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豺狼入室(一)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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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不惟入地狱,且常住地狱;不惟常住地狱,而且庄严地狱。”
    春色将尽。初夏的热息,已迫不及待地挤进了季节的更替。
    淡淡花香,点点飞絮,扑在纱窗上;居心难测地窥伺着三楼这间小公寓里的一声一响。
    清晨七点三十分。
    窗外,传来声声鸟鸣,沸沸人响。今天,阳光定是明媚灿烂的吧?天气一定晴朗,可以感觉得到的温暖。
    可惜,窗户被厚厚的米色窗帘挡了个严严实实,隔绝了外面色彩斑斓的世界。
    罗莎,没有按照以往的习惯,走出家门,挤上满满登登的公交车去上班。而是,坐在方方正正,可折叠的简易饭桌旁,食不甘味地喝着面前的白粥。
    第三天了。
    这是她失去人身自由的第三天。已经有三天,她逃不出去那扇门;已经有三天,她没有看到太阳。
    阴暗的房间内,40W的节能灯泡洒着白白的光——清冷,而绝望。
    毗邻而座,那个白净俊俏,五官清秀的男子;慢条斯理地吃着她胆战心惊之下烹制的早餐。
    男子叫林西,二十五岁,比她还要小几岁;看起来谦和无害。如若在平常,人流里擦身而过,罗莎会在心里给他打个九十分。人,不仅长得好看,耐看;而且还那么斯文有礼。可以说,是那种一秒钟便可让人产生好感的类型。
    她是在昨天晚上才知道了他和他同伙的名字的。当然了,如果情况允许,她情愿一辈子都不用见到这两个人,更不要说是知道他们的名字了。
    本市的《早间新闻》,准时开始播出。
    电视机里嘹亮的新闻播报声,盖住了空气当中沉闷的,了无生气的雾霭。
    “下面,本台为您播报一条特别新闻报道:十三日晚,在我市某间酒吧内发生了一起恶性持刀械斗事件。此次事件中共造成三人重伤入院,其中一名李姓男子伤重不治已经死亡。经目击者指认,我市公安局专案组向全社会发起协查通告,并请广大市民给予积极配合!
    犯罪嫌疑人:姚某,28岁。讲普通话,身高180cm左右,颈后有明显一颗黑痣。
    犯罪嫌疑人:林某,25岁,讲普通话。身高170cm---175cm之间,无明显特征。
    如有市民发现可疑人物,请致电专案组热线********或者直接拨打110,进行线索举报。
    好,下面来看一组国际快讯………”、
    女主播清脆利落的嗓音,听在耳底有着电闪雷鸣的效果。自从昨天第一次听到这个“通缉令”,到了现在罗莎不得不很平静地面对自己水深火热的处境了。
    她,不自觉地抬眼瞧了瞧林西——发现对方,神色倒是坦然,好像早是意料中事。新闻是滚动播出的,听得见怪不怪的。只是,下一刻,他很痛快地按了**,关掉了电视。
    “嘭!”**被随手扔在不远处的沙发上,发出不大的一声闷响。
    房间里,顿时又恢复了诡异的安静……。。
    罗莎,大气儿也不敢出。眼下的情形,自己最好选择自动隐身,否则福祸未测。虽然,通过这两日的冷眼旁观,他觉得林西这个人很和气,不会轻易对她出手施暴。
    她的视线,又落在了手腕上:一圈紫红的勒痕,像套着玛瑙手镯似的扎眼。连续了两日,整夜的捆绑;皮肉间的记忆便是深刻的酸痛与跳跃麻胀。
    是的,没办法,她是人质啊。
    正在让全市人民精神高度紧张,全城缉拿的杀人犯,气势汹汹地霸占着属于她的小窝,掌握着她的生死。
    她老实巴交活了快三十年,一步不敢行错;从不乱说话,从不得罪人;活得谨小慎微,兢兢业业;还是躲不过噩运。
    是老天爷嫌她碍眼呢?还是人善被人欺呢?
    罗莎灰心地垂首,对于自己本就卑微的生命;深深感到了一种近乎无奈的嘲笑。
    “恭喜你啊,成为名人了……。”罗莎,打破了沉默,淡然地开口。
    不知道为什么,她心里不那么怕林西。在他们闯入她家的三天里,她已经可以和他仿似朋友般地说上几句话了。这其中主要的原因是,她成为“人质”的第一天起,林西的同伙姚汉就威胁她,假使她不能好好配合他俩,她会随时没命。再则,她猜是,林西这么年轻,沦为一个在逃杀人犯,压在心里的事情太多了;对着一个将死之人,有一吐为快的意愿,又不需要有太多的顾忌。
    单就林西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安全,柔和的亲和力;常常也会令罗莎产生可以被保护,可以被善待的错觉。
    事实上,林西做的也的确不错。他,同姚汉相比,没有什么暴力倾向。
    所以,罗莎在经历了最初魂不附体的惊吓过后,很自然地在二人当中,倒向最温柔的林西。希望打动他,可以放自己一条生路。
    好吧,实话实说:罗莎和这世上的大多数人一样,是个“外貌协会”的。以貌取人的她,总是不愿意相信,顶着那么一张俊朗风流,漂亮脸蛋的林西,会真的做出什么杀人越货的勾当!
    尤其不相信,他是个坏人。
    哪怕是真杀了人,也定是有着不得已的苦衷吧。
    林西听了罗莎的话,轻叹了一声,踌躇着放下了碗筷;目光,暗淡了几分。
    “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上电视。还是,这样的处境……。。”
    罗莎看着他,眼里一片萧索:“也许过不了几天,我也该上电视了吧?!”
    “嗯?”林西未解其意地盯着罗莎。
    “我离死还有几天?”罗莎泛起一丝苦笑,“到时候,新闻上会不会说,我市某个单身分寓里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什么的?……。。我以前上学的时候,理想是做一名法医。没想到,有一天,是要躺在解剖台上,让人家解剖呢。”
    她,幽幽转了转口气,无限怆然:“老天爷,还真会耍人呢……。”
    林西的俊脸,静静一沉,眼光里满是愧意:“对不起……。。”
    他在道歉?罗莎听到这三个字,心脏跟着直发抖……。一句抱歉的话,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剥夺她的生命?哪怕是,她生如野草,微不足道,也有活着的权利啊。
    无论是真心,还是假意,都令当事人觉得莫名的可笑。
    “还真没见过,有哪个罪犯向他的‘受害人’说对不起的呢?!我该感动吧。”罗莎的神经一直绷得紧紧的,怕极反怒地回敬道。
    说对不起如果有用,还要警察做什么。
    林西确实有点良心不安,面色有些不正常的泛红:“本来事情不是这样的。你和我们素不相识,无冤无仇的。偏巧,我们躲到你家里来了。为求自保,也没有办法……。只能说,你运气真的不好……。”
    运气不好?罗莎,是承认的。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天上绝对不会掉馅饼;这些话,都是从小到大父母实实在在的教导。罗莎,从来没有奢望过得到一些不经努力就可以得到的东西。
    她生长在一个小城市的平民家庭,父母皆是最普通的上班族;这也注定了,她人生非得平凡不可的基调。她资质平常,相貌一般,没有一技之长;尽管学习很刻苦,费尽巴力的也只考取了一间普通的大学。三年过后,得到一张没什么含金量的大专证。
    毕业后,一时冲动,效仿那些同学,一路狂奔到大城市;试图在这万丈红尘,满目繁华里,争得一席之地。结果发现,像她这样学历和姿色全然平庸的大学生,在大城市里满大街都是;恨不得,抡起一棒子,能砸倒一大片的硕士生、博士生。
    她太普通了,普通得连自怜之心都不好意思起。好在,她早有清醒的认知,失落了没多久,认命地找了一份电话销售保险的工作,赚钱养活自己。每月,还很贴心地从不多的收入里,分出一部分寄给家里的父母。
    流浪在一线的大城市里,蜗居在城中村的单身公寓中;作为一个女孩子,她知道日子并不那么好混。生活与童话必须区分开来,没有灰姑娘遇王子浪漫桥段;何况,她到了午夜还没有变身的本事呢!也就,更没啥指望啦。
    这几年,她先后换了三份工作,算是比较“长情”的了。如今,在通讯公司做着客服部的小主管,收入相对稳定,又有五险一金;已很知足。
    快要三十岁了,云英未嫁;罗莎清楚自己在婚恋的市场中,没什么优势可言。家中的姐妹早已为人妻,为人母;只有她,浪费了大把光阴没干成啥事业,还尴尬地失去了别人为她保媒拉纤的热情。前几年,家里那些三姑六婆还想着念叨她;二十八岁之后,连跟在屁股后面磨叨的热忱都消失了。
    一年前,在公司的业务推介会上,认识了在一家二流杂志社担任编辑的男友。两个大龄剩男剩女,彼此相看不厌,已达成了订婚的共识。男友花了血本,送了一颗将近一万块的白金钻戒给她;这对于经常要在晚上九点钟以后逛超市,购买打折蔬菜水果的罗莎来说,已表现出足够的诚意了。
    罗莎仔细地盘算着:两个人共同努力,再攒两年的钱,存够了首付;按揭一套房,便是时候结婚了。况算是终身有靠,了却了父母的一块心病。
    可人算不如天算,平平常常的一次下班回家:竟会遭到两名通缉犯的尾随,鹊巢鸠占,落入魔掌。
    这可不仅仅是运气不好,简直是被诅咒了!
    “可,为什么是我?”罗莎,期期艾艾的问着。
    这话问得毫无质量,这千年难遇的糟心事儿,总要落到一个倒霉蛋儿身上的。不是你,就是他;反正得有人接着。
    只不过,不幸的是:这次,是罗莎接着了。
    “那天,我们着急忙慌的,只想尽快找个安全的地儿躲起来。正好看到你独自一个人,打包了一个盒饭。猜你可能单独住,就跟了上来……。”
    这么敏锐的洞察力,用在犯罪上,还真是白瞎了。罗莎在心里,暗暗感到晦气:这是在变相的说我,自作自受,撞到枪口上了吗?
    男友辛晓,工作很忙,很少会到她这里来。通常都是她,选在放假的时候,坐上一个多钟头的公交车,再倒上一趟地铁去看他。顺带着,拿上给男友做的小卤味。
    他们是成年人了,感情发展得非常平稳克制。男友性格内向腼腆,细致入微,从不说甜言蜜语;即使是到了床上,也是公式化的程序,没见多少活力。罗莎一直怀疑自己,是个性—冷淡的人;从没怪过辛晓。
    罗莎明白:人无完人,事无尽美。
    母亲也常说,夫妻相处,在于相互包容;相守白头,平安岁月,就是最好。
    “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太痛苦……。。”
    林西看着罗莎沉思不语,纠结不已的面孔;有些余心不忍地补充着说道。
    可是,这也绝对算不上安慰啊——罗莎的一颗心,不由自主地往下一沉:看样子,自己在他们手里,是非死不可了。
    事情到此,她能指望谁来救她呢?
    也许辛晓会来找她?辛晓从来不主动找她的,总是她颠颠儿地往他那儿奔呢。或者再过几天她不出现,辛晓能醒过味儿来吧?可是,她已经和辛晓快一个月没联系了,对方也没有约她见面;每天能发几条微信,说上两句闲话,已算是难得了。
    同事呢,同事会发现异常吗?
    她的手机被拿走了。而且,当天晚上就被那个叫姚汉的家伙,冒自己的名义发了信息给公司请了长假,说是母亲病重回了老家。这样想来,同事们也不会有那个觉悟来救她的。
    罗莎的脑子里,一团乱糟糟的糨糊;几乎寻不出半点生机。
    “我知道你不会。我看得出来,你不是一个坏人。我只希望,你不要让我死得太难看!”她扑闪着灵动流彩的眼珠,显示出与年龄不相符的俏皮,可爱;小心地问道:“我,非死不可吗?………”
    

    作者闲话:

    大家好!作者在写完《九狱戒》后,又开新坑了,欢迎各位亲们继续捧场哦!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多多留言,多多收藏!谢谢!
    作者想一天一更,但就目前的工作状况,怕是做不到的。力争两天一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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