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沈慕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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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林瑾,26岁,男。
    现在和我一起散步的人叫沈慕,26岁,是我的心上人,性别男。
    12月底的南城湿冷入骨,被小雨润湿的街道清清冷冷。这里并不是我的故乡,也不是沈慕的。但是这里有我们的家。
    “回家吧,下雨了。”
    沈慕温和的冲我笑,拉住我一直放在外边有些冰凉的手。我小心翼翼的环顾四周,没有人,这才扭捏的跟上他的脚步。
    在外表看来,沈慕是个极其温和宽厚的人,其实骨子里热情疯狂,执着倔强。是他让我知道,原来同性之间的爱也可以这么明目张胆,也可以忠贞,也可以像飞蛾扑火那般,热烈激动。
    很多事情在当时看来只是巧合,但在许多年后回过头,我们才明白,其实那是一种缘分。
    我和沈慕相识于2008年,一个还算凉爽的夏天。沙沙的答题声,令人紧张的结束铃声,以及沈慕随着风飘起的校服一角,还有我跳乱了节奏的心脏,是残存在我脑中对高考最后的记忆。
    我们之前并未见过,所以他那天捡到我的准考证,还能找到我本人,不能不说这是种缘分。
    他很高,找到我时脸上微微冒着汗,散发着初长成一个男人独特的青春荷尔蒙,让人着迷。
    “你也太马虎了,准考证都不拿好,以后还要用的。”
    那时我觉得这人还真是自来熟。我至今还记得他语气里淡淡的责怪,像是在教训办错事的自家小弟。为了表示感谢,我留了我的电话号码,说回去请他吃饭。
    他笑着说不用,但看起来很开心。
    在查到高考分数以后,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是沈慕。
    我这个人别的优点没有,唯独占了一个心理素质好。我的高考分数刚刚过了一本分数线,算是发挥正常。我知道班里有些尖子生发挥失常,连本科的分数段都没进,所以虽然只是刚刚过线,我还是高兴的,我的父母也是高兴的。
    沈慕是市一中的学生,那儿的升学率最高,尖子生也最多。他是理科生,分数超了一本线三十来分,也只能算是中上。不过他好像很看得开,并没有那时候高考生对于发挥失常的懊恼。
    我们约在百货大楼,那时还没有万达、银泰这样的地方,连步行街也少得可怜。地方是他选的,吃的牛排,但最后是他花的钱。
    后来我才知道他爸爸是做钢材生意的。沈慕,就是现在俗称的富二代。
    我们出了餐厅边走边聊。那时还没有雾霾,只是这个重工业城市到处都是尘土,混着夏天的湿热,总让人感觉脏脏的。后来选择在距离家乡千里之外的南城定下来,也有出于这方面的考虑。
    但其实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于我。从高二那年开始,我就计划着高考之后要报一个离家很远的大学,毕业之后在那儿找份工作,孤独终老。
    年少的想法总是简单幼稚,以为这样想了,将来努力了,就一定能实现。
    周围的许多同学都喜欢报考近一些的学习,最远也不出省。我选那么远的学校并不是因为我的家庭不幸福,而是因为我心中藏着一个无法向父母言说的秘密。
    

    作者闲话:

    第一人称,不知道小伙伴们喜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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