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作死第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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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一个夜虫渐渐停止鸣叫的清晨醒来,露珠还带着冰凉的芬芳,森林还在沉睡,雾气仍然枕着松木的肩膀,大海在遥远的地方低沉地呼吸着,月亮舔着舌头,品尝着残留的夜的余味。
他在这样的清晨醒来,对周围的一切说了早安。
他知道,睁开眼的时候,那最后一枚紫红色的浆果,沉甸甸地落到了潮湿柔软的青苔上。”
——然后,陶笛安就屁颠屁颠地捡起来吃掉了。
以上那段文艺而装逼的话和本文并没有什么卵关系,因为躺在草地凑合着过了一夜的陶笛安在幻想着自己这么如诗如画地醒过来的时候被现实狠狠地糊了一熊脸。
麻痹头发湿了,衣服也湿了。
然而这坑爹的鬼地方他娘的并没有电风吹!卧槽老子快冻成狗了好吗!
冻成狗的陶同学吃完浆果挪回了凹进去一块的草地,顺便摊开四肢坐等太阳升起来晾干衣服。
在这个等待的过程中,他用自己所剩不多的脑容量回想了一下昨天发生过的事,觉得只有“操蛋”两个字足以形容。
十二个小时前他还是一个挣扎在复读与打工之间的热血好男儿,在他装逼地朝天吼了一声“上帝你还是赐我一道惊雷劈死我算了”之后,非常事儿逼的上帝满足了他的愿望。
不过他没死。
他只不过穿了。
没错他穿了!
最操蛋的地方在于他没有穿成“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霸道总裁,也没有穿成一个“金手指无限流,各种妹子我都有”的种马文霸道男主,他穿成了一个……被驴踢失忆了的富家公子。
昨天他睁眼的时候依然是在这片草坪上,不过那时候他跟前还有一个粗壮的汉子正在嘤嘤嘤,瞬间就把陶笛安吓得娇弱地退了三步。
大汉持续嘤嘤嘤,见陶笛安醒了,脸上甚至飞起了两抹红晕试图靠近他,真是好惊悚:“公子你可算醒了。”
陶笛安惊悚地退后两步,打量了一下他的服饰又打量了一下自己:“这里是哪儿?”
大汉娇羞道:“公子强行把人家带到这里,又怎么问这种话。”
……槽槽槽大叔你胡子比我腿毛还粗我能怎么个强行法你倒是告诉我啊!而且你看起来真的好像劫匪你就不打算解释一下吗!
陶笛安艰难地咽了口唾沫:“我……我是谁?”
大汉愣了一下,露出了“果然如此”的表情,兴奋道:“公子你被小花踢失忆了?”
妈蛋老子失忆你究竟有什么可高兴!而且小花这姑娘脚劲为什么会这么大它不科学!陶笛安默默脑补了一下一个长着一双硕大脚板的娇嫩姑娘,决定不再讨论这个惊悚的话题,比了比自己身上的华贵服饰问:“我家很有钱?”
大汉顿时点头如捣蒜,在他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叙述中,陶笛安囧挫挫地明白了自己穿过来的这具身体也叫陶笛安,是青州城里第一大户陶员外家的小儿子,在他头上还有一个姐姐陶画筝和一个哥哥陶砚殊,他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是因为他那智商欠费还爱装高冷的逗比二姐打赌把他输给别人了,他一怒之下冲出家门抢了门口路过的驴就跑了,结果跑了一段之后被不领情的驴小花踹了一脚。
然后他就晕了。
然后他就失忆了。
作为一个对原来糟糕的世界也没多少眷恋的孤儿,陶笛安很快就接受了这个新身份,他思考了几秒,有点奇怪:“这不科学啊,大叔你一个路过牵驴的怎么知道这么多?”
大汉理直气壮:“城里已经传遍啦!我这就回去告诉陶老爷!”
结果,他一去不复返。
至于当时陶笛安为什么没跟他一起回去,很显然,他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一点!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看,陶笛安和他二姐大概真是亲姐弟。
陶笛安被敲锣打鼓八抬大轿像个刚进门的新娘似的抬进陶府时已经是晌午了,管家大叔是个年近六十的老爷爷,一个劲儿的弯腰给陶笛安赔罪说是二小姐被大夫人关进柴房里思过了,老爷一大早喂鸡还没回来所以来迟了如此诸类的。陶笛安一边感慨着这奇葩的一家人,一边忧心忡忡地看着管家大叔的腰,认真思考着到时候如果管家大叔腰折了是他坐轿子还是我走路呢这样的问题。
陶家不愧为青州第一富,住的地方都大的没边,进了陶府后陶笛安获得了穿越标配小厮一名,开始在府里四处瞎溜达顺便向他打听之前的事。
“嗯,你叫啥名啊?”陶笛安回想了一下电视剧里富家公子吊儿郎当的语气立刻有模有样的学了起来,瞬间觉得自己逼格高了不少,小厮老实道:“狗蛋儿。”
“……噗。”陶笛安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给你起名的人叫二狗吧?”
“……给我起名的是少爷你。”
“……”陶笛安咳了两声,严肃道:“嗯,你以后就叫迈克。”
“……少爷不如还是叫我狗蛋吧。”
“不,你什么审美品位啊,以后你就叫迈克,嗯……你可以叫我施瓦辛格。”陶笛安满意点头,没错老子就是这么霸气威武,“或者史泰龙。”
小厮默默的闭上了嘴,他觉得少爷被驴踢了以后脑子好像有点不太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