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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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越在翠环来送午膳的时候便离开了,不过走前也和周小史说好晚上会再过来看他,并告诉周小史他给周小史安排了一位教书先生下午来教周小史读书习字,并吩咐了周小史好好学,晚上会亲自检查。
    关于请先生的事,司马越也是临时起意的,因为原本他是准备自己亲自手把手教周小史。不过经过了早上的事情后,他也明白了自己是下不去狠心逼还满是孩子心性的周小史,只能让别人来教。毕竟一个十岁大的孩子在学习方面还是由老师来管教比较合适,他这个溺爱孩子的家长退居幕后也许更好。
    回到越府,司马越将爱马交给下人,径直往膳厅走去。司马越虽然和裴氏越王妃夫妻方面的感情不是很浓却也不淡,至少成亲这些年来,他一直遵守着当年向裴家提亲时许下的诺言,两人一直相敬如宾,不管多忙,只要人在洛阳,都会回府里和裴氏一起用膳。
    裴妃是典型的名门闺秀,长得不是顶漂亮,却气质雍容。她从小便读班昭的《女诫》,在遵从其哥哥裴邵裴盾之命嫁给司马越之后,也一直恪守本分,将越府上下打点得井井有条,甚至还因为自己一直没为司马越添个一男半女而暗自感怀,多次谏言要为司马越娶侧妃纳妾,只不过都被司马越拒绝了。
    司马越与裴妃一向都是食不言,吃饭的时候向来安安静静的,优雅得连喝汤都没有一丝声响,这样的氛围以前司马越倒没什么感觉,不过此时转头见裴妃贵气内敛的样子,竟不由得暗自叹息了一声,有些想念早上与周小史那般闹闹腾腾的感觉。
    裴邵、裴盾下午会过来,爱妃之前便念叨着想念兄长,待本王和他二人讨论军务后,爱妃便可与兄长聊聊家常,晚上一家人一起吃顿家宴。司马越想到周小史,更是有些受不了这样诡异的安静,不由得开口说了话。
    用膳时从没见司马越说过话,裴妃不由得有些惊讶地抬头看了眼司马越,不过她立刻就下意识地收起了那分惊讶,习惯性地笑着点点头,语气温婉柔和地顺从司马越的话,贱妾不过随口念叨,王爷倒是记挂上了,贱妾惶恐,不胜感激。
    裴氏开口就是规规矩矩的话,将司马越想继续聊会儿的兴致也搅得没了,只淡淡嗯了一声,便也不再开口。
    用完膳后,司马越对裴妃交代了几句便去书房处理奏折,裴妃则恭恭敬敬地行礼恭送了司马越,然后便差人收拾桌子,并吩咐人为司马越准备茶水,叮嘱了下人几句关于晚膳要加的兄长们爱吃的菜肴,随后就回屋子里去为司马越新制的衣裳绣上还未完工的仙鹤。
    等裴邵、裴盾来求见,司马越与他二人讨论了些关于匈奴刘渊最近的动向,并就刘渊的动作进行了新的部署,就换了朝服坐上轿子往宫里去了。
    司马炽其实要说起来还要比司马越大几个月,不过受了生存环境影响,他倒是真的从心底里害怕司马越。他心底如明镜一般清楚,他哥哥司马衷便是司马越毒死的,偏偏他还拿司马越没有任何办法,只能一边暗恨司马越,一面还得依靠司马越稳定朝政、平定战乱。
    现下司马炽没有丝毫与司马越相斗的政治军事力量,只能唯唯诺诺地顺着司马越,就怕司马越一个不耐烦也将他除去,另立新君,毕竟对于司马越来说,傀儡只需要有个傀儡样子。但是,司马炽心底的恨也在日渐累计,只等着有一天羽翼渐丰,亲手除掉司马越。
    当然,目前来说,就算司马越对着司马炽没有一丝一毫的好脸色,言辞之间也没有丝毫臣子对君王的尊敬。司马炽见到司马越还是笑呵呵地一口一个太傅,叫得亲热极了,仿佛司马越真的是他的肱骨之臣一般。
    与此同时,周小史也迎来了人生里第一位先生,是一位看起来就风度翩翩的儒生,长得斯文俊秀不说,声音更是极富磁性又透着股柔和。这位先生笑起来是温润儒雅,即使不笑也让人觉得莫名亲近,不过周小史最喜欢听他念书,那种字正腔圆的调子,好听得似是有着特有的韵律,每每让周小史都能迷进去。
    周小史的先生名唤王明桓,不仅是司马越心腹,更是司马越的知己好友,那是过命的交情,所以将周小史的事情交给王明桓,司马越也极是放心。
    王明桓最开始接了司马越交给他的任务,心底本来还有一丝不乐意,因为他还以为这劳什子周小史会是一个纨绔小少爷,毕竟十岁还没读过书的大家少爷,还真没听过。作为文人他骨子里有几分清高气,最是看不惯纨绔少爷们。不过当真正见到了周小史,他却觉得周小史是个挺有灵气的孩子。
    因为教周小史读书写字时,周小史那种写字就只是认认真真写字的状态非常难得,虽然十岁才起步有些晚,但若努力,假以时日应该也会长成一个**儒雅的佳公子。
    不过毕竟还是个孩子,周小史最大的问题就是不能坚持,写的时候确实是认认真真写,只是写得手酸了手累了,他就有些懈怠,这个时候王明桓的作用就是真的体现出来了。
    微微一笑,王明桓笑得很温柔,声音也是柔和的,小史这样看着先生是把这几个字练好了么?那将写得给先生瞧瞧。
    啊周小史见王明桓这么一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脸一红,下意识地连忙摇摇头,用手遮住了写字的纸,不想让王明桓看到他那还是歪歪斜斜的字。
    于是周小史没等王明桓再说些什么,就又开始认认真真地用那一落笔到纸上手就会发颤的毛笔,继续照着王明桓的字一遍遍临摹着人之初三个字。
    见周小史由开始蹙着小眉毛写字,到慢慢舒展了眉宇,脸色变得平静,手也没再停下来,仿佛已经完全沉浸在了写毛笔字的世界里,王明桓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神色,从怀里拿出了一截短小的竹笛吹起了悠扬的小曲儿。
    王明桓吹的曲子非常舒缓,能够平静人心,也有利于缓解人倦怠的心神疲劳。一曲罢了,周小史还在认认真真地写着。王明桓走过去看了看,发现那些纸上的人字已经由最开始的超大个,慢慢在变小,而且字的形状也在慢慢规范。
    微微勾起唇,王明桓从后面环过去,温暖的大手握住了周小史还在认真写字的右手,然后仔仔细细地矫正了周小史握笔的姿势,并握着周小史的手一起写下了人之初端端正正漂漂亮亮的三个字。
    写完周小史看着王明桓握着他的手写下的那明显要比他自己写的漂亮太多的字,眼睛不由得一亮,然后心头闪过了一个念头。他指着两人一起写的三个字,抬起头静静看着王明桓,弯着眉眼笑着说,先生,小史自己写,也能写得、像这样。
    伸手摸了摸周小史的脑袋,有上进心的孩子总是最讨老师的欢心,所以王明桓很满意地点点头,好,若是明日来,这三个字小史能写成这般,先生便教小史吹笛子。
    笑眯眯地点点头,周小史很认真地说了句一定会的,就继续一丝不苟地练习写字。虽然手还在发颤,却随着他越写越多,要比最开始完全不能掌握毛笔已经好上太多。
    一直等墨没有了,周小史抬头一看才发现王明桓早就不在了,而天色也不若之前明亮了,他进屋翻找出了好几颗拳头大小的夜明珠放到自己的灯盏里,然后自己倒水研了墨,也没注意到白净的手上沾了些墨迹,连白净的袖口都弄脏了。
    执着地继续写字,周小史心里想着一定要在越哥哥来之前把这几个字练好,然后写给越哥哥看。
    也许现在周小史还不明白为什么要学写字,也不知道他写下的人之初究竟是什么意思,但是他知道,他练好了字,越哥哥一定会开心,而越哥哥开心了,他就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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