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四章离别如初见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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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着一堵墙,止不住思念。
    夏君陌哪里舍得就这么走了?翻墙而出不过是缓兵之计。他可是瞒天过海下了血本儿才赶到大齐的,去年除夕夜送了公孙一份厚礼,今年总得吃点回扣吧!
    这是作为“阴商”该有的本质。
    另一方西平古娜也没打算就此放过公孙,他微肿的嘴唇和耳根子在微弱的亮光下十分惹人注意,她不是一个多心的女子,只是一猜到这两人的关系非同一般心里就莫名觉着不舒服。
    “你跟他认识!”
    这是比听到陈述句还肯定的回答,西平古娜眨巴眨巴的眼睛像在看什么怪物似的瞧着他,在这种时候公孙不想捅破那层纸,淡然道:“认识又怎么样!不认识又怎么样?结果都一样。饺子快冷了,我们回去吃吧!”
    “切~就你会藏事儿。你不说于本公主听,本公主还不愿意借你耳朵呢!吃饺子去!”
    同一时间,夏君陌和公孙都把头转向那堵墙,
    夏君陌追过来了,不合情不合理,本以为不见面或者再见面已是仇家,可曾想会是这般情形。
    公孙恨他,可心里有他。
    于大夏和大齐间,
    与这四海八方间,
    于盛世和乱世间,
    与这世俗眼光间,
    他还是爱了,
    他和夏君陌,
    想逃都逃不掉。
    于是,在除夕这一天,将军府的门口放着一把琴——三和弦。
    最先发现它存在的是西平古娜,她和清雨约好今天要去集市采购做年夜饭的物资的,西平古娜有个习惯:与人约好什么时间,她会提前一刻到,见地上躺着个大物件自然好奇去瞧一番。
    鲜红色的丝绸布里包裹着做工精致的琴,大齐的冬天很冷,大地被一层一层的雪覆盖着,土里和地里埋了什么东西谁也不知道,只是这鲜红的颜色和雪白的大地形成鲜明对比,可又互相衬托,恰似梨花从中的一枝梅——鹤立鸡群。
    她认得这乐器,在边关的时候曾听人弹奏过,高低迸出来的旋律如天籁之音,这三和弦十分考究弹琴者的技艺,杨玄不擅音律,清雨喜欢吹箫,这剩下的……
    莫非是昨天那人送来的?
    有深意!
    她从新把琴盖好,给公孙送过去。
    昨夜又下了些小雪,其实每年的除夕公孙都是很晚才起来的,去年是因为要出席夏君毅为各使团准备的的除夕宴才起得很早,反正他暂不用理朝堂,今儿个儿就那么睡去也无所谓,这个懒习惯被某人打扰了。
    “公孙,公孙,快开门!我有你丢失的东西。”
    “叫我作甚?你一姑娘家大清早的能不能不要敲良家将军的门。”一大早扰人清梦,公孙怎么会有好脾气!
    公孙不仅不搭理自己,还招来一顿骂,不服气的他恐吓道:“我手上拿着三和弦,你不要我扔了呀!”
    三和弦怎么会在西平古娜手里?
    那人没走?
    顾不上穿衣,公孙披着毛茸茸的披风迅速下床开门。
    “你的,喏!拿着。”西平古娜顺势将琴仍在他手上,“这把琴弹起来手感应该很不错,虽然我很想把它偷偷藏起来,但我知道那并不是我的,是那人送来的吧!好生收着。”
    公孙哑口无言。
    他能说什么,极力辩解自己和这把琴的主人没有任何关系,掩耳盗铃之事怕说了自己也不会信。公孙打了个哈欠继续回屋睡觉。醒来时午时都过了,其实这个回笼觉他睡得有些刻意,夏君陌玩的把戏永远是他猜不透的,养足精气神才能有力气和大夏第一商贾斗,无论何时他都不能放松警惕。
    果然,他把丝绸摊开后里面的确是三和弦,而在琴个底座粘着一封信,拆开来,里面只有几个字:
    申时约见鸿运楼。
    “将军,您这是……”清雨一向是这个时候来催公孙起床,怎知公孙早已梳洗完毕,而且今日的将军与往日一身素衣将军完全不同,或者说他们根本就不是同一种类型的人,将军是要参加很重要的宴会吗?
    “清雨你是我的贴身丫头,本将军也很信任你,今日我出去之事不要跟任何人说起,就说我想睡到自然醒谁也不要来打扰我,听明白了吗?”
    “那好吧,清雨就不多问了,将军你小心些!”
    “嗯,去忙吧!”
    公孙泄了一口气,还好进来的人是清雨,要是西平古娜还不得闹上天!话说这丫头要在他府上呆到什么时候啊,前些天他已经收到裘玉的密报,正月十五个过后他就要南下到阴月山,那时他就要与夏君陌真正对立,此时约他另有目的。
    也好,在今日以最初的模样结束。
    一如一年前的那场相遇。
    实属偶然又不约而同。
    公孙的穿起青色丝绸绣衣,外披白色披风,白里透红的面容代替了小麦色的肌肤,还是那双带神韵的眼睛,刀削似的眉,还带着点媚,那是属于男性的迷惑气息。夏君陌则换上白色素衣,身上依旧披着价格不菲的灰色披风,身材修长挺拔却有些削瘦,两弯眉浑如墨盘,鼻梁高挺,被无数女性奉为完美男子,却只会为公孙回眸一笑。
    以这样的方式见面不亏,也不会惹人怀疑,更为有利的是从此以后该舍弃的该放下的都将两清。
    “本以为你不会来,既然来了就陪我弹一曲。”
    “弹吧!夏君陌你有你的道路要走,我也有我的任务要完成,今日之后,我们就此别过。来日若见了面,不要问好,也不要手下留情,因为我是大齐的将军!而你……无需我再重复吧!”
    人走了,缘就尽了。
    公孙将桌上的酒提起猛灌,衣襟打湿却毫不在乎,他十分不爽自己留恋的态度,失去夏君陌总比失去大齐的名声要好,在将军府养尊处优期间,他想过很多关于自己和夏君陌的结果,有一条是他的底线——绝不能伤害到大齐的名声。静姐说的对,他和夏君陌从一出生就注定着会有两种不同的结局,平民再怎么努力也成不了天子,而天子永远站在城墙上俯视着他的臣民。
    之前他一直泡在蜜罐子里少了些现实,等他真正清醒后他忽然发现在和夏君陌相处的过程中,自己不正是处于这样的地位吗?夏君陌的每一次出现,每一次挑起的对决就好像自己早已是他的所属物,不论输赢,他手上握有的权势一定会让自己无法挣脱。
    这是夏君陌从出生开始就自带的优势,他比不过。他是孤儿,从无权无势的街头小乞丐混到大齐英勇善战的将军,终究掩盖不了他是平民的事实,若哪一天裘玉要和他翻脸,自己的性命不要紧,杨玄和清雨乃至整个将军府几十条人命可就握在他手上。
    他没有勇气背叛裘玉。
    所以随不了自己的心。
    满腔愤怒化作浑厚的乐符透过拨弄的琴弦跳上屋檐,琴弦在公孙有意识的控制下呼啸着、呐喊着,抗争着,声音不是急流,也不是飞旋的瀑布,而是像荒无人烟的沙漠,穿途者拖着精疲力竭的躯体慢慢爬行,漫无目的的寻找那片绿洲。
    那人那景空虚美,今时今日成惘然。
    咚……
    乐曲停了,
    琴弦断了。
    人该走了。
    夏君陌还有好多话未说,可他是一个重实践的人,口说无凭丢的不是他作为男子的尊严,还有那份经不起推敲的心。宋智明密会他,交与他许多龙血玉方面的情报以及天下各大帮派人员构成和账目明细,也就是说,他已经抓住了父皇的把柄,只要他点头,宋智明和宴长东和他们身后的组织一定不遗余力的替他找龙血玉。
    问题出在找到龙血玉之后,那是个害人的东西,夫离那老贼已经开始游说北方各国和南方的一些小国,西平候正是看重这一点想从中分一杯羹,最好能捡个大便宜。
    在此之前,他得想到万全的法子和周密的计划。
    “起风了。你跟我说大齐很冷我还不太相信,亲身经历的感受真不一样啊!”
    公孙告诫自己没有什么看不开的,让他走对谁都好:“那你可曾尝过死了的人再活一次,感受会更不一样。夏君陌一路走好!”
    夏君陌吸了一鼻子的冷气,公孙毕竟是大气的将军他定不会原谅自己的父皇对他下过狠手,万般无奈道:“你真舍得赶我?”
    “不是舍不舍得,而是时辰已到。真正的齐云今日会来我府上小聚,他是我大哥。”
    “哦,那再陪我一会儿吧,天黑了我自然会走!”
    “行,这次不许耍赖!”
    “在你这儿,我早已无信誉可言!”
    ……
    齐云此刻正在另一间屋子里注视着他们俩,公孙刚回府的时候他就猜出在那小子身上一定发生过非比寻常的事,偶尔也听到杨玄和清雨在走廊上小声嘀咕,手中的折扇被他开到最大,似要将其掰断。
    这种事越少人知道越好。
    乌蒙蒙的色彩笼罩整座都城。
    夏君陌悄悄的离开了。
    公孙静静的听着他离开时的叹息声,
    越传越远。
    

    作者闲话:

    刚刚小聚,又离别!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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