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主角与配角  【第十四章:尼克斯•;列德多安(中)】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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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放松身体,渴望沉睡,但尼克斯并没能昏睡过去。天空突然下起了细雨,而后这雨越下越大,像刀子一样割在他的眼睛和受伤的膝盖上,令尼克斯疼得睡不着。
    他忍着疼痛,想着也许再一会这疼痛就会过去,却没想到疼痛这东西需要漫长的时间才能习惯。于是不堪忍受的尼克斯撑坐起来,看了眼自己的膝盖。
    膝盖上的伤口黑乎乎的,被雨谁洗过,又黑又红又白,已经辨不清颜色,但若是细看,还能看出那些是血肉,哪些是嵌在血肉里的小石子。
    尼克斯动了动腿,那伤痕累累的下肢也随之挪动少许。
    他就这样坐了许久,坐到身体又开始发冷,情不自禁地发颤。他觉得胃部开始上涌,头也昏沉起来,但他的意识还算清醒,还能看出四周的杂草丛似乎动了几下,钻出一个形似灰狼的物体。
    片刻之后,尼克斯蓦地清醒过来,意识到那就是狼,因为那畜生已然靠近,炽热的呼吸在雨中散出几不可见的白烟。
    尼克斯撑着身体后挪一步。对面的狼并不在意,轻轻踱着步,寻找下嘴的机会。
    它在等一招毙命的时机。
    直到此时,尼克斯才突然觉得心酸,毫无理由地想哭。他慢慢向后挪动着,双手在地上摩挲,寻找能够当做武器的东西。而就在他的右手指尖碰到冰冷的坚硬物体时,对面的狼动了,张着血盆大口一跃而起,目标直指尼克斯的咽喉。
    顾不得手中的东西是什么,尼克斯用尽全力挥动右手,重重砸向冲过来的灰狼。灰狼吃痛,低低呜咽了一声,却并没有松开咬住尼克斯喉咙的嘴,而是越发用力地撕咬,似乎要将尼克斯脖颈的骨头筋脉咬断。
    那一瞬间,尼克斯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他的眼前甚至闪过了父亲母亲的脸,如果他还活着,一定会成为一个骑士,成为全世界最强大的骑士,然后……
    杀光所有残害过他和他家人的人。
    那并不是尼克斯离死亡最近的时刻,但那是他第一次面对死亡,与死神擦肩而过。尼克斯闭着等待死亡降临,却发现自己的身体还有知觉,他能清晰地感受到握在手中的东西是个石头,冰冷的石头。
    紧闭的双眼蓦地张开,尼克斯什么都顾不得,再次挥动右手,朝前打去,他一次又一次地挥舞手臂,听到狼的呜咽一次比一次凶狠。
    雨水扎入尼克斯张开的眼睛,使得他什么都看不清,什么都看不到,因此尼克斯唯有遵循本能,双手并用,一手揪着灰狼不知哪个部位的毛,一手越发用力地朝灰狼砸去。
    雨中的尼克斯仿佛发了疯,他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力气,竟然挺身,一下扑在灰狼身上,揪住野兽的毛发就是一顿猛砸。尼克斯不顾一切地挥动右手,一下又一下重重砸着灰狼的头和脖子,而灰狼的头开始变形、溢血,到了最后血肉模糊,腥味浓到四周的雨水也了些血气。
    闻到血腥味的尼克斯猛地住了手。之前他什么味道都闻不到,什么声音都不见,但现在却是真真切切地闻道了浓烈的腥气。他眨了眨眼,费了许久才看清眼前的状况。
    狼已经死了,头部稀烂,眼球不知道被砸到了哪里,只剩下一堆烂肉。雨水扑簌簌打着,将血水冲向四面八方,淌成一条条小型的溪流。
    看清一切的尼克斯猛地失去力气,半跪在地上,而后不由自主地干呕。干呕完毕后,他后知后觉地伸出手,碰了碰脖颈。
    一种剧烈却带着几分麻木的疼痛自大脑深处猛烈传来,令尼克斯不由自主地痉挛一下。但他并未停止探索,极轻极轻地将手在脖间环了一圈。
    伤口依旧在溢血,但尼克斯能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力并未流失,相反,一种源源不断的生机充溢周身,令他觉得自己充满了力量。
    察觉到这一点的尼克斯缓缓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胸前。一颗蓝色的宝石漂浮在空中,两端连着银白的细链,却是从小佩戴在身的项链。
    尼克斯的瞳孔不由自主地放大,一瞬不瞬地望着胸前的宝石,他伸出手,将那颗宝石攥在手里,而后紧紧握住。
    他不知道这宝石叫做什么名字,却知道这宝石,能救他的性命。甚至,能帮他报仇。
    将宝石紧紧攥在手里后,尼克斯挣扎着从地上站起来,雨水打湿了他的身体,红色的血也被稀释,浅浅地从脖颈流淌下去,没入地里。
    幼年的尼克斯看了眼身后,他仿佛透过层层的森林,看到了摩尔镇,看到了曾经孕育他、此刻却要置他于死地的地方。他仿佛看到了打猎归来的父亲,看到了早起煮汤的母亲,看到一家人和乐融融地进餐的场景。
    尼克斯深呼吸一口,重重吐了口气,他用手随便抹了抹脸上的雨水,抬起脚,向前走,走向森林的深处。
    尽管躯壳向前行进,但尼克斯却知道,终有一天他会回来的。
    他一定会,回到这里。
    走出森林后的尼克斯去了菲尼斯城,那是离摩尔镇最近的大城市。但尼克斯并没有冒然进城,在途径一些村庄的时候,他会屈节乞讨,总会有好心人看他可怜,送他些食物;而在遭到拒绝,什么吃的也没有时,尼克斯也会在夜间偷偷摸摸地尾随别人,用木棍或石头将对方砸晕,拿取钱财。这些人多是些樵夫、农民或猎人,也没有多少钱,因此尽管尼克斯劫掠一路,也没有收获多少,浑身上下,只有偷拿的猎人短剑最值钱。
    进入菲尼斯城后,尼克斯并没有当掉短剑,他记得父亲教导的剑术,也记得父亲的期望,因此他决定成为一个骑士。但他已经十一岁了,对于其他在六七岁就接受训练的孩子来说,太老了,骑士学院也不会接受向他这样双亲全无、来路不明的孩子。再说,他根本没有钱上骑士学院。
    觉得前途灰暗的尼克斯不由自主地泄了气,他紧紧握住猎人短剑,停在一家面包店的玻璃窗前。那是他第一次看见白面包,那种像雪一样无暇,看起来万分柔软的食物瞬间就掳掠了他的胃,顺带吸引了他的所有注意。
    尼克斯情不自禁地吸了吸鼻子,希望白面包的香味能透过紧闭的门传过来,让他闻上少许。
    而他也确实闻到了那气味,在面包学徒推门轰他走的瞬间,他的心就随着嗅觉钻进门里,顺着若有似无的香甜气息感受到了白面包。
    “走开。走,快走。”面包学徒说完“咻咻”地喊着,挥了挥手。
    尼克斯握紧剑柄,最后看了眼窗户里的白面包,转身向前走。可走着走着,尼克斯忍不住跑起来,他低垂着头,忍着泪水,发了狂般的向前跑。路人的惊呼就像火焰一样在身边炸起,他却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歇一歇脚。
    就在尼克斯不顾一切地狂奔之际,一只脚不知从何处出现,将他绊了个狗吃屎。
    摔倒在地的尼克斯顾不得起身,半跪着就在地上寻找短剑。那是他唯一拥有的东西,也是他所有的希望。
    当尼克斯终于看到短剑时,猎人短剑的剑身正被一只脏兮兮的布鞋踩着,其上就时简陋的护腿和肮脏的皮外套,以及一张满是灰尘的嘲讽脸孔。
    看那人的打扮,显然是个佣兵。
    尼克斯望了眼佣兵,又看眼佣兵脚下的剑,说道:我的。
    佣兵嗤笑一声,不怀好意道:既然是你的,你就来拿啊。
    听到这话的尼克斯闭上眼睛,待到睁开时猛地前扑,想要夺回短剑。
    佣兵见此蓦地冷笑,一脚将尼克斯踹开,踹完后转头哈哈大笑,围在旁边的其他佣兵也笑起来,觉得刚才那傻子被踹的样子像极了一条狗。
    佣兵笑完低头瞄了眼短剑,一抬脚,将短剑踹到远处,嘲讽道:什么破烂玩意。
    待寻完乐子,佣兵们就呼呼啦啦地走了,只剩下尼克斯捂着肚子,踉跄着站起来。他沉默地前走几步,将被踹到街边的短剑捡起来,狠狠握在手里。
    那一刻的屈辱,即便成年之后,尼克斯也未曾忘却。
    身无长技只会剑术的尼克斯只能走父亲的老路,打猎为生。就算他此时想改行,也没有哪个师傅肯收他,他已经过了成为学徒最好的年纪,如他这般年岁的学徒此时已经在师傅身边学了两三年,开始渐识门道;愿意收他为学徒的人,也不过是想找个免费的苦力。因此无处容身的尼克斯只能出城,去城外的森林打猎。
    菲尼斯城外的森林和摩尔城不同,里面居住的不是野兽,而是有魔法力量的魔兽。因此当从未见过魔兽的尼克斯挑衅一只冰狐时,冰狐一个冰球就冻住了尼克斯的双脚,而后气定神闲地走过来,再一个冰锥直飞尼克斯印堂,打算让他脑袋开花。
    如果不是祖传的项链,尼克斯早就性命不保。趁蓝色宝石形成魔法盾,挡住冰锥的刹那,尼克斯双脚发力,从冰冻中脱身,再就地一滚,直滚到冰狐面前,一剑穿透冰狐的咽喉。
    做完这些后,尼克斯跪坐在地上深呼吸几口,他的双脚此时还没能复原,正一波波涌着麻木的刺痛感。
    在地上坐了许久,直到觉得自己生出些力气和胆气,尼克斯才撑着短剑站起。他费力地将冰狐的尸体背在背上,转身,走向菲尼斯城。
    那天,尼克斯将冰狐拿到菲尼斯城的集市,准备卖五十铜币,但来来往往的行人诸多,却没有人停下脚步询问。坐在冰狐尸首旁的尼克斯,渐渐感到绝望了。
    谁会相信一个十一岁的孩子亲手杀死了冰狐呢?如果不是被逼到极限,就连尼克斯自己也不相信。
    就在尼克斯准备离开之际,一个拎着蔬菜筐的妇人走了过来,许是看满身灰扑扑的尼克斯可怜,竟然没有讲价,还多给了尼克斯五个铜币。
    当五十五个铜币被一个个放到手里时,尼克斯突然觉得眼眶酸涩,但他没有哭,而是飞一样冲向面包店,买了一小块白面包。
    那也许是尼克斯今生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之一,年幼的尼克斯一边嚼着香软的面包,一边抬头看了眼天空。他突然觉得当个骑士,走上杀戮之途也不错。
    如果没有其他方式能让他活下去,那他就——
    杀掉所有挡在他面前的障碍。
    

    作者闲话:

    沉迷游戏中。断更一段时间,二月份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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