。想了想,周墨打算只说一半,“呃……就出去……吃了点东西……”
“吃东西?”听见这家伙和陆晋淳在一起,以往的气便无缘无故的不打一处来,“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那些心思,能大半夜把你叫出去吃东西,会安什么好心?”
周墨没说话。老板也不是不安好心,不过倒是挺操闲心的……
“你坐他车出去的?”
“……嗯。”
“那你刚才怎么没和他在一起?”
周墨磨磨蹭蹭的开口,“……他说有点事,就先走了。”
“然后就把你一个人丢在那儿喝西北风?”
以往皱起俊眉,越问越生气。清楚的知道自己亲哥哥的性格,城府极深,想得到某样东西,他会不择手段的去争取,所以周墨只要单独和他在一起,以往不是生气就是忧虑,从来都不会安心。像前两天去出差,以往怎么可能猜不到陆晋淳的想法,好在周墨的表现也算正常,应该也没吃到什么亏。不过陆晋淳今天把周墨一个人大半夜的扔在马路上,以往的火气更是噌噌的往上冒。他以往除了晚上上班,只要周墨在家,只要他有空,去哪都会把周墨带上,就连在酒吧的时候,以往的眼神也只会注视着有周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