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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两百五十四天里,没有一天我是不想他的,想着他在那儿过得好不好,有没有照顾好自己的身体,还有没有因为没吃东西而胃疼,还会晚上怕暗而不敢入睡吗。
哪怕一刻都好,是否有曾经想起过我,记起还有我这么一个人在等着他。
等着不可能回来的他,一心挂念着不可能回来的他,爱着这样的一个他。
这是第两百五十五天了,在这一个与往常无异依旧如此想他的一天,我收到了一封从市里寄过来的信。
信上还沾上了些污渍,不知道是不是在运送途中弄上去的。
虽然署名的地方被污渍盖住了,但我知道,肯定是他,肯定是他从北京寄过来的。
我满怀期待地颤着手打开信封,期许着里头写满了他对我的思念,就跟我一样,那么想他,那么…  …爱他。
不过我似乎搞错了,那封信不是他寄来的,更不是他所写的,是一位很久以前在他身旁见过一面的陌生人,好像是叫杨勋乐来着。
「陆四他要结婚了,跟一个很有名商业公司的富家小姐,就在这个月底。」信上的内容很短,但里面还夹着一张照片,是那个人跟一名我从没见过的女性的合照。相片上的他身穿白色西装笑容洋溢,身旁的女性披着婚纱红扑扑的脸颊娇羞地窝在他怀里。
啊,真是般配呢。
我想不管任何人在看见这一张婚纱照的同时,都会发出跟我一样的感叹吧,着实的郎才女貌天造地设,跟我这个能憋出勉强算是成语就这两个的乡下土包子完全不一样。
啊对了,那两个成语还是当时第一次跟他相遇时,他曾经跟我说过的,这么说来也是七年前的事了。
转眼间也七年了,但在短短七年间我们就经历了那么多、那么多的事,去过我从未去过的地方,看到了我从未看过的景色。
七年前我二十岁,他而二十七岁,我俩相差七岁,本该是个怎么也不可能遇得着的两人,却因为一个女人而结缘,从一开始时的互看不顺眼、到成为心交相恋至最后的分开。
这样看来还真是挺嘲讽的,因为一个女人而认识,因为不是女人而挣扎痛苦,因为必须跟女人结婚而离别。
为什么呢,明明不是女人,明明无法成为女人,为什么还会爱上身为男人的彼此。
以及…  …为什么还要离开我。
——人到底会因为什么才会相恋,又到底会为了什么而分别?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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