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寻亲(六)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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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夜,公孙澈吃得肚圆,回客房睡得那叫一爽。
    翌日
    公孙澈一早就起来了,他开车来到周军上班的必经之路上,见时间还早,就找了个地方把车停了,顺便买了早餐,一边吃一边等。
    七点左右,街上的上班族就慢慢的多了起来,很快一个看起来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挎着一个半新不旧的黑色牛皮包,一脸疲惫的走了过来。
    公孙澈再次打开手机和相片对比了一下,确定了是周军后,他喝着豆浆,朝周军走了过去。
    “哎哟。”周军突然觉得头皮一痛,转头一看,却只看到一个远去的白色身影,瞬间不由的一阵激灵,大清早的,“呸呸呸。”
    周军只觉得晦气,赶紧呸呸呸几声,匆忙往公交站赶去。
    和周军擦肩而过的公孙澈,嫌弃的看了看手里几根油腻腻的头发,嫌弃的撇撇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透明小包装袋放了进去。
    想要找到鬼婆婆的孙子,需要其至亲的发肤做引子,如果周军不是一个不孝之人,或许他还会去告诉他,他可能会找到他的孩子,可现在,啧!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
    这自不是说说而已的,血脉至亲,父母生养之恩,自比天大,除非是生来讨债的,不然不孝就就大罪。
    周军前半生,虽然因为家贫,过的清苦些,却因为父母之爱,也是顺遂,再加上鬼婆婆两人心善,做了不少事小却积德的好事。以至于他能考上好的学校,找个好的工作,可当在城里买房娶妻后,就打心底里看不上目不识丁的父母了。
    城里的繁华迷失他的眼,他的心,当老母亲弄丢了自己的孩子后,这种看不上变成了极度的厌恶爆发了出来,老母亲抑郁而死,他不觉得伤心,反而感觉到了解脱,匆匆的办了丧事,就把老父赶回了老家,既不回家看望,也不再赡养。
    前几年他还能借用父母的福德,可现在他已经渐渐的耗干了这种福德,他的生活便慢慢的窘迫起来,孩子叛逆,妻子出轨,可以预见他的晚年会非常凄惨。
    有句话,叫做人在做,天在看,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不要以为赡养父母只是你自己的事情,天道法则,父母生养,子女送终。
    顺者昌,逆者衰。
    ————
    公孙澈开着车朝老太太所说的孩子弄丢的县城而去。
    小县城是典型的华国小县城,只有一条不算宽的水泥公路,水泥公路没怎么维修过,一路上都是被坑坑洼洼的,公孙澈车技再好,也只能在车座上不停的弹来弹去。
    再开下去他都要晕车了好不好,这破路简直了。
    这样的折磨折腾了近两个小时候后,他终于来到了县城,他找个路边停下车后,就跑到草丛里吐得要死不活。
    好久没有过这种感觉了,恶心死他了,伸手在荷包里掏了半天,也没有掏出纸巾。
    正准备起身去车里拿的时候,一瓶矿泉水第到自己眼前,来不及分辨是谁给的,就接了过来。
    纯白的纸巾递到眼前,公孙澈终于舒服了,站起来就看到那个男人正站在他旁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漆黑的眸子里却带着淡淡的心疼。
    公孙澈扯了扯嘴角,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你叫什么名字。”
    “潘奕。”男人目光灼灼的盯着公孙澈。
    “潘奕。”又来了,又来了,这种目光简直跟痴汉差不多,“你跟踪我干什么。”
    “不是跟踪。”潘奕伸手扶了一下,因为蹲太久而有些腿麻的公孙澈,“就是跟着。”
    理所当然,光明正大。
    公孙澈瞬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那行,跟着吧。”
    有些人呢,放在眼前比放在看不到的地方更好。
    小小的县城,除了过年并没有多少外来人员,走来走去的都是一些熟面孔,今天突然来了两个帅小伙。
    一个俊美,一个冷峻。
    一个一米八几,一个一米九几。
    两人的身高和颜值,让小县城的人们频频的回头。
    公孙澈找了个小卖部,买了两瓶矿泉水,顺便问了小店老板娘他想找的地方和小县城最好的酒店。
    “我们这里太小了,没啥最好的酒店,就一家旅店,从这里往前面走一千米你就看到了。”难得看到那么帅的帅哥,小店老板娘不自觉的捧着自己的脸,一脸梦幻的表情。
    “谢谢。”公孙澈谢过老板娘,拿着两瓶矿泉水,全都塞到了潘奕手里。
    公孙澈带着潘奕在小县城里慢慢的晃悠,顺便吃点当地的美食。
    “地方找到了,先休息一下,今天晚上有得忙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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