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章演的多好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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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走小道怕有暴民和劫匪,而且相对绕远,两人只能趁黑走大路。这下换成仪芳在前面走,因为能走多快仪芳可以自己决定。另外,走在后面能够承担更多风险,万一有什么情况他还能够及时应对。
    遥远处的火光依稀可见,预示今夜绝对不太平。
    夜晚的路上此时更是毫无人影,静谧无声。仪芳身材娇小,脚下又轻,走路声就很小。信真走着走着,有种此时自己一人在月色下散步的错觉。脚下砂石沙沙作响,他自己也好久都不曾走这么久的路,也不曾看过夜晚了。这双腿早就习惯了坐在凳子上,这双手也早已习惯了笔杆的触感。经文写的越多,越是觉得自己罪孽深重。于是就像着了魔一样,不敢停笔,似乎写得足够多,就能赦免罪过一样。
    甄言身为将士中的一员,即使并不嗜杀,终究是以恶除恶、以杀止杀。他无罪心,行罪事,佛祖要是看见的话,应该不会怪罪的吧。
    身为红尘人,难免红尘事。信真再也不指望自己真能将木门一关,便与世隔绝。
    这世上,总有放心不下的人,和放心不下的事。
    到了城北,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找得到他。唯一的联系,只是他一直都小心翼翼佩戴着的铃铛罢了。
    这接近五年的时间里,偶尔回家的时候,也见他不时拿出来把玩。他曾描摹着铃铛上纹着的“盟”字,问这个铃铛什么意思,信真只是回答说:“铃铛能够保平安,遇到危险的时候拿出来,或许会有帮助。”
    这个铃铛是信真生父、也就是前武林盟主沈寒山给他的,是武林盟主象征身份的信物。每一任武林盟主身边都会有某个心腹,隐藏于江湖中,暗暗掌握江湖变换,作为盟主安插在低阶的眼线。得了这个铃铛,也就意味着他不会参与盟主之位的竞争,年满而立之后,便游走于各方斡旋,掌握各方动态。铃铛一般都由上一任盟主传出,用于辅佐下一任盟主。铃铛的得主必正气凌然,处事机敏。身处第三方,永远不得参与盟主的竞选,但是对于再下一届的新盟主的任选有决定性影响,他手中握有的江湖百态是裁决新盟主人品的重要证据。所以江湖人,都欠铃铛的主人一个人情。故每一任盟主都对铃铛的得主敬重三分,江湖中也对怀有铃铛的人恭敬有加。只要是有点认知的江湖人,都不会拒绝铃铛的主人的请求。
    那时,沈秋鸿若是把铃铛拿出来也估计没用了,反而可能被有心人夺了去。倒不如悄悄送与故人,也算是还了一个人情。谁知故人却没有自己使用,而是放在了自己的孩子身上。灭门之刃,才会屠尽整个庄院。
    冥冥之中天意不可违。
    “身为蝼蚁,自是天意难违。”仪芳在前方说道。她没有回过头来,而是异常安静地在前方走。
    信真才意识到自己不知不觉已经把心中所想说了出来,
    “仪芳姑娘,你此次找甄言是为了什么?”
    为了利用你找到他,然后将你们两个同时杀了。我一个人定是没法在重重敌军中找到一个逃兵的。
    “一个弱女子找一个年少有为的将军还能做什么?”
    信真自嘲地笑笑,笑自己多此一举。是啊,还能做什么?
    她低声,以一种不安而又凄楚的口气问道:“公子认为,甄少侠会不会因为我曾流落烟花之地而嫌弃我?”
    他听到这话之后又开始思考。此时甄言若是拒绝她,她便可以理所当然地理解为甄言是低看她,而非不喜欢她,何况甄言在她还是将军千金的时候的确曾暗示对她有意过。可若是甄言接受了她——信真发现自己却不愿承认这个结果。甄言,应该是一个德才兼备、温良贤淑的女子才配得上他。信真不介意仪芳的出身,不介意仪芳的容貌。只是仪芳这见了任何有恩于她的人都愿意“以身相许”的性子,他却有些反对。当然,要是仪芳能够为甄言而改正,倒也不妨。
    “仪芳姑娘,你可愿为甄言守身如玉?”
    “自然。”
    信真的笑容淡如轻烟,随风而散:“既是如此——我听说甄少侠向来是一心一意的专情之人——若是,果真对姑娘有意——定不会介意身份的变化。”
    仪芳听得他声音愈来愈低,倒像是隐忍痛苦而做出的云淡风轻的样子。“甄少侠”,呵,他连甄言的本名都知道,何必再装出一副“我跟他不熟”的样子来。
    “原来如此,那仪芳也就放心了。”她的声音听上去轻松了很多,像是果真轻松了不少。
    我们,演得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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