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与你  21.与你•;梦境中那个人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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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时分,偌大的房间里,只有我和苏辰洋两个人,尤文还在外面没有回来。
    而我从回来开始,就没有收到媛姐派给我的任何工作,即使我是告诉了她这边的工作已经完了,也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不是我想这样,主要是因为下午脑子一热,跟辰洋摊开了牌,弄得现在整个房间的气氛很是尴尬,让我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我坐在那里看着笔记本,不言不语,他在那里看着电视,也是不说一句。我是那种耐不住清净的人,当然,也不是那种极力热衷于热闹的人。
    不知过了多久,辰洋突然把电视关了,起身回到卧室。我以为他去睡觉了,可是没过几分钟,他就抱着一个足足有一立方米的大箱子走了下来。
    我好奇的看了看,见他那样,好像是挺沉的。
    看来这个时候,我还是该得先开口:“这什么呀?”还没等我看个明白,他就突然拉起我的手,我睁大眼睛盯着他,只见他说到:
    “在过去的七年里,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度过的。我原以为你只是一个过客,本想着能够忘了你,可是一想到和你的点滴,便会牵起我所有的神经。”这算什么?表白?
    等他说完,他就打开了那个箱子,拿出很多小玩意儿——
    我们第一次去电玩城玩的时候,他给我抓的泰迪熊。出去看电影的时候,留下的电影票。好多好多我跟他的合影,有那次陪他去看蔡依林的演唱会时在会场外面的合影,我给他做早饭时的照片,一起去旅行的时候拍的照片……一幕幕像是昨天发生的事情一样,触动着我的每一根心弦。看来,他都要好好收藏这些东西。
    这些东西,都那么多年没见了,还是崭新如初,想起来不知他打开多少次这个箱子,一遍又一遍地看,一遍又一遍地清理着。他当时的心情,也许跟现在我的心情差不多吧。一切竟在不言之中,很多事情不是能说就可以说清楚的。
    他拿起一封信,继续说到:“那天苏樱给我送信的时候,告诉了我你去美国的事情。后来,我去找过你,可是他们说你早就搬家了。我在那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晃悠了一个星期,还是没有得到关于你的一丁点儿消息。”听他这么一讲,我终于是明白了姑妈突然搬家的原因,可是到底是谁告诉姑妈辰洋来找我的消息呢?爸?还是……
    猜不透,看不穿。
    他紧紧拽住我的手,满眼激动。“你知道这几年我都是怎么过的吗?”刚一问完,还没等我回答,便从箱子里拿起一个半大不小的盒子,递给我。我打开一看,里面竟然全部都是我的照片,可是里面有很多都是我在美国照的,可是他怎么会有?
    “你姐给我的,自从你离开过后,我就经常到她那儿问你的消息。后来,她说不能告诉我你的消息。我求她求了好久,她才答应把一些照片发给我。再后来,去你姐家的次数多了,就跟她慢慢熟络起来,她看我这样,就每次和你的视频的时候,录制下来发给我,有时候我还会在旁边看着你。你知道吗,看到你好好的,比什么都好。”
    我好像明白了,为什么每次跟姐视频的时候,会突然挂掉。明明喜欢的人就在“眼前”,却是隔着千山万水,隔着一层冷冰冰的屏幕。
    我一个劲儿地往他身上扑,紧紧将他拽住。眼前模糊了一片,我知道自己很懦弱地哭了,可是现在的我除了用那样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心情,我真的想不出其他什么办法了。
    七年了,人们都说人是很难耐住七年之痒的。我对他的感情一直保留在心里,其实我不说,他的心里也很明了。他懂我不是那种能够说忘就能忘的人。
    “你还能像以前那样爱我吗?”他如此问到,低沉声音,道尽所有的苦楚。
    还能吗?我放开他,默默地低着脑袋,一个劲的抓手指。“我已经不是那个苏柯了。”
    撂下一句话,我便匆匆回了房间。
    突然有那么一刻,感觉周围的一切好空荡、凄凉。纵使是周围被刺眼的灯光充斥着,但心里的感受就是说不出。我坐靠在门边,看着手机里那个青涩少年,不知不觉间竟然红了眼睛。
    有些事情你越是不想想,却是越能勾起你的记忆。脑海里浮现起过去的种种,什么事情都在那么一刻突然冲击着脑袋。最终,脑子里想的全是那个人分明的轮廓。
    现在想想,我这二十几年来,唯一一次心动,好像就是那天。
    那时候,跟他相处了算是比较久了,关系也比较铁,虽然那次的事情让彼此都感觉很尴尬,但他好像并没有把它放在心上,没过几天就如初那样对我,我也没有太多的去想过那些事,自然而然地,便慢慢淡忘。
    所以很多时候我都是跟他呆在一起的,这让我的闺密楚雪好像很不高兴。好几次,都惹来她奚落我。不过,她是明白男生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比较铁的,所以也没跟我多计较什么。
    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苏辰洋突然每天骑着个自行车来接我,这让楚雪看似乎是明白了苏辰洋的用意,便极力“撮合”我俩,我不知道她的用意是什么,后来也只听她说了一句:“他对你挺好的。”
    爬山,野外宿营是那个时候我最想去体验的两个活动,可是家里人极力反对,说什么深山老林的,很危险。他们是这样说,却不能阻止我去干这种事情的欲望。
    早在高一上学期的时候,我就跟楚雪提过要去野外宿营的想法,她听到之后,那股兴奋劲儿比我还足。可是迫于准备一些必须用品很麻烦,那时候一提出来就没怎么去做,后来这件事一直被耽搁了好久。我在私下也没怎么闲着,只要一有空就会想这件事,于是,策划了一年的活动,终于在秋风瑟瑟的十月开始了。
    忽悠完爸妈还有老姐之后,我就拿好行李箱和和背包,蹑手蹑脚地出了家门,然后匆匆赶往火车站。
    还记得到的时候,辰洋出乎我意料地出现在了火车站。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好像从来没有跟他说过这件事情,见他跟楚雪聊得正热,我想,应该是她告诉他的。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我也不可能把他撵走吧。
    买了火车票,搭上火车。不知过了多久,也终于是到了目的地。到的时候已经是快到晚上了,所以我们不得不在小城附近找了家旅店住下来,什么事情也是到了第二天再说。
    我们运气也算好,刚一去就赶上了那里的灯会。
    好多人嫌很累,就没有去。到最后去的人,就只有我、苏辰洋、楚雪还有陶阳。
    还没说过陶阳呢,他是我发小。我们俩从小就认识了,他父母跟我爸妈都是很要好的朋友,所以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很要好。
    而自从幼儿园开始我俩就是坐一张桌子的同桌,虽然初中的时候我俩没有考进一个学校,但是高中的时候就考进了同一个学校,分科以后我们两个人又成为了一个班的同学。
    他是一个很爽朗的大男孩,脾气和善,相貌堂堂,他给人的感觉就是那种很阳光,整个年级的女生里有不少都暗恋着他。一直到现在,几年过去了,也掩盖不住他那惹人喜欢的气质。
    我们几个人在那里到处晃悠,繁华落尽的小城,把我们几个迷得沉醉,几乎都快忘怀了来这儿是为了干什么。
    “这里好漂亮啊!”走在后面的楚雪叨叨着,可是,没过多久,她就突然消失了。后来,她发来消息说是和陶阳去其他地方看看,让我别担心她。虽然女孩子单独行动不好,可是这个时候我倒是无所谓,反正她身边有个陶阳,应该不会出什么大乱子的。
    我跟着苏辰洋走在张灯结彩的小巷子里,周围全是当地一些具有特色韵味儿的东西,好一番的热闹场景。
    看够了灯红酒绿,吃完了特色小吃,逛够了长街小巷,我就和辰洋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坐了下来。他跟我说着他小时候的事情,我静静听着。等到他说完,早已经是午夜十二点了。
    迫于尿急,我匆匆跟他说着让他在原地等我,我去去就回。然后就匆匆赶去最近的公共厕所开始解决起来。
    “你放开我的包吧,我求你了大哥……!”
    突然一个女声响彻整个小巷子,我寻着声音找了过去。只见一个身着黑色衣服、头戴黑色帽子的男子正一手拉着一个红色皮包的绳子,另一只手拿着一把小刀,指对这那女子。也许是被吓着了吧,那女子急得都快哭出来了,手拉着包包,身体却隔得很远,想着尽力将包抢回来,然后撒腿就跑。
    而四周都没有人,想来那男子一定是仗着四处没人,才对人下手的吧。
    “你快放手,要不然我可要动刀了啊。”说着,他就胡乱挥舞着手中的小刀。
    那女子当然是被吓傻了啊,可能是她是一个爱财的人吧,说什么也不撒手,一副跟你死磕到底的表情,这年代,为了钱有必要那么拼吗?钱没了还可以挣啊,人没了,那就什么也没有了。
    看到这番情景以后,本打算不插手,转身就离开。可是一听到背后传来那呼救声,最终还是过不了心里那一关。趁着那男子一个不防,给他来了一脚,将他踢翻到地。
    可是谁知道他那么耐打(可能是自己劲儿太小了),没过几秒钟他就立刻站起来,拿着刀对着我。我也不傻,知道那东西的利害,所以然后那女子赶紧离开,然后跟那个男子瞎斗,趁他不注意,就撒腿就跑。
    说实在话,我其他体育不怎么样,可是跑步这一项,可是年年得第一来着。
    那男子涨红脸看着我,满脸愤怒。看来这次,像是闯大祸了。
    “臭小子!谁让你多管闲事了,妈的!到嘴的鸭子就让你TM这样给放了,我绝对不会放过你。”说着,他就拿刀向我划来,前几刀还算轻松躲过。可是他持续不减的攻势让我措手不及,一个不防,左手就被划了一条长长的血痕。我忍着痛,继续跟他搏斗着。
    这时候,不知从哪儿来了一个人,从我背后突然出现,将他又是一脚踢飞,这一次,那男子是足足被踢到了五米开外。
    那男子咳嗽了几下,又骂咧了两句:“妈的,这次又是谁啊!”
    我缓过神一看,原来是辰洋。看来这一次不用担心了,好歹他跆拳道也是黑带阶段的,对付他,绰绰有余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几个飞踢,加上对跆拳道熟练的掌握,没几下就把那男子打得落荒而逃,正当他要去追的时候,被我阻止了。
    他走到我身边,简单地处理了一下伤口。
    “对不起,阿柯。”他小心翼翼地擦拭着伤口,尽量不要弄疼我。
    “没事儿呢,又不是很痛。”话一刚落,手臂就传来阵阵疼痛,忍忍就过去了吧,可是这尼玛一直疼,持续的那种疼。我皱着眉头,忍出了一身冷汗。
    “我送你去上药。”说着,不管我答不答应他就把我拉上背(虽然这种事情由不得我,可是我还是有选择权的,可是我的选择权利被他一下剥夺了),平稳地跑向小城的诊所。
    本来午夜十二点别人都关门了的,他硬要把医生吵醒,幸好周围没什么,也幸好那医生和善,要不然多丢脸啊。
    医生简单地给我处理了一下伤口,然后说着:“伤口不算深,擦一点药,简单的包扎一下就好了。”刚一说完,他就去找纱布还有药。
    “这个药抹的时候会有点疼,你忍忍啊。”说着他就把那药轻轻抹在伤口的地方。那种感觉是我这辈子永远也不会忘记的,药刚一上伤口,没过多久就开始疼得要死,我忍不住无痛呻吟了一下。
    “你就不能小心点吗?”辰洋突然说起,医生奇怪地看了看坐在我身旁的苏辰洋,“我尽量在小心了,可是暂时的疼痛是免不了的。”说着,医生就继续上药,而辰洋就在一旁死死盯着医生上药。
    过了几分钟。就把伤口包扎好。交完费用,我就跟他慢悠悠踏上回旅馆的路途。
    “还疼吗?”他在旁边如是问着我,我瞅了瞅手臂,“还好。”
    “怎么回事儿呀到底?”
    “那男的抢别人东西,我就出手了啊,然后就成这样了。”我笑笑,没想到见义勇为行为竟然会让自己挨上一刀,这么大的代价,可是亏了。
    他见我这样,就嘲笑着:“都这样了,你怎么还有心思笑啊,傻不傻啊!”
    “见义勇为嘛,难免会这样。”
    “唉,我背你吧。”
    听他这样说,想想折腾了那么久还真有点累了。所以,我就很是反常的扑上他的背,将脑袋靠在他肩膀上,安安静静地睡了起来。
    “你怎么那么沉呀?”
    真的是,自己要背我的,现在又在嫌弃我重。我装作听不见,没有理会他。
    隐约感觉走过一条河流,簌簌作响的柳条在狂舞着。十月的风是凉爽的,吹得人很舒服。没有热热闹闹的灯会,只有这一片宁静安适。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感觉屁股上一凉,我打了个寒战,瞬间清醒。
    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我以为已经到了,没想到还在外面。
    “怎么不走了。”我问着辰洋。
    他傻笑了一下,说着:“嘿嘿嘿……我累了。”我睁大眼睛,才看见他脸颊上缓缓流下的汗水。我掏出纸巾给他擦了擦,便开始坐在那儿“入定”。
    慢慢地,身体不自觉地靠向旁边,虽然意识是比较清醒的,告诉我要撑住,可是实在太累了,便“义无反顾”地靠了过去,然后坦坦荡荡地把辰洋当作是“枕头”。
    虽然风是凉爽的,可是吹久了。还是觉得很冷,没过多久我立刻被吹醒了。看了看旁边的辰洋,他还在傻愣愣地看着前方。
    他见我醒了以后,便说着:“阿柯,你看,月亮。”
    我抬头看了看,还真有一轮明月。我是多久没看到月亮了,那时看的时候竟会有一丝丝感动。
    “好漂Lia……”突然那么一刻,我眼前一片黑,隐约之间感觉得到辰洋的眼眸,离我只有那么几厘米。而手呢,被死死拽住,冰冷的手一下子将我暖和的手冷却下去。
    全身酥麻的感觉,竟会让我无力反抗。那种感觉很舒服,像2是坠入了棉花糖大海之中,让人感觉软绵绵的。他凉凉的唇慢慢侵占我所有的防备。我闭上双眼,尽情享受着这“饕餮盛宴”。
    他慢慢将嘴唇移开,我对上他的眸子,竟是满满的柔情。以前我总是说他是一个糙野汉子,可是现在的他,让我仿佛重新认识了他。
    “阿柯,跟我在一起吧。”我喘着粗气,恍若神失地看着他。
    “我保证,我会比所有人都爱你。”
    爱?这个词已经很久没有听到了,更别说是从别人口中说出来。
    “可我是男的。”我郑重其事地看着他。
    “我不在乎……”
    你不在乎,可是却有人在乎。这个社会本就是这样,怎么会容得下我们两个人。我在很多报道上都看到过同性恋被发现,然后被送进精神病院进行所谓的“治疗”我真的害怕自己或者我自己喜欢的人变成那样。
    “难道你不喜欢我吗?”他紧紧拽住我的手,继续追问着我。
    我不是那种扭扭捏捏的人,“是,我是喜欢你,可是……”
    “那就够了。”还没等我把话说清楚,话就被他接了过去。
    秋风中,那一句那就够了,竟然让我感觉了到那十几年从未感觉过的温暖。与其说是温暖,倒不如说是还好有一个人陪。
    都说人类是群居动物,果不其然,我就是属于那种典型的耐不住寂寞的人。有时候一群人的狂欢,就能填满我一个人的孤独。我即使是不参与其中,心里也是心满意足的。
    也许你会说我怪,其实我也觉得自己挺怪的。什么事情都宁可藏在心里,也不愿意说。可是,面对自己认为可以诉衷肠的人,便会一吐为快。
    我常常认为自己是一个看客,面对认识却不熟的人,我只会选择看。不知何时,我竟会参与其中,享受那样的狂欢日。我想,应该都是因为他。
    离开生活了那么久的城市,踏入异国他乡,我居然会立马适应,不再缩头缩脑。回来时,初次看到他,我居然能够坦然以对,还真佩服自己。我只能说,我变了,却是全因为他。
    七年了,离开他的日子已经过了那么久。七年前,他跟我坦诚以对,而今天,又是他。不论是被人骂懦弱好,还是不要脸好,如今的我,早已经成长为雄鹰,有了一方自己想要保护的天地。当初除了因为家人的紧紧相逼才会离开,更是因为为了某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才能更强硬一些,勇敢一点,去捅破那层薄膜。
    我总是在想,有时候人呐,就是在不该想起某个人时,思念他更是如狂潮,掀起一番波浪。其实,只要陪在他身边,好像就已经足够了。
    日子还要过呢,什么事情都明天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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