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1 重生之少爷不好当 第36章 这位神犬叫馒头(枝枝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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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白朗吃饱喝足,从卧室里走出来,站在二楼的栏杆后,往下望了一眼。楼下的沙发上有一大团毛茸茸,体型庞大,紧挨着沙发靠背的地方露出一个黑脑袋,对比之下,显得很是秀气。
乍一看,有点匪夷所思,再一看,就是叶霆琛的爱犬拱在他的怀里撒娇。
叶霆琛费了点力气,将被爱犬压在肚子底下的手臂抽出来,在狗身上拍了拍,示意它下去,那家伙不满的哼哼了几声,蹭到一旁,紧挨着主人在沙发上趴下了。
叶白朗眯着眼睛,盯着楼下看了看,那是阿拉斯加犬,个头很唬人,看样子连巨型阿拉斯加犬都能套进去,简直是超巨型阿拉斯加。
嗯,他喜欢,可惜,是人家的狗。
他正在楼上惋惜,楼下的大家伙抬抬脑袋往楼上瞧了眼,鼻子动了又动,一副有惊天发现的样子,脖子越抻越长。
叶白朗心道,好嘛,就算你是只狗,鼻子也不至于好到,从楼下就能闻着我的味儿吧。
“汪!”阿拉斯加忽然大叫了一声,一跃而起,从沙发上跳过去。
很快就跑出叶白朗的视线范围,不见了踪影。
叶白朗有些惋惜的探着身子往下看。
不远处忽然传来了几声不太和谐的笑声,“二楼虽然摔不死人,头朝下可就说不准了。”
叶白朗不以为意,慢慢悠悠地走下楼,叶霆琛不是想要考他吗,别等明天了,今天就来吧。他这么想着,快走到叶霆琛跟前的时候,便将书丢了过去。
叶霆琛伸手接住,“怎么个意思?”
叶霆琛的话刚说完半句,叶白朗就惨烈的发出一声,“哇!”
叶白朗被狗按在地上,惊魂未定的和大家伙大眼瞪小眼的对看了一会儿,阿拉斯加见他没有攻击的意思,也没有对他表现出进一步的敌意。
叶霆琛声音沉稳的喊了声,“馒头!”然后拍了下手。
“馒头”立刻从叶白朗身上跑开,三两步,窜到沙发上,又拱到叶霆琛身侧蹭去了。
叶白朗从地上爬起来,黑着脸动了动手臂,有没有搞错,刚才还对它一番欣赏,这么会儿功夫,就破坏了在他心目中的形象。
叶霆琛拍了拍狗头,说:“它以为你要对我发动攻击。”
人呢,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人或事总是会斤斤计较,看什么都不顺眼,可面对自己喜爱的事物,往往会变得虚怀若谷,特别能包容。
叶白朗虽然被阿拉斯加扑倒了,但是完全没往心里去,只是满不在乎地摆摆手,然后拧着眉头,像是打抱不平一样的问叶霆琛。
“为什么叫馒头?”
战士身边的神犬,一般不都是叫什么神龙啊,猛虎啊,最不济也是个野狼啊。它怎么叫了个馒头?
叶霆琛随口哦了一声,翻着叶白朗丢给他的书,说:“很简单,它刚到我身边的时候,我喂它吃的第一样东西就是馒头。”
这个理由还真是……直截了当,简单粗暴。
叶白朗说:“我能摸摸它吗?”
叶霆琛从书上抬起头,然后露出一个笑容,“当然,你刚刚不就已经近距离的和它接触过了吗,还想让它再将你扑到一次吗?”
叶白朗的脸色变了变,刚要言语回击,叶霆琛做了一个手势,馒头就懒洋洋的跳下沙发,晃悠到他身边去了。
叶白朗没动,只是站在那里,看着馒头绕着他走了一圈又一圈,最后终于在他面前定住,坐下,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他,似乎在说,已经确定眼前站着的不是危险品。
叶白朗蹲下来,以一种对等的姿态看着它,试探着伸出手,在它的脖子上搓了几下,浓厚的毛发几乎将他的手掌淹没,温暖又柔软的感觉很舒服。
“白朗。”叶霆琛的声音忽然响起。
叶白朗歪着身子,从“馒头”后面露出一个小脑袋。
叶霆琛严肃地说:“在这里无所谓,在帅府的时候,对长辈要尊敬,书,要递到我手里,或者规矩的放在我的桌子上,不要这样丢给我。”
叶白朗缩回阿拉斯加身后,“哦”了一声,心道,听他这个意思,叶家规矩多又古板,不过他倒是没有那么多事。
难怪叶霆琛不愿意住在帅府里,看来在帅府的时候一直那么端着也很累呀。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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