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二章 回家(一)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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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勋把电话打给了李鑫,李鑫把电话打给了白帝,不消片刻,陆勋沉寂许久的博客终于更新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
    娱乐圈里的艺人深有体会,集体跑来留言转发评论,强烈呼吁给他们留点私人空间,虽然大众把他们称为明星,可他们毕竟不是天上的星星,可供人三百六十五度白天黑夜的瞻仰。
    心疼自家偶像的粉丝跟贴。
    陆勋的热度还未下,又蹭蹭蹭刷了上去。
    阿佘儿喜闻乐见,公关团队开始攻关时下难题。
    陆勋博客发帖,明里暗里说明了这场舆论给他的伤害。
    阿佘儿旗下艺人纷纷发文表示安慰,顺便谴责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再暗示此事有人在背后推波助澜。
    至于推波助澜的人是谁,热心的粉丝发帖,将有嫌疑的人编了号,罗列在上。
    ‘金光武’这个名字虽然打不出来,但是金光光可以。
    这是陆勋粉丝对金光武的爱称,众人很快觉得金光光比金光武更形象生动,因为它更像金子的金光闪闪。
    编号一,金光光。
    金光光以六万多的票数稳居第一名,不负众望。
    其次跟上的是曾发文说讨厌陆勋的脱口秀达人,众人觉得他虽然不喜欢陆勋但还没能力翻起浪花,故让他以两万多票数落在第二。
    至于下面的人,全是粉丝拉来凑人数的。
    众人把目光对上了金光光。
    陆勋把目光对上自家大门。
    在剧组时,他归心似箭,可是站在家门口,他又踌躇不前,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近乡情怯?陆勋皱着眉头,如果打开门看到安可一,那就是欢欢喜喜,如果看不到安可一,欢欢喜喜就成了悲悲戚戚。
    想起之前的痛不欲生,他决定还是站在门口踌躇着欢欢喜喜,纠结无比。
    这个决定可能没有想像中坚定,当他透过窗户缝看到安可一揽着张可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时,开门只需五秒钟,五秒钟后,他帅气登场。
    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张可乐从沙发上跳起,“叔叔!”
    陆勋默默躲过她的熊抱,迈着大长腿向安可一走去,三步并两步,大步成流星,然后在两个眨眼间到达安可一的面前。
    娇小的人儿仰望着他,陆勋周身变得暖洋洋,感觉自己成了大太阳,而安可一就是他的小葵花。
    大太阳与小葵花这对恋人爱得死去活来,所以它们经常出现在恋爱青年的情诗里,陆勋把手里的红烧蹄膀递过去。
    安可一犹豫要不要接过时,张可乐撒欢着扑了上来,于是盛着蹄膀的袋子到了张可乐的手里。
    张可乐扬起大大的微笑,“谢谢叔叔!”然后对安可一说:“哥哥,我们一起吃。”
    没有听到‘老公’、‘亲爱的’诸类字眼,这是最让他感到欣慰的。
    陆勋见二人把他冷落,欢欢喜喜吃东西,他径直在安可一身旁坐下,探过身,佯装不悦,“你们好像忘了,这是我买来的。”
    张可乐把蹄膀拿在手里,扭头,毫不吝啬的给了他一个大大笑脸,“谢谢叔叔!”
    安可一也学张可乐,“谢谢叔叔!”
    陆勋:“……”假以时日,安可一一定会变成安可乐。
    张可乐啃着蹄膀,“哥哥,你不要学我说话,叔叔会生气。”
    “淑女吃东西的时候不会说话。”安可一道。
    她说:“我在给你忠告。”
    “我是不是要谢谢你?”他问。
    张可乐点头,然后把装在盒子里的蹄膀往她面前划拉,“不用谢。”
    陆勋指着那只被打上张可乐独享的蹄膀,“如果我没记错,它是我的。”
    张可乐道:“看来叔叔不仅老眼昏花,而且脑子还不灵光。”
    陆勋:“……”他今年才22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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