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十九,爱书的代价和拖拉机“鬼打墙” (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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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扬州到大圹圩农场,从小路超近走,约有一百华里地。而我们,如今只有步行回场这一个选择。
他们三人不约而同将眼睛都盯在我的书箱子上。
这么多书,将近一百斤,这么远的路,我一人肯定挑不动。
一路上,大家是轮流换班帮我挑这个书箱。换车上车,同一地点,只是车站到车站,就累得我们疲惫不堪,苦不堪言。
挑着这么重的书箱子从扬州步行到天长,这一百多里路,怎么办?
他们三个人,一个姓郭,一个姓张,一个姓董,都是六安老乡,是好朋友。
郭和我是邻居,也是小学同学。
他不满地说:“带这多书,有**用啊?”
不满之状,溢于言表。
也难怪,当时吃不饱,穿不暖,物质极其匮乏,人们都将精力放在生存、活命上。对看书与文化、文艺这些精神生活层面的东西,无暇一顾,认为那是一种无用的奢侈。
早在一九六六年五月,江青在“全军创作会议上关于电影问题谈话”中,就胡批乱判过《抓壮丁》、《兵临城下》、《阿诗玛》、《逆风千里》、《青春的脚步》等电影。随后,立即在全国电影界掀起黑雨腥风。所有文革前的电影,都遭受到致命的蛮横批判和禁演。
文革初始的“破四旧,立四新”运动,则将以前我国所有的传统文化书籍、文艺作品的精髓,和西方文化、文艺精华,全部定性为“封资修”糟粕,使这些中华、外国文化瑰宝,成为禁书、禁戏和黄色音乐,谁也不敢接触。
文坛和文艺舞台,当时的确是落得个“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我带这些书,他们不仅觉得是负累,也怕我以后因为书,在政治上出事。
董没说话,在看我态度。
张则委婉地说:“甄老,我们现在从滁县到南京,从南京到扬州,转了几次车。原来回去的钱有多的,现在的钱不够用。我们的钱,只够今晚吃一顿饭的了。从明天起,我们不仅要步行走一百里路,还得当乞丐,要饭吃,才能回得去。要是叫你将书全部扔掉,对你是绝对不可能。你挑选一下,将你喜欢的书留下,没价值的书就扔掉。还是我们轮换帮你挑书箱子,怎么样?”
我断然说:“一本都不能扔!我也不能拖累你们,你们三人先走,我绝无怨言,我也绝不会怪罪你们。我一个人挑,一路上农村地里的黄瓜、西红柿,红薯多的是,我走到哪吃到哪。还能将我饿死了不成?我一天走不到地点我走两天,两天走不到地点我走三天。我就是一天只走十里路,也只要走十天,我还能回不去了?”
三人一听,都知道我意已决,不再说扔书的事情了。
张无可奈何地说:“走,我们找家小饭店吃饭去,吃好的,全部的钱,今晚都吃完。养精蓄锐,连夜赶路,争取明天晚上到家,找甄老借书看!”
当晚,我们在扬州西郊外一个叫凤凰桥的小镇上,敞开肚皮吃了一顿晚饭,然后连夜上路。沿途三经武斗的地盘,险象环生,惊恐莫名。
我们披星戴月,渴偷瓜,饥偷瓜,边问路边走,一直走到第二天下午,走了二十个小时,才回到大圹圩。
我们四人,均已累得筋疲力尽,几乎散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