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篇十八:无名指的戒指滑下来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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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喜变成失望,只需要一秒钟,那就是在我出了机场海关以后没有见到林诺文的那一瞬间。而我之所以会有惊喜,是因为前两年回国,林诺文都会去机场接我,而且都是事先没有和我打招呼,用他的话说,就是想给我惊喜。可是这次回国,他没有去机场接我!我以为他来了,给他打电话,他说:我在家有点事,来不了市区。
    失望就像是打开阀门的水库,呼啸而来。我伸手望了望无名指上的钻戒,觉得心里有点冰冰的,就像这钻石一样冰凉。这钻戒,是林诺文第一次拿到薪水时没给我的。
    打车回县城,一个半小时。我在想,以前都是坐林诺文的车子回去,在县城住一晚,然后第二天早上他送我回到镇上,也就是我家,他再开车回自己在另一个镇子上的家。
    他虽然算不上富,甚至只能说一般,在县城税务局里当个小科员。工资一般,到他还是在工作后的第一年贷款买了车子,上下班方便一点,而且可以在周末的时候带我去兜风。我还记得我们曾经在车里做过一件疯狂的事。
    其实这次还没到我休假时候,按理说我是到11月份休假,就是因为最近两个月我发现林诺文的言谈举止有点变了。我在伊斯兰堡工作,和北京时间有着三个小时的时差。他每天六点钟起床,给我发个信息,问我吃早饭没。他知道我平时不太喜欢吃早餐,所以会一直督促我。我下班是五点钟,国内已经八点钟了,我给他打电话,那是他吃晚饭时间。他说,特别喜欢在吃饭的时候和我聊天。他以前是六点半就吃晚饭的,为了能在吃饭时和我聊天才改晚饭时间的。而我吃完晚饭忙完的时候,国内是十一点半,我给他打个电话说晚安,这似乎也就成了提醒他睡觉的闹钟。
    而从九月份以来,我下班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说他已经吃了晚饭。早上也没了他的信息叮嘱吃早餐。而且有时候我跟他打电话,他说他在忙着和同事吃饭,回头再说。而有一次他喝多了,接听我的电话,数落我起来:我已经受够了这种一年一见的生活,我们不是牛郎织女。。。我第二天问他昨天是什么意思,他说没什么,就当是他胡说。
    我知道,故事开始了。于是决定趁国庆回家,和他见面,聊聊故事的情节。
    我到了县城,给他打了个电话,问他要不要出来见见,他拒绝了,说,明天吧。
    我回到家,爸妈没说几句,就说已经帮我联系了好几个相亲对象。他们还问:林诺文没去接你吗?
    晚上和林诺文约好了,第二天中午在县城集合,然后我们去市区。按照惯例,在市区住一晚第二天再回来。
    我早上出门时,四岁的小侄女陌陌缠着我不放,非说要跟我一起出去玩。我妈说:要不你把陌陌带上吧,有空的话,带她去动物园逛逛,没空的话,就带她买点吃的玩的就可以了。
    我到了县城约定的地点,林诺文过了十几分钟才开车过来,以往他都是会提前我二十分钟左右到。他很吃惊我带着陌陌过来:怎么把陌陌也带过来了?
    我跟他说明了原因,看得出他有点不太情愿,但还是没有拒绝我。我们坐上车,直奔市区。我说:诺文,反正也没什么事,到了市区,我们去一趟动物园吧。
    林诺文没说什么,过了片刻,来了一句:把王紫婵叫上吧,她应该回照顾孩子。
    说实话,我没有明白他的意思,直到后来好久。因为以往我们去市区,也是不会叫紫婵的,除非有同学朋友聚会。难道他真的想让紫婵过来帮忙陪我带陌陌?
    到了市区,紫婵已经在动物园门口等我们了。我们一起去逛动物园,看海狮表演的时候,我趁大家都聚精会神地看表演,偷偷握了一下林诺文的手。他但是一把把手退了回去。
    紫婵是我们高中兼大学同学,也是老乡,但她不知道我和林诺文的关系,而在我看来,我们仨是铁哥们。紫婵眼光很高,至少我知道她看不上我,高富帅一个都占不上,还是个在海外做翻译的浪子。她对林诺文还好,林诺文高大帅气,阳光,有一份公务员工作,有车,虽然没买房,但是迟早的事。我有一次开玩笑说:你们俩在一起得了!
    说这话的时候,我们仨有吃海底捞。紫婵笑着说道:你神经病啊,我们大家都是哥们。而林诺文用脚踢了下我的腿,很淡定地说道:好啊,我看行,哈哈。而那天晚上林诺文开车送我回家的路上,突然把车停在路边的杨树林子边,啥也不说,盯着我看。虽然他只喝了一瓶啤酒,但我觉得他像是喝了一斤牛栏山。
    我说:怎么了?
    你说怎么了?
    不知道。
    你以后要是再把我随便介绍给别人,我跟你急!你要是不想和我在一起,就直说。
    我,我开玩笑,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说了,我舍得吗?
    ------
    虽然那不是第一次在车里,但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他那晚的眼神,和那个吻,以及那场抛开所有的车震。
    从动物园出来,天差不多黑了下来,于是吃晚饭。陌陌可能是受凉了,加上本来的感冒没好利索,吃的东西全吐了出来。紫婵倒是很用心地带她去洗手间,林诺文趁她们不在,说了一句:本来感冒就没好,你还把她带出来。
    我问他:诺文,你要是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他没说话,继续吃东西。我看到他在吃鸭血粉丝里面的鸭肝,以往我们俩吃鸭血粉丝的时候,他都会把鸭肝夹给我吃,他知道我特别喜欢吃鸭肝。而我会把鸭血夹给他,其实他倒没有那么喜欢吃鸭‘’‘’血,只是因为我不喜欢而已。
    吃完饭,紫婵说:我们先去附近的医院给陌陌拿点药。
    林诺文虽是答应了,但我看得出他依旧很勉强,我已经有点受够了他的那种脸色,故作平静地说道:诺文,时候不早了,你先送紫婵和回去吧,医院就在附近,我打车过去就好。
    林诺文说道:那也好,我送完紫婵再来接你。
    我带陌陌来到医院,医生说需要打吊针。我给林诺文打了个电话,说,路上不要着急,陌陌需要打吊针。
    一切都就绪,可陌陌大哭大叫,吵着闹着不要打吊针,安抚了好一会,却还是不肯打,医生说不打就不打了吧,给开点药回去吃吃,不行的话,再过来。应该没什么大碍。
    我突然想到有一次大二时候,我在学校打吊针,林诺文守着坐在我的旁边,不肯走,后来觉得无聊,拿出手机玩游戏,时不时地跟我聊天。那种陪伴,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我抱着陌陌出了医院,准备招手叫出租车,突然发现一个熟悉的车子停在右手边的水杉树下,虽然已是天黑,我还是隐隐约约看见了车牌号,居然是林诺文的车。
    他的车怎么会停在这里?他不是去送紫婵去了吗?如果他送回来了的话,为什么不进去医院找我呢?
    我走进车子,虽说没有光线,我借着仅有的一丝月光,看见了有两个人坐在车后面座位上,明明就是林诺文和紫婵。可接下来眼前的一幕让我惊住了:紫婵正在帮林诺文吹箫。。。
    我抱着陌陌转身离开,叫了辆车,去了我们常去的那家酒店。一路上却怎么也平静不下来,难道,难道林诺文和紫婵搞到了一起?难怪林诺文才会变化这么大?
    我带着陌陌来到酒店,这家公寓式酒店是以往我和林诺文常住的。我特别喜欢这家酒店,不是特别豪华,但很干净卫生,还有厨具,我可以给林诺文做早餐,而我觉得能有人陪着吃早餐,是最幸福的事。
    我给陌陌吃了药,又安顿她睡觉。看她睡得很香,突然觉得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也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过来大概半个小时左右,林诺文回来了,他去洗澡,出来的时候,躺床上准备睡觉。这与以往的作风是完全不同的。我终于忍不住了,但保持平静地说道:诺文,我想知道你现在心里真实的想法。
    林诺文沉默了片刻,吐出了几个字:我们还是做好朋友吧。
    “你怎么会突然做出这样的打算?”我问道,“是找到新的男朋友了吗,还是,还是打算结婚了?”
    他没有说话,留给我一片沉默。
    ------我和林诺文在高二时是同班同学,那时候,我是一个特别自私的人,但我不知道作为同桌,林诺文却能容忍我,和我一起吃饭,一起看书学习,一起在周末时候去网吧通宵,一起去小吃铺看着几十集的长篇电视剧,后来以至于铁到他直接把每个月的生活费交给我,由我一起保管。他来自我们县里最偏僻的一个镇子,家境不是特别好,每次我老妈来学校看我,都会给我买好多好吃的,比如说纯牛奶、蛋黄派、月饼等,我会给他分一点,他每次就说:你家真是富豪!其实并不是我们家富豪,只不过我们家的经济在左邻右舍算是好的。还有一次暑假我带他去我家玩,我妈早上给煎荷包蛋,青菜煮方便面,他吃的好香,说在家很少吃这么丰盛的早餐。其实那真的是一般而已。中午我妈煮鱼和炖鸡,他更是吃的香的不亦乐乎。也就是那次,我们去村子旁的沂河里,他教会了我游泳。而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突然发现林诺文的身材很棒!那个时候,对性别没有太清楚的概念,以为那只是一种懵懂的青春。高三那一年我们都很忙,忙着学习,可我和林诺文的关系从未因此而停下来过。以至于到了高三填志愿的时候,他毅然选择了我和我同一个大学。他选择了税务财政,而我选择了已经过气了的英语文学。他的分数,可以去一个更好一点的大学,但他放弃了,还安慰我说:以后又能每天在一起吃饭了。是的,不同一个系别,但我们把吃饭时间都调整在了同一时间,有时候他会等我,有时候我等他。大一暑假我们去海边和花果山玩耍,我摔到了膝盖,林诺文二话没说,背着我走。大二时候,我接触到了“同性恋”这个词,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对林诺文的关系已经远远超过了朋友所到达的,虽然我不知道,他的感觉如何,也许他只是把我当成一个好哥们。我们大学期间,尝试做各种各样的活动,发过传单,扛过桶装纯净水,端过盘子,家教等。我们每次拿到辛苦钱的时候,就去小吃街同一家店好好犒劳一下。那时候特别喜欢吃川菜馆,味道好,价格便宜。他喜欢吃他们家的红烧鱼,可是他说再也没吃过我妈煮的那么好的鱼了。周末傍晚的时候,我喜欢坐在篮球场上看他打球,他身材很不错,说不上是多么健壮,但该有的肌肉和轮廓都没有少。我不喜欢篮球,但我看他打就足够了。他打完球,我会给他递过去一瓶水,他从来都是拧开瓶盖,举起瓶子,一口气“咕咚咕咚”的将一瓶子倒进喉咙里,有一部分的水会顺着他的嘴巴、脖子流进他的胸部,湿了他的T恤,倒是看上去很性感,让旁边的女生为之动容。也就是那个时候,我在想:林诺文注定有一天会跟某个女生在一起的。我不知道那是所谓的吃醋,还是对一个好朋友不舍的珍惜。我有一次参加大学里的外文卡拉OK大赛,林诺文说班级里有团体活动,我后来才知道,他一直坐在礼堂人群的最后面,听我演唱的《斯卡布罗集市》,我拿了亚军,结束的时候,我拿着奖杯但有点失落,因为我最希望有林诺文来看我比赛,至于拿不拿奖我已经不在乎。就在我一个人准备回宿舍的路上,有一只手突然拉住了我的右手,紧握了一下。当时是冬天,也就是那个握手,我却觉得整个心里都是暖洋洋的。我知道,那是林诺文。我们去吃好吃的,他说,“你唱歌唱的好抒情好深情,好性感。”我伸出腿,踢了他一下,由于这一切都是在桌子底下发生,没人会太在意,而他疼的差点叫出声来。他却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悄悄的将脚丫子伸到我的大腿之间,我承认,那个部位是我个人认为最敏感的部位。他当时穿着人字拖。我用手掐了一下他的脚丫子,心里却是暖暖的,痒痒的。那天晚上,我们没有回宿舍,在学校不远处的一座公寓酒店开了个房间。当我看到他那赤裸裸的身段时,我在想:这是真的吗?以他的身材和脸蛋,在他们系里肯定是能迷倒很多女生的。而我竟然可以这么自私地占有着。当然,我的心里是极度幸福的。这个世上,最幸福的事,无非就是你喜欢的人也在喜欢你。毕业那年,林诺文考上了我们县城的税务局公务员,也就是那个时候,林诺文说:以后我们就在县城里买一套房子吧,找个安静的地方,没有人可以打扰到我们,平静地生活着。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燃起了我对未来生活的向往。我进了一家国营企业的海外事业部,被外派至巴基斯坦做翻译、公关以及商务。尽管有着时空的差距,但我们还是能保持着密切联系和关系。直到后来这样的事情发生。
    陌陌睡了,林诺文也睡了,可我怎么也睡不着。难道九年的感情就这样结束了吗?
    夜半,陌陌发烧,我叫醒了林诺文,“诺文,陌陌发烧了,我们去医院吧。”
    一路上,我们谁都没有说话。望着车窗外的过往,我渐有所悟:属于你的,别人抢也抢不走,不属于你的,你抢也抢不来。我想,这也许正是我和林诺文最后的一个晚上了吧。
    到了医院,陌陌打起了点滴,我在一旁守着,林诺文也坐在我旁边,安静的不说话。过了片刻,我打破了沉静:诺文,你还记得有一次大学的时候我打点滴吗,你一直在旁边安静的守护着我,我好珍惜那份感情。我不知道现在我们真的发生了什么,或许是我太自私,没能给你太多的时间来陪伴你,但我不想放弃我的工作,至少现在不会,因为我不想做那种半途而废的人。如果有一天我觉得我该放弃的时候,我会为了你毫不犹豫的放弃,但不是现在。所以不管你做怎样的决定,我都会祝福你!还有王紫婵!
    第二天,陌陌的烧退了,恢复了正常,又开始活蹦乱跳起来。孩子总是会给人带来新鲜的活力。记得林诺文以前也说过,想以后领养一个孩子,组成一个三个人的家。而如今,我觉得这一切开始离我远去。我不怪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因为我始终相信,如果是一段真正的感情,是不会受到这些因素影响的,正如古人所说的: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没有坐林诺文的车回去,而是坐火车带着陌陌回家,虽然只有一个多小时的火车,但我觉得好久没有看到沿途的风景了。这一站路,我和林诺文曾经一起走过了四年。王紫婵打了电话过来,问我陌陌的烧好了没,怎么这么快就回去了,和林诺文一起回的吗?林诺文的手机怎么关机了?
    我平静的答道:紫婵,谢谢你的关心。我没和林诺文一起回,他还有点事,对了,他最近是不是恋爱了?
    王紫婵迟疑了片刻,说道:恩,是的。而且他恋爱的对象正是我。。。其实这些年我有一直喜欢过你,可是你对我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所以我放手了。而林诺文,不知为什么从前一段时间开始对我特别好。他父母出车祸了,母亲去世,父亲瘫痪也活不久了,最大的心愿就是看着他结婚。我想,我应该是会和他结婚的那个女人吧。
    我却泪流满面,擦干了泪水,对王紫婵说道:我马上要回巴基斯坦了,希望你再次见到林诺文的时候,代我向他问好!
    说道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想到我当时参加比赛唱的那首《斯卡布罗集市》。而我也相信,王紫婵会把我的话带给林诺文的。
    我从手上取下钻戒,让它顺着火车的车窗滑了下去。
    后记:
    我在第二天,又接到了王紫婵的电话,她说,她正在和林诺文拍婚纱照,有一部分是在火车道上取景的,她在火车轨旁边捡到了一个男士钻戒,她送给了林诺文。她还说,林诺文很喜欢这枚钻戒。
    林诺文当然会喜欢,因为这就是我丢下的那枚钻戒、也正是几年前林诺文亲自挑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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