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二节 第二个男朋友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004  更新时间:16-03-22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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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毛是长得很好看的那种男孩子。他不是农村人,在他八岁那年,因为父母遭遇横祸双双去世,他被送回乡下爷爷家。爷爷是拿他当命根子看的。放在手里捧着,含在嘴里暖着。他也不缺钱,父母的存款和保险公司赔的钱足够他无忧无虑地过一辈子,哪怕不识一个字。全村的女孩子都喜欢他,不止村里面,镇上的女孩子也都喜欢他。在学校里,他和其他男孩子站在一起真正地诠释了一个词叫做云泥之别。
    他喜欢宝庆是从八岁那年开始的。
    一个暴晒的午后,他一个人偷偷躲在山溪边上掉眼泪。
    宝庆碰见他,说:“我从小就没爸没妈,你至少还有过八年,我都没哭,你哭什么?”
    一句话让毛毛的眼泪止住了。
    也一句话让毛毛喜欢上了李宝庆。
    尽管她的名字很土。
    李宝庆是喜欢读书的。这一点直到李宝庆上了大学之后也没有变。尤其是安妮宝贝。周围的人都说这是个很作的作家。满嘴作话。作的另一个表述方式是装。李宝庆每一次听到这样的话,也只是笑笑,什么都不辩驳。她不是安妮宝贝的粉丝,她只是喜欢读她的书。因为她感觉书里面写的都是她自己。
    当年毛毛之所以买了这本书送给李宝庆,是因为在镇上那唯一的书店里,除了辅导书和世界名著,稍微流行一点的小说就只有《莲花》了。那不是一个交通便利的地方。
    李宝庆几乎是如饥似渴地把这本书给看完了。她发现自己以前的生活是如此贫瘠。
    当她好好地设想着未来要和毛毛两个人去一趟西藏时。
    毛毛溺水死了。
    怎么死的,没有人知道。
    这成了一个未解之谜。
    最终,李宝庆盯着那本已经泛烂的《莲花》上“宝庆”两个大字,沉重地吁了一口气,还是没有狠下心把它撕掉。
    那是在她来到宝庆市念高中之后,班上那群无法无天的男孩子在上面写的。他们成天一口宝庆叫着。不是亲密,是耻笑。所有人都觉得李宝庆这个名字很土。李宝庆自己也这样觉得。或者说,事实本身就是如此。
    高中的生活是难过的。所有人都不愿意接纳她。即使是她的爸爸。在李成大把自己女儿接回去没有多久,又往家里面接回来一个女人一个男孩。女人叫陈曼,一个二十多岁的芭蕾舞演员。男孩叫边城,是那个女人带来的,是那个女人的继子。女人成了李宝庆的继母。女人成了两个孩子的继母。女人这已经是第三次结婚。边城成了李宝庆的哥哥。和李宝庆讨厌她的高中一样,她也无比讨厌这个叫边城的哥哥。
    但世事难料,没多久,她成了边城一个死党的女朋友。那个死党叫李琛。
    李琛这个名字曾经让无数人一见到就留下深刻印象,因为实在太搞笑。
    但李琛这个人也曾经让无数人一见到就留下深刻印象,因为实在太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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