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八卦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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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卦这个词对于你们来说会是什么呢?我在百度上搜了一下八卦的含义:“八卦是指非正式的,小道消息或者新闻,通常是某个明星本意就是到处说是非饶舌”。但是对我而言,我了解的第一反映的八卦是“阴阳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我也不知道我在哪里看到的,但是八卦不应该是八卦阵吗?
    朋友总是说我有点宅,或者是把自己的生活活成了电视剧里的情节,所以不怎么关注娱乐八卦吧。
    我也有我喜欢的偶像:小猪。我忘记了我喜欢他的原因,他的时间,我只知道现在你们问我有没有偶像,我会回答:有。但是往往又会很瞎,有次在宿舍我在一边刷着《甄嬛传》,一边看着专业课的题目,女神很惊呆的跟我说:“陌陌,你偶像有女朋友了唉!”
    我当时是懵逼的,“我偶像?”当时我想了。一下,我偶像是谁?
    后来女神实在看不下去了说:“罗志祥啊!”
    我便像恍然大悟一样,终于像个粉丝一样了:“什么鬼!!!我偶像怎么会突然有女朋友了!我偶像是我的!”然后一手抓鼠标,一手鬼喊鬼叫的看着电脑,用自己的24K发现奸情的眼睛来找出那个“女朋友。”
    其实我刚开始也不接受这样的事实,总觉得偶像有了女朋友或者整容了,感觉就会不一样了。那种感觉很奇妙,就像?就像一个跟你很熟悉的朋友,她跟你一起是单身,可是有一天她突然给你发喜帖说自己要结婚了的那种懵逼吧!我不知道你们是如何认为的,之前我自己就是这样感觉。
    小猪被说有女朋友的时候我也激动了两三天,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我追星吗?我其实觉得不算吧,但是小猪在深圳开了主题party我会去,他的电影我会买票去电影院去看,他的新专辑我会第一时间关注,他出演的综艺节目我会追……其实,我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么多。
    就像林心如是我喜欢的女演员,应该是最喜欢的一个吧,她的电视剧我没有落下一部,她的电影我必须要到电影院去看。我也喜欢霍建华跟胡歌,反而霍建华跟胡歌CP我更爱。可是当霍建华跟林心如在一起的时候,我没有难过,反而会觉得幸好是霍建华,或者说换成其他人跟林心如在一块,我也会不开心吧!反而,我也会为胡歌难过,说真的,难过了很久。
    其实以上的那段文字,则表现出了我作为一个粉丝的偏心了。但是下面我想陈诉的就是为何我会在半夜写这篇文字,而这段文字我在半个月前就已经想写了,却迟迟没有落下。
    那是《黑白星球》更新到那期的时候,“我们欠冠希一个道歉吗?”其实我觉得我没有什么可以说的,因为我不知道陈冠希是谁?我也不知道所谓的“艳照门!”因为那个年代的我,应该是深深地活在了二次元的世界里。可是从陈冠希又走进娱乐圈,还拍了电影开始,我开始在试问“Whoishe?”
    随后看了《黑白星球》的那期辩论了以后,我就觉得,好像我们欠了陈冠希什么,或者说我们不欠他什么。或者说他在退出的时候是他最红的时候,或者他如果不退出现在应该是个巨星一般的人物。
    我突然觉得瞎扯淡了,我突然发现,如果他不是明星,他的照片外泄,警察是不是会着手处理,你们还会闹着让他滚出这个“世界”?他退出娱乐圈多少年,回来的时候你们在哭着感慨。若是普通人因为这样做,构成了犯罪,获释后你们会不会认为“人渣”又被放出来了,而觉得社会不安宁?
    没有人因为照片里的女生而感到过可怜吗?她们应该吗?为什么做错事的人得到了原谅,而受害者却不被人闻之问之,至今不再红了呢?
    因为他道歉了,退出了娱乐圈,经过了时间,再次以苍老的形象回来了,于是,你们就原谅了他?那么,可不可以同情一下当年的受害者,她们就是活该。
    是不是觉得这种行为,是他的真性情,他在做他自己?那我想问问很多人,你是不是在做你自己?老板不给你发工资了,你心里记恨老板,真正的你应该去恨他,骂他,可是现实的你,却在老板面前笑着脸,蜷着手奉承着。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自己?因为心中想做回自己,却又被这个现实约束着,所以总是会有很多来至于心中的美好,而这个现实的世界才是那么的千奇百怪,五彩缤纷。
    而有些人总是喜欢打着“做自己”的名号,做一些在道德上,甚至于法律上都不允许的行为。最后还是在说:“你看,这就是我,我就是这样的,我在做我自己,有什么错?”
    我想问一句,“你问过这个世界,它允许你做你自己了?”
    谁都会说那些官方的道歉的话,谁都会做那些阳奉阴违的事。可多多少少会有人被蒙蔽了双眼。
    我在这里并没有说其他的,你们可以觉得我不了解他,确实,我承认我不了解他,我甚至没有资格评论他。同样的,我对于那些仍然在评论他的人感到好奇,你们支持的也支持了,黑的也黑了,可是他还是原来的那个样子。怎么说呢,没有什么改变,回归娱乐圈以后也是“湿”。那么当初退出娱乐圈的理由呢?有必要吗?
    陈赫的14年恋情是不是还有人记得,《爱情公寓》里的那个好男人,就在那一夜间,他不在是那个“好男人”了,不是吗?你们也曾经说过,黑过。他也道歉过,他不同的是,他没有退出娱乐圈,他也没有那么红的时候,他也挺着身子,在“风声”里走过。现在的他,也没有什么其他的。
    就像你们心目中最向往的那样,14年的感情,青春,十分之一的人生,最美好的时光,都在那里,然后破碎,毁灭,你们的不甘心。
    那么,陈冠希是不是也是这样,他的完美形象,或者说他的“真性情”,让你们支持,让你们骂。
    可是他退出娱乐圈,是因为事件的性质不一样,或者其他?我都不会去了解。
    其实我更好奇的是,他的道歉,他的退出,他没有改变的重回娱乐圈,当初的退出,到底是在弄啥子嘞?
    世人和这人世很难懂啊!而且还有许多我不能接受的地方,而我也只能写一篇这样会被骂的文,还可能掉粉的文来感慨一下我看完那期《黑白星球》后的不愉快和不满。
    看来我还是只适合生活在二次元里的,八卦这种东西,我还是不适合,快看我的一脸懵逼样~
    【附上一点点法律小知识,千万别打脸】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在中国,民法没有把隐私权确立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只是借助司法解释并通过保护名誉权的方式或以维护公序良俗含括公民的隐私权,采取的是间接保护方法。实践证明,这种间接保护隐私权的方法,是不完备、不周密的。因此,应该在宪法和即将制定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隐私权为公民的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应形成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以刑法、行政法等其它法律法规为辅助的保护体系。
    

    作者闲话:

    看得懂吗?其实我自己写完我也特么看不懂!这是什么鬼!你们想骂就骂吧!千万别打脸(┯_┯)我要去静静,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不更新《童话有疾》,可能是我心里有疾╯▂╰╭(′•o•′)╭☞就是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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