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991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门铃固执地响着,仿佛算准了屋里有人,一声紧似一声,樱抱臂坐在客厅大而舒适的沙发上,烦人的铃声似乎对她一点影响都没有,依旧静静地听着留声机里传出的略带暗哑的乐声。
这是一台很古老的留声机,铜制的喇叭早已蒙上岁月的灰绿,而同样铜制的手摇把,却因着主人经常使用而光泽如新,只是原有的雕花已随着岁月流逝磨得平滑无纹了。
门铃停止了,片刻后,樱扔在茶几上的手机骤然响起,看一眼来电号码,很陌生,没有理会,一任它响得欢畅,拿起茶几上的摩尔,点上火,深吸一口,闭上眼靠向沙发,
像按门铃一样固执,手机的铃声虽然是她最爱的菊花台,反反复复地唱,也是腻烦得很,随手按掉,想了想,把手机抓起来,正要关机,又是一声叮咚,这回却是信息,仍是那个陌生的号码,按开看:“樱,我听见你屋里的音乐声,你依旧有用西洋玩艺儿听中国民乐的爱好。只是,不知道你何时爱上了二胡?我记得你讨厌二胡的悲凉。”
樱皱着的眉头一下子舒展开,笑容在眉梢眼角漾了开来,几乎是用扑出去的速度冲到大门边,又一下子止步,吸了口气,做出付从容的形态来,缓缓拉开门,门口,立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衣着整洁而简单,现在到处充斥着流行与奢华,已极少见到简洁大方的短袖白衬衣,又没如公务员似地扎个领带,只半敞着领口,露出一段锁骨,光洁的面部看不出年纪,只是那抬眼一笑,眼角的笑纹才显出岁月的痕迹。
“御文。”樱叫了一声,展开笑容:“好久不见。”
朱御文阳光般温暖的笑脸再一次出现在樱的面前,一如十年前般明朗澄净。“不请我进屋?”他笑问,声音温润浑厚。
“呀,”樱笑着侧身:“快进来吧,外面怪热的。”取出一双饰着大白兔头的水晶拖鞋:“不好意思,我这里只有卡通鞋。”
“没关系,只要不穿着上街就行。”御文欣然换上拖鞋,在沙发上坐下,环视一下屋内,屋子是以樱的品味装修的,很舒适,也很卡通,粉粉亮亮的,有着浓浓的小女儿风情,唯一不协调的便是那古旧的留声机,但那是樱的最爱,所以显得很突兀地放在屋内最显眼处。
看到留声机,御文明快的笑容有一丝丝僵硬,但很快,他释然,回头对正在厨房中忙碌的樱笑言:“看来你过得很不错,如果不是我与你同班同学,我会以为进了某个十六岁少女的闺房呢。”
樱端来两杯咖啡放在茶几上,推了一杯给他,笑道:“这句话我可以从哪方面理解?是指我童心未泯,还是指我幼稚、仰或品味有问题?”
“你知道我从不与女性争辩。”御文垂眼看着咖啡杯,黑咖啡,没加奶精,却在杯碟上放了三块方糖,眼中波光一闪,飞快地扫了樱一眼,后者正认真地搅着咖啡,努力让糖,奶精与咖啡完美混合。
取了一块糖放入杯中,犹豫了下,又将另外两块投了进去。
“找我什么事?”樱终于搞定咖啡,抬眼问他。
“思佳告诉我你的地址,同时说明你肯定在家,”御文没有直接回答,只说:“而且,必定不会开门,虽然有手机,百分之九十的时间不开机,座机在你家是摆设,能响没人接,QQ永远隐身,没法知道你在不在线上。我敲门的时候在想,如果这些方式都没法找到你,我就去电视台登个寻人启事,再去报社包个单版请你与我联系。”
樱笑:“我不看电视亦不订报纸,你那番做作就免了吧。”
“真奇怪你如此脱离社会,居然会是个畅销书的作家。”御文摇头:“难怪业内人氏从不看好你的文,说你的书只是成人童话,毫无现实意义。不过,你的书卖得还真是不错。”
“谁说我脱离社会?网上什么没有?报纸电视唱的主旋律网上都有。现代社会,人的压力越来越大,给他们看童话有什么不好?为什么看书就一定要看出个人生道理来?再者说,写书对我而言只是生计,我这样写,人家爱看哪,我的书好卖,才有出版社肯出书啊。也许,等我不再为赚钱而写书时,我会写点真正自己想写的东西,不过你们所谓的深度与思想,我是一定写不出的,我整个就一浅薄的人。”
“算了,别谈这些,都是工作,只不过你是写,我是做而已。”御文清清嗓子,斟酌了一下,然后说:“这么急找你,是因为,肖晓回来了。”他紧盯着樱,后者脸上波纹不动,没有一丝开口询问的意思,他只好自己往下说:“他希望见你一面。”
“我哪里有时间?”樱摊开手:“后天就要交一部稿,今天才写个开头,今晚都睡不成……”留声机的音乐突然颤了颤,然后又跳跃地响了几声,一下子噶然而止,樱急急地奔过去,怎么摆弄,那机子就是不响。
“坏了。”樱看着御文,嘴唇开始颤动,“它坏了!”御文迅速走过去:“我看看,嗯,好象是,没关系,我认识个老师傅,很会修这种东西,对了,刚买回来时,就是让他调试的,那时候,他还不是老师傅呢。”
樱低头:“算了,有些东西,坏了就坏了,修不好的,更何况这么些年了,再修,也没什么意义了。”
伸出手,细细抚摸那光光亮亮的摇柄,御文清晰地看见一颗泪水滴落在留声机上,慢慢氲开来,接着,便是一串串连珠似的泪水,
御文站在她的身后,樱的背影一如当年般纤弱,她的眼泪,也如当年一般,是为肖晓而流。
递了张纸巾给她,樱接过来,转身进了卧室,半晌,出来,除了微红的眼睛,脸上已看不出什么。
“不好意思,有点失态,你知道我最喜欢这台机子。”她淡笑,笑容让人心痛。
“你我之间,哪里有这么多的客气。”御文说:“只是,去见见肖晓吧,他病了,很严重,不过他自己并不知道。这次回来是专程找你的,他父亲已于月前故去。我想,”他顿了顿:“他是回来娶你的。”
“我不明白。”樱简洁地说了四个字,又紧闭上嘴,脸上只有木然。
“好吧。”御文咬牙:“那我说明白。肖晓从来只爱着你一个,当年,他父亲极力反对他与你在一起,一定要让他与肖梅结婚,他自幼失母,与父亲相依为命,不可能违抗他,现在,他父亲死了,肖晓和肖梅便离了婚,他是一办完手续就回来找你的。离国十年,他回来时已几乎找不到当年熟识的人,就是找到了,也不知你的行踪,只好求助华侨公会,这才碰到我。”
“那他的病是谁告诉你的?”
“肖梅,她也回来了,肖晓是白血病,他只以为是贫血,你知道的,他在大学时就贫血。”
樱点头:“明白了,他原来只是爱着我一个人,现在,当年的阻力不在了,所以他回来找我了,而我,基于爱情也好,爱心也罢,回到他身边,原谅他的一切,陪他走过生命的最后一刻。是个很凄美的爱情故事啊。可这情节真是太烂了!连我这样一个三流作者都写不出来。”
她突然失态地叫:“我凭什么要回到他身边?让他心满意足?他当年做出决定,就必须承担后果,付出代价。”
“樱,别这样,当年他身不由已。”御文劝着。
“我承认。”樱美丽的眼睛燃着怒火,苍白的脸涨红了:“可是,违抗父命是不孝,背叛爱人是不忠,虽说自古忠孝难两全,当年他既选了孝,我一点都不怪他,如今他父亲尸骨未寒,他便与父亲爱若亲生的肖梅离婚,他同样是不忠也不孝。十年的婚姻,肖梅又是那样爱他,对于他,肖梅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就这样离了婚,你说,这样的男人,除了自私,还剩下什么?”
御文沉默了半晌,然后说:“只是去见一面,之后的事,你自己掌握。对一个濒死的人,指责他有什么意义?”
“什么叫濒死?他怎么可能会死,你胡说八道,你才濒死呢。”樱尖叫,一句话出口,看到御文骤然的色变,才知自己犯了错。“对,对不起。”她低下头。
“没关系。”御文声音清冷,温和中透着疏离:“我理解你的心情。”
“别拿你那付公事公办的腔调对付我,生气就说出来,我最恨你这个不痛不痒的样子!”樱的怒气又上来了,仿佛说错话的是御文而不是她。
御文微笑:“算了,我没生气,你不用放心上。”看了看表:“思佳给我你的地址,条件是请她吃法式大餐,你去洗把脸,一起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