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四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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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澈就近找了一个旅馆,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好,给小狐狸弄了一个幻术,将它藏在了旅馆里,然后自己又跑到了医院去等着。
公孙澈慢慢的吃着面包,他看着一直亮着手术室灯,心里思绪万千。
他完全不能理解潘奕舍命救他,如果是大师兄二师兄和小叔,他们三个人任意一个人,做出这样的行为,他都可以理解,甚至会带上淡淡的理所当然的心理。
毕竟两个是他的师兄,他是亲人,小叔则是他虽然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的,他的爱慕者。
所以,潘奕到底为什么要救他?
他们不熟呀。
再想想潘奕身体里的另外一股能量,呵呵呵!
公孙澈烦躁狠狠的咬了一口面包,用力的咬,似乎在咬什么阶级敌人一样。
公孙澈没看到的急救走廊的拐弯处,几个穿着粉红色护士服的护士,悄咪咪的躲在那里,时不时伸头看一下公孙澈。
“哎呦喂,太帅了,老娘的心哦。”
“就没有见过长得那么好看的人,劳资的佛爷都被比下去了。”
“佛爷和他就不是一款好不好,二爷差不多……”
“都比不上,比不上……”
“哈哈哈……”
几个护士窃窃私语的,一会儿惊呼,一会儿娇羞,实在是没有见过那么帅的人。
公孙澈坐在那里,原本高挺的背脊,微微屈着,脑袋向前倾,显得那白皙的项颈,越发的纤长。
漆黑的及腰长发,乖顺的系在脑后,那张俊美的脸,因为没有带眼镜,而完全的暴露出来。
光洁饱满的额头,色黑如黛的眉,眼尾微微上挑的丹凤眼,挺直如峰的鼻,再加上那少一分则薄,多一分则厚的绯唇,配上微微鹅蛋儿的脸形,端是俊美异常。
特别是当他用他那双丹凤眼看人的时候,被盯着的人会有种正被眼前的人,魅惑着爱慕着的错觉。
所以戴眼镜除了遮掩自己的阴阳眼的能力外,就是遮掩那双眼睛的魅色。
突然
公孙澈站了起来,原本偷看他的几个小护士,被吓了一跳,赶紧躲了起来。
‘我说那几个小姑娘在偷看你嘛,你还不信。’
“带我去找你孙子吧,废话那么多。”公孙澈撇了撇飘在自己左边的老头儿,他都尽量的不去看那些飘来飘的‘人’了,最后还是被缠上了。
这个老头儿,穿着一身的蓝白条纹的病号服,在他刚坐在这里的时候,就跑到他面前,飘在他面前不停的唠叨,唠叨他有一个六岁的孙在,白白胖胖的,超可爱,巴拉巴拉巴拉……
念得公孙澈简直要暴躁,最后在老头说得第十几遍,想让他去看看它孙子后,终于转头答应了。
老头子开开心心的带着公孙澈在医院里面穿行,这个市区医院并不是很大,但是第一次来的人,也是不容易找到路的。
公孙澈跟着老头子来到住院部,现在似乎并不是住院高峰期,七八个人住的大病房里,只有两三个小孩,老头子的孙子正好住在挨着窗口的左边最里面一张床。
‘他在那里,我媳妇儿回去换洗了,我儿子还有一个小时就来了’老头子快速的飘到它孙子的床前,一脸慈爱的看着那正望着窗外发呆的小孙子。
公孙澈尽量不引起其他的人的注意,快步的走近那个小男孩。
“失魂症。”公孙澈看着那呆呆木木的小男孩,他原本以为老头子的小孙子最多是撞了阴,这种小事,鬼魂没有办法解决,他只需要一张聚阴符就可以解决,而失魂症就麻烦得多了。
失魂症:就是民间所说的丢魂儿了。一般发生这种情况,家里的人都会去找神婆神棍,可是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因为政府的规定和长久的教育,现在只要家里人生病了,那么肯定是去医院的,除非医院实在是治不好了,才会到处去找偏方。
“多长时间了?”公孙澈小声的问着老头子。
‘三天了。’老头子非常担心,他才死不过七天,因为心中牵挂着自己的小孙子,才躲过阴差的拘捕,暂时留了下来。
“这件事,没办法马上解决,你必须让你的儿子媳妇知晓,不然我没办法帮你。”失魂症的治疗必须要家人的配合,不然他帮不了。
‘可是,我怎么让他们知道呀,我说的,他们又听不见。’老头子可怜兮兮的望着公孙澈。
公孙澈看着那张满是褶子的脸,做出小女孩做出来才可怜的表情,瞬间觉得太辣眼睛了,赶紧转过头去,“行了行了,我帮你。”
‘谢谢,太谢谢了。’老头子一边感谢,一边朝公孙澈扑过来。
公孙澈赶紧单手掐诀抵在老头子额头上,然后轻声道,“你今晚去入梦,我先走了,被人注意了。”
公孙澈说罢,就转身离开,对上房间里其他人探寻的目光,他就笑眯眯的道,“哎呀,认错人了。”
那些人信不信,已经不重要了,公孙澈已经大步的走了出去了,顺便关上了门。
“哎,我刚刚是不是看到一个人,好像明星一样的人?”
“我好像也看到了?”
“哪个明星呀?”
“……”
病房里的三个陪孩子的家属,面面相觑。
公孙澈出门就看到了一堆正等着他的飘飘们,那密集的程度,估计是这个医院建成后,一直留在医院的执着的鬼魂儿们。
“老子就晓得。”公孙澈头疼的扶额,想了想,干脆的从包里掏出一张黄符,暂时封了自己的阴阳眼,他现在可没有时间帮这些家伙,他没那么闲。
“叮玲玲玲玲……”
公孙澈从兜里掏出还连着充电宝的手机,“喂,大师兄呀,嗯,好,我知道了,我就在医院等。”
挂断电话后,公孙澈直接走向了医院大门口。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