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9:有时候,人就得学会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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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从窗外圈圈点点地倾泻在廖沐秋的身上,为他镀了一层近乎透明的黄。
那一霎,我差点以为他要哭了。
“谁?”我皱眉问他。
他却不再回答,只是静静的望着我。肤色有些苍白,我甚至可以看得清他脖子上那根青色的血管。
我想了想,走到他身旁坐下,放低嗓音,使声音听起来尽可能柔和,“是不是想你的妈妈?”
廖沐秋的瞳孔在听到这句回答的时候瞬间紧缩了,我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看着他褐色的眼眸中倒映出一张略显探寻的面容。半晌,他扯出一抹仓促的微笑,问题却被他匆匆带过,“今天吃什么菜?”
“洋葱。”我想都没想就回答他。
“不喜欢。”他说。
“我知道。”我回答他,“有时候,人就得学会迁就。就算再不喜欢的东西,只要见的多了,习惯了,就不会排斥了。不能忘记的亦是如此,例如回忆、例如过往。”
他愣了几秒,垂下眼睑,轻轻开口:“我放不下……也忘不了……”
我又看见了那颗红痣,薄薄的缀在他的眼皮,若隐若现。就跟水面上微微漾起的一波涟漪,一圈一圈徐徐荡进我心。
我想安慰他,可是不知道该从何开口。或许我不适合做一个开导者,因为当我说完之前那番话时,廖沐秋的神情更加悲伤了。
最后,我只得伸手将他从床上拉起来,把他推进了卫生间。
廖沐秋没带睡衣,所以睡觉时穿了我以前高中时期买的背心和沙滩裤。裤子有些大,松松垮垮的吊在他的胯骨上,背心却刚刚好,平坦的贴在他的上身,勾勒出一抹性感的身段。特别是他的锁骨,深邃分明,总会让人不自觉的多看两眼。如果说红痣是廖沐秋的第一个标志,那么锁骨就是廖沐秋的第二个标志,而这些标志,都比他的脸要好看的多。
等他洗漱完毕后,我将他带到饭桌前,我妈已经吃完了,但仍旧坐在桌前等我们。我妈为他夹了两块鸡排,他没有推拒迅速吃完,道谢的时候,我看见他的眼中闪过高兴的光芒。
吃完饭后,廖沐秋甚至还主动帮忙洗碗。但不能否定的是,我始终觉得他在装逼。估计是以前看他傻惯了,突然间又变得这么谦和有礼,我适应不来。
廖沐秋在厨房洗碗时,我就倚在门边看他洗碗。一是因为好奇,毕竟廖沐秋在我心里的形象一直处于大手大脚的少爷形象,直觉上我认为,他不会做什么家务,所以想看看他做家务的样子。二是万一他洗碗的时候不小心割破了手或者打碎了碗,我也好替他收摊。
但事实证明,廖沐秋有时候还挺让人吃惊的,直到最后一个碗整整齐齐的叠在橱柜的时候,他不仅没有打破,还洗得干净剔透。
我忍不住夸赞他,“还不错,以后回家做了饭顺便把碗都洗了吧。”
“滚犊子。”他说,“除非洗一个碗一百块。”
“那不行。”我拒绝道,“找个小姐约炮一晚上也才一百呢,你那么贵,我出不起,便宜点。”
“五十。”他斩钉截铁。
我仍旧摇头,“不行。”
“那你说多少?”他问我。
“一毛。”我说,“赊账,十年后我再给你。”
“去你大爷。”
我笑了笑,问他:“你觉得今天的菜怎么样?”
“好吃。”他也跟着笑,“比你做的好。”
“那不是废话吗?”我问他,“亲切吗?”
他没反应过来,“什么?”
“气氛。”我言简意赅。
廖沐秋抬眼看我,声音很轻,放佛怕打碎些什么似的:“很好。”
我听后笑了,告诉他,“以后想她的话就过来吃趟饭吧,味道不会很差。”
“南北——”
廖沐秋忽然叫我,我望向他,却见他嘴角轻扬,低声笑道:“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