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谁的游戏(下)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835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终究是万水千山走过,始待陌上花开。
时间,就这样在心境的悠然自得中流去。
自从明确了自己的心之所向,亦淅的生命里一时间尽是阳光明媚。
每天最大的期待:就是罗修的电话。哪怕只是泛泛地问候一下,也令人欢喜不已。
他惊奇地发现,自己正享受着如初恋般美好的悸动。渴望见到那个人,听到那个人的声音。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相思之念,竟也会时时爬上眼角眉梢。
一切,忽然间都朝着幸福、绚丽的方向在发展。
上天,似乎真的开始在恩宠与他。
自私人会所回来后,他本不想再和那些人产生任何瓜葛了。
别人犹可,偏是那个手眼通天,黑白两道都通吃的池卫,竟给他打来了电话。
电话内容是再简单不过的问候,还有对其的关心叮嘱。并一再强调,无论亦淅有什么样的需要都可找他帮忙。
这本是罗修强加给池卫的承诺,亦淅并不在意。只是那语气里透出的关切,嘱咐里饱含的温情,让他觉得有点无福消受。
这是在间接地表达什么吗?还是有意地在进行着试探?
接下来,池卫果然开始发挥了他乐于助人的精神:连着介绍了两个大型旅游团的接待给亦淅负责的酒店。这样的大综业务,无疑是在向他示好;献殷勒的意思就越发明显了。
无功受禄——难免心生忐忑。
亦淅是个聪明人,早就明白了池卫的小心思。
亦淅对池卫,并无恶感。相反,那几个人当中,对他的好感度是最佳的。
无论池卫的身份是否敏感,职业是否正当;这个人本身是很有素质的。
正当壮年,风华正盛,英姿甚伟,气质不俗。最重要的是,这个人不冷酷、不作做、这是很难得的。他总是温和善良的待人接物,容易让人亲近。
只不过,他出现的时间上不对;错过了与亦淅最佳的相识机缘。
缘分,有时就是这么不可理喻的东西。
早一步不行,晚一步也是不行;总要刚刚好的那一刻,才能碰到你命定的人。
命中注定:他成不了亦淅的菜。
亦淅现在的心里,只装得下罗修一个。
他虽性格柔和,骨子里却有股常人难以理解的偏执:一旦认准一个人,一件事,就非认准到底不可。所以,身边就算出现再有权有势的人,也不能入得了他的法眼了。
池卫很有分寸,从不做过份的事。
尽管在工作上总是帮亦淅,却从来没有无缘无故地打扰过他,也从不主动出现在他的面前。偶尔,发发短信打声招呼;阴天下雨,叮嘱带伞这类小事。
正是这种深谙进退,细节处留心一二;久而久之,亦淅却时常产生了小小的负疚心理。好像自己辜负了他似的。
同时,亦淅也不忘反复提醒自己:这不过是有钱人的无聊游戏罢了。他见识过他们的游戏,知道他们的游戏有时是多么的荒谬、下作。
这些人,总是费尽心机地去挑战高难度。越是面对拒绝,越是得到极大的满足感,产生变了味的征服欲。如果轻易就得到了,反而会没了趣味。
自己不过是个无名小卒,不想参与他们的游戏,也玩不起。
他们如果卑劣起来,一定是极为可怖的。
池卫混迹江湖这么多年,心机不可谓不深。
他是一只优雅、沉着、狡诈的狮子。知道面对猎物,尤其是防备心极强的猎物要付出长久的耐心,不可急于求成。
一旦掌握了猎物的弱点,找到其致命的破绽:看准时机,发动进攻!
这时候,往往一击即中!
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能使敌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敌人不得至者,害之也。
池卫没读过兵法,为人处世的精明却将此活学活用到淋漓尽致。
方亦淅,目前就是他最感兴趣的猎物。
二十九日。立夏。
喜神正南。贵神正西。宜出行、祭祀。
初夏的闷热乍现。
植物园里的牡丹和郁金香相继开放,吸引了大量的市民和游人去观赏。
罗修找了个周末,也约了亦淅去赏花。顺便晚上留宿在园中的度假山庄。
看着姹紫嫣红开遍,身边陪着一个得意之人。这一天,亦淅的心情都是灿烂的;正如这初夏的阳光。
黄昏时分,两个人有些倦了。就顺着山间小路,一路迤逦地向度假山庄而去。
小径空旷,难闻人声。间或有一辆车开过,都是往度假山庄的方向;也打扰不了这份清静。
大概是放松了心情,又面对着空山幽谷;亦淅也变得分外享受罗修放在他肩上手臂的触感;还有隔着衣料那带有薄荷味的体香。
“修,你知道吗,我真的很喜欢闻你身上的这股薄荷味的烟草香。”
亦淅压在心里好久未吐的真话,被这清新的空气给勾引了出来。
“哦?!”
罗修听了,黑瞳里似乎有光亮了一下,随后又黯然。像是陷入了一种迷惘。
“你喜欢就好。”
亦淅看出他不太自然的反应,暗自揣测着。罗修的这个表情,不常出现,但每每失神时就会闪过这种隐忍着的,压抑着的,让人呼吸困难的疼痛。
到底是什么呢?
“你不太有精神。是累了吗?”
“没有。”
罗修不着痕迹地说道。他的手指捏住了亦淅的下颚,定定地注视着他:目光如电,似要望到人的心里去。
被这样这一双眼睛盯着,亦淅的本能反应就是:自己说错话了。
他的目光太锐利了,带着杀气,给人的压迫感太强。难道,是“心理医生”的这个职业造成的?
“你没发觉吗?你身上也有这种味道。我第一次遇到你,就是被这种味道吸引的。”
啊?
亦淅的心,一阵颤动。。。。。。。
对啊,怎么忘记了,自己身上原本也是有着这种味道的啊!
虽然他不抽烟,但却习惯使然地经常点燃一颗这个牌子的香烟,只是为了闻到这熟悉而令人神思迷醉的味道。
这个味道,来自于那个人。
“原来是这样。我竟然忘了呢。”
亦淅笑了笑,五味杂陈。
他的细微情绪变化没有逃过罗修的眼睛,黑眸里玩味的意思更加浓了一些。
“我只抽这个牌子的烟。多少年了,习惯了,戒不掉。”他顿了一下,想起什么了似的问道:“你是不抽烟的吧?”
亦淅,心脏猛然收紧,一股刺痛。
嘴角仍是淡淡地笑着:“是的,我不抽烟。我只是纯粹地喜欢这种香烟的味道。”
逃避悲伤的记忆,是人的本能。亦淅找了一个最简单的理由,搪塞过去。
罗修深知其意,也不在追问。
天知道:无数个不眠之夜,无数个午夜梦回,亦淅都会黯然地点起一根香烟;看着青烟袅袅上升,火光明暗交替,闻着那股销魂蚀骨的味道才能入睡。
从本质上说,人类是保留了动物的一定的天性的。
通过进化好多先天的东西早已消失殆尽,但对于味道的辨识却是顽固地根植在基因里。
相互吸引的体味,找到自己信赖、爱慕的对象,也是天性之一。
也许,亦淅对于罗修的迷恋,正是基于这种本能。反之,亦然。
身后:开来一辆黑色奥迪Q5:有人轻按了一下喇叭。
两个人回头望去:车子竟停了下来。
摇下的车窗,开车的竟是肖云。
不用想也知道,后座上的人一定是那个金融界的高管:陈峰。
罗修和陈峰目光交错,礼节性的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还真是冤家路窄啊?!方亦淅只要是看见肖云的脸,心头无名的就有着些许不安。
“罗学者,方先生,真巧。”
肖云,相比之下表现轻松自若。看来上次挨打的事情,对他没有产生影响。他说着客气的话,眼角的余光瞟着亦淅的脸,狡黠的笑。
知道彼此生厌,亦淅连表面功夫都懒得做了。一副木然的表情,没有回应。
肖云倒是丝毫没有介意,依旧满面笑容。
“对了,方先生。我听说你未婚妻失踪了?”肖云一脸惊讶的表情,就好像他有多关心林萱的安危一样:“如果不是警察找我了解情况,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呢!好歹我和林萱也算是老相识了,你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
亦淅闻言,心情好似七月闷热天气里的云层,藏着翻滚的雷电,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劈下来。
如果可以无所顾忌,真想朝着肖云那张得意忘形的脸,狠狠揍过去!
作者闲话:
谢谢大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