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一章 赤水女子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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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结束了!
方君坐在地上不想动弹,看着窗外透过的万千灯光莫名的觉得有些抱歉:“如果有电就好了。”
暮云博没有作声,只是从怀中掏出几个长着犄角的珠子放在桌上,霎时屋中亮如白昼,如同点了几个一百瓦的灯泡。
“我擦!这么亮!”
暮云博虽然没有做声,但紧锁的眉头也表示对光线强度的不满,当即收了几个珠子:“第一次用,居然这么亮。”
方君不停的揉着发花的眼睛:“这什么东西?”
“不知道,流火给的。”
方君哦了一声,看着地上昏迷不醒脸色惨白,头发一片雪白的迟雪道:“她这是什么情况?”
“因为赤水花的原因,秦岚的魂魄被困在迟雪体内,而迟雪执念太深不愿秦岚的魂魄离开,所以七魄跟着去了一魄。”
方君没有做声,赤水花就像心中的一根隐刺,每提一次心里就会痒一次。暮云博蹲在迟雪身前用罗盘在她的双肩头顶来回移动不知在看什么,许久后又比照罗盘在迟雪右肩的位置用食指比划着什么。
“你……”
似乎早预料方君有话要问,暮云博抢先开口道:“补全七魄的位置,不然她醒不过来。人有三魂七魄,一为天魂,二为地魂,三为命魂。其魄有七,一魄天冲,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迟雪丢的是气魄,我所补的气只能让她在7天后苏醒,至于她醒后,是疯是傻是聋瞎,我不得而知。”
“是吗?”方君的声音很低,带着一份不知所措的茫然。情绪的交杂让他不知该如何面对。
“祸福相依。不必为她担心。”
方君轻吸一口气苦涩一笑,不想再谈论那个话题:“秦岚呢?他的魂魄会去哪?地府?”
暮云博想了想:“不知道。”
“不知道?你不久前才和我扯什么是非对错自由阎君判断!”
“我和你们一样知道地府阎王,可也没见过。我只见过魂魄而已。”
暮云博说话一向玄,似是而非,而且奇怪,方君不由抱怨道:“平时听你说话那么扯,这回问你地府有没有你却说不知道。”
“我只是告诉你我知道和见到的,思考这些可能存在名词和事件的真实性就是浪费时间。等我死了,如果真到了地府我托梦告诉你。”
见方君蹙眉没有做声,暮云博又补充道:“如果穿越发生在我身上我就相信它存在,如果没有,它只是存在于我脑海里的名词。”
方君依旧没有回应,暮云博思索片刻正准备开口用所想到的东西在做进一步诠释时,方君缓缓举起手掌,道:“我听懂了,在你用穿越打比方之前我就明白了,只是在想别的事情而已。”刚说完,方君吸了一口凉气,疑惑的看着暮云博道:“诶,我说,我发现你最近好像特别喜欢用比喻这种修辞,我理解能力有那么差吗?”
暮云博顿了顿,道:“这种修辞,叫象征。”
“……”
长达近一个月的旅行结束了,方君将迟雪屋中秦岚仅存的一套衣服送到他家门口按下门铃后离开,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只是听着屋中撕心裂肺出的哭声心头酸涩。
方君在暮云博的提示下找到了迟雪仅有的几个亲戚,本指望他们能留意一下迟雪哪怕隔三差五打个电话问问一问也好,可他们却都相互推诿,诉说的诸多借口让方君不再指望。
不过,看见迟雪的老板因为担心而特意来住所找她时,方君也才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糟。
回去后的半个月里,方君不是看电视就是给狗洗澡,经常会大半夜起来站在窗台抽一支烟,那件事情他始终无法释怀,也始终无法以秦岚和迟雪这两人本就糟糕的性格来为自己推脱。因为没有假如和如果所以既定发生的事情才会越发让人困顿和自责。
算了,又能怎样?
“暮云博,你收过那么多妖怪收过吸血鬼吗?”暮云博倚在沙发上看着电视里正在泡妹子的俊气“吸血鬼”突然问了句。
“你不如去问狼人有没有抓过狐狸精。”
“……”
“暮云博,那天我看来看望迟雪的那个老板人不错,也不知道迟雪醒来后是什么样子,如果当初她遇到的人和那个老板一样,一切也许就是另一个结局。”
面对略有感慨的方君,暮云博爽快道:“是。”
“你怎么回答这么爽快?”
“不然,你想让我否定吗?”
“……”
暮云博坐在方君身侧夺过他手中的**换台:“当初如果不是我给你赤水花,你也不会将花给迟雪,说到底造成这一切结果的人是我。”
他的声音依旧还是清淡如常,和他相处这么久第一次听到他说这样的话。这种略带自责以如果开头的话……
切!他根本不是这样的人。
可方君的嘴角还是不自觉的向上轻扬,一把从暮云博手中抢过**:“少看这些乱起八糟的电视剧容易洗脑!被拉低智商。”
暮云博淡淡看了方君一眼,道:“所以,你是电视剧看多了?”
“……”
“做饭去把你,都几点了!”
“吃夜宵会长胖!”
“我乐意!”
作者闲话:
赤水花的故事完结了,我一直都觉得两情相悦时难能可贵的事情,曾经经常和小伙伴们打趣,问,你是愿意嫁给一个喜欢你的人,还是你喜欢的人,要我说,这两个选择哪个都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