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 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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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以前和98年以后,我的人生是截然不同的。或者说,我的性格是截然不同的。或许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一个人的性格决定了他的一生吧,之后的许多年,我都过得特别的坎坷。不过,这也是预料之中的,因为失去了他,就仿佛没有了动力。
不过在最初的那段时间,真的可以说是一段在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了。当然,这段时光必然充满着笑料。
记得第一次与他相见,是老师安排我们的座位,我长得高大,理所当然的被安排到了最后一排。我也没有任何异议,毕竟从小就是班级里最高的,早就习惯了做最后一排。而且不乏一些同学向我取长高的秘籍。不过他与我截然不同,虽然他在我印象当中一直都是高高大大的,但当时他确实比我矮了一截,听到做最后一排,他不情不愿的磨磨蹭蹭的走到最后,接着说了一句让他最终如愿以偿搬去第一排的话:“最后一排的都是不学好的,我不想做最后一排。”话刚落,他就遭到了我们最后一排联营的仇视,以及倒二排嗑瓜子看好戏的眼神。瞬间,他就转过头去专心听老师讲课了。然后,在崭新的教室,崭新的书本,崭新的同学面前,我们就这么略微有点尴尬的气氛里度过了一个早晨。不过,值得一说的是,那一个学期的期中,我以除英语数学之外的学科第一名让他学会了好好说话。然后,历年如此。我为了嘲笑他甚至给他取了一个万年老二的外号。
在我逗弄他的时候,他就会用他斯斯文文的普通话反驳我说:“我英语不是万年老二啊,有英语碾压你就够了。”然后在我的不屑之下迅速结束了这段充满火药味的对话。其实他说的没错,用英语碾压我就够了。因为在之后,我的两个弱势学科间接让我失去了他。
后来不知道怎么的,他突然跟我告白了。
那时正是午休的时候,他见我没睡,就把我叫了出去。我纳闷的要死,又想到往常的场景,以为又会开展一场唾沫与眉毛齐飞的口水战,还事先喝了一大口水。
我看他红着脸支支吾吾的,一句话半天说不清楚,不耐烦的要死。干脆打断他的话,说:“有话快说,娘们儿唧唧的,你还是不是男人啊?”他的脸突然爆红,大声用他特别斯文的带着点海味儿的普通话说了四个字:“我喜欢你!”然后迅速埋下头。我只来得及细细观察他红透了的双耳,然后,转身就走了。他错愕的看着我的背影,而我头也不回的走了。我也是后来和朋友聊天才知道,我几个朋友打我们出来就远远的看着,虽然听不见我们说话,但隔着玻璃,他们都清清楚楚的看见了当时他脸上的一切。而那时,要后悔也已经晚了。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后悔药,不是吗?
我看到他回到座位上,耳朵也不红了,白的有点透青。不由得暗想自己的举措是否正确。
作者闲话:
明天解释我为什么要拒绝,不要骂我太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