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七章 计议(三)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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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文豪雨果说过:“灾难和幸福,像没有预料到的客人,那样来来去去。它们的规律,轨道和法则,是人们所不能掌握的。”
    死亡,倒计时:第五天。
    说起来:生命,本是上天恩赐给我们最珍贵的礼物。自出生之日起,我们畅游在时间的长河里,随它生长,成熟,衰落,死亡……。其过程,不得不说是自然界中最尽善尽美的褪变。然而,我们大多数人,误解了生命本身的含义;我们恣意狂妄,纵情喜怒;耗费一生的光阴,追逐的或许是一帧微不足道的镜花水月。
    可是,我们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因为,我们有太多欲望,需要满足。
    生命,是你慢慢领会其美好的一场旅行。无论它是渺小的,或是伟大的;皆有它非同平常之处,值得我们为之细细品味。
    我们,生而卑微;但又不甘于平凡。这使,很多数人对于自己的生命,存在不满。
    辛晓,于战战兢兢之中过了一天。自己栖身墙角,无事可做之时,他认真总结了此次身陷险地的经验教训。恨不能,笔催成书,以警后世。
    其中最核心的一条,是:自己不够狠,做事不够决绝。
    早知道,会为了要一枚戒指遭罗莎陷害,不如当初就不该送她!反正,他也没多么正式地对待结婚这件事儿,也不是非得找她当媳妇儿不可;为何头脑一热,干了这么件傻事啊?纯粹是给自己没事添堵呢。
    他又想到,若是他出了个意外,名下仅有的一点财产,也进了现任未婚妻的口袋。到目前为止,为了彰显自己的高风亮节,君子之风;他和对方都未有过实质性的身体接触。如今想来,不能不让他,感到痛心疾首。
    说来亦是他算计得太过。为了向家世背景比自己好太多的女友,表示“忠心”;辛晓将辛苦背负房贷所买的一个两居室,特意写上了人家的芳名。他的银行卡,也交公了大半。身上,硕果仅存了一张工资卡和信用卡;稍微想支出一笔大额的款项,都得要经过准媳妇儿的签字批准。
    他“二十四孝”好男友的做法,助长了女友仿若女皇一般喜欢发号施令的脾气;更令身为顶头上司的叔叔相当赞赏,这才有了他的升职加薪,身价看涨。
    原想着,这一回“鱼跃龙门”,往后春风得意,前程似锦;没料想,偏是在他最看不起眼儿的“前任”上,栽了个大跟头。
    他暗恨自己的思虑不周:若知有此一劫,应该留些积蓄给还在家乡务农的父母。自己在大城市里,到处钻营奔忙了这么多年,几乎没怎么想起来给家里寄钱;光顾着为自己筹划了。今天再想,他对女朋友,远比对他爹妈孝顺多了。
    也许可看成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辛晓,忽而良心发现,难得觉悟到自己愧对了父母这一层。
    只可惜,他想得有点儿迟了:这个时候的他,能够自主的东西,实在不多了。
    如那些“活着不孝,死了乱叫”的活宝子女一样,他不时地黯然神伤地唉声叹气起来。
    罗莎不知道,他的思想觉悟有了这样大的飞跃,一心想着他是为了自己的旦夕祸福而感到悲哀呢。
    在她看来,辛晓是一个极为自私的人。除了自己,谁的好坏,冷暖,都不会放在心上。
    李之辅的行动力,那也不是一般的迅速。当林西再次打开辛晓的手机时,银行收到钱款的通知,便以短信的形式发送了过来。
    林西,志得意满地冲着姚汉晃了晃收到的短信,飞扬之色,爬上眉梢。
    “怎么样?我说这三天,不是白等吧?”
    姚汉,针对眼前的情景,表情生动地表达着心悦诚服。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姓辛的这条贱命,还真能变出花花绿绿的钞票出来。
    “你是怎么办到的?”他,想破了脑袋,也不能理解其中的奥秘所在。
    林西,高深地一笑:“那个大编辑,不是一无是处,总还有点用的。你信我,再留他两日,会有大惊喜呢。”
    “好吧,听你的……。你证明了他有用,我也没啥话可说了。”姚汉,赞同的话里,带着很明显的无可奈何:“不过,这钱现在可在他的卡里。数目不小,我们怎么拿出来啊?”
    “这还用问吗?”林西,唇角一勾,自信满满:“当然是转到我们的新户头了……。你难道忘了,我是做什么的?!这点事儿,太小儿科啦。”
    经林西一提醒,姚汉才恍然记起,对呀,他的职业,可是做软件工程的。对于计算机这一块,不能说是手到擒来吧,那也是个中精英。要把自己的掌握的本领,用来不着痕迹地转移一笔钱,绝非是什么难事。
    姚汉自己也觉得小看了林西,操的是没有用对地方的闲心。索性,由着林西来处理,自己也插不上手,坐享其成好了。
    于是,林西在有姚汉陪伴左右的情况下,依然气定神闲地使用辛晓的手机和李之辅继续联络,并且布置了下一步要做的事。
    姚汉不懂摩斯密码,也没雅兴研究诗词;对于林西光明正大的阴谋所为,浑然不觉。
    中午一过,林西心血来潮,提出要出去走走,顺便观察一下外面的情形。姚汉坚决不同意,奈何他执意要去。
    林西,把魏征用来对付唐太宗的那一套“一磨二泡三胡闹”的战略,运用得炉火纯青,弄的姚汉没法没法的,只能妥协。思及自从他们进了这个封闭的房子,林西再没看到过外面的世界,着实有些可怜。姚汉,勉为其难地答应了下来。
    其实,他不是不愿意让林西到外面吹吹风,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只是,他不放心他罢了。在他的心里,林西像一件精雕细琢的美玉,理当让人捧在手心里爱护着;生怕一不小心,有个闪失。
    他哪里会想到,越是温柔至情之人;越有离戾难懂之心。
    林西对姚汉的感情,早已今时不同往日:不再只是单纯的埋怨,与失望。大抵更多的是怪罪和怨恨。是姚汉迫得他,日暮途穷地接受了这样惨淡的宿命,这般豕窜狼逋的际遇。
    追根究底,他被骗了,被人算计了;被唤作“爱”的一味烈性毒药,摧残了清明的神智,还有本该欣欣向荣的生活。所以,他决定以牙还牙,回以相同的手段给那个人。他要拨乱反正,让自己的人生走向美满,幸福。
    林西知道:自己,再不是原来的林西了。从对姚汉下手的那一刻起,他已成魔。
    林西,前脚刚在姚汉的殷殷叮嘱中出了门,后脚,姚汉便拎着枪,耀武扬威地出现在了辛晓的面前。
    辛晓不知他想干嘛,吓得面色惨变,魄荡魂飞。林西不在,没人能制止得了姚汉,他若是发起疯来,自己的命,十有七八得交待在这儿了。
    姚汉,用枪口冲着他,指挥家似的点了点;看似无意,又似故意的威吓。
    “我得祝贺你,你用你的身份,给自己争取到了活着的机会……。我也要感谢你,你为我们搞到了一笔不小的钱。”姚汉,脸上的笑容看不出有多真诚,倒是鄙夷的成份稍多一些:“不过,万事无绝对。你要是还想着在我这儿耍心眼儿,我照样送你归西——”
    辛晓,噤若寒蝉地低下了头,回避着姚汉喜怒无常的目光——眼底,荒凉凄然。
    姚汉,轻笑一声,手臂揽过一旁呆站的罗莎,目不转睛地盯着看她:像是有话要说,又像是不知从何说起。
    总之,流露出丝丝恋恋不舍的意味。
    罗莎,直想着是自己的错觉;也只能悄然无声地回看着对方:一脸的顺从与娴静。
    半晌之后,姚汉微不可闻地一叹:“陪我,一会儿吧……。”
    

    作者闲话:

    这篇作品大家可还满意呢?作者一直很忐忑,希望大家留言给我,咱们探讨一下。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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