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魂归大海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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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把我成功击毙之后的第三天,北集市公安局立即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因为这件事情事发突然,而之前我又在网络上如此红火,所以前来参加新闻发布会的记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这不得不让北集市政府的工作人员将许多记者挡在门外,只让几家媒体的记者进入会场,而且大部分都是本地媒体的记者,对于这种突发事件,本地媒体的嘴巴还是比较靠谱的。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有北集市市政府宣传部的一个部长,北集市公安局局长,北集市公安局姓王的一个民警,也就是果断拔枪击毙我的人民警察,还有以前劳务市场附近KTV里被我暴揍过的北集二哥,黄昭和当时另一位意欲拉我逃走的大爷不知道为何也在新闻发布会的主席台落座。
    本来按照市政府和公安局的要求,江宁是必须要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因为她是这起事件的主要证人和参与者。
    但是警察将我击毙之后,她便大病一场,至今还在医院,最主要的原因是她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种地步,她只是想教训我一下,没想到会死,所以她的心里充满了无尽的自责。
    当地政府便以主要当事人身体不便为由作为幌子把江宁排除在外,让黄昭代替,而且黄昭还是政府工作人员,对这类事件的语言组织上肯定是有准备的,不会说漏了嘴。
    发布会上,首先由北集市宣传部一位姓张的部长简单介绍了一下前几天枪击事件的经过,大体经过,就是我是一名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的无业人员,惯犯,几次从警察局逃脱,后来我又死性不改,再次作恶,悄悄尾随本市无辜少女回家,意行不轨,结果被人民群众发现,我狗急跳墙,将无辜少女绑架做人质,于是民警为了保证人质的安全,果断开枪将我击毙,成功解救人质并为社会除掉了一个严重的安全隐患。
    随后是北集市公安局局长发言,他的发言则是说在他们警方的严密监控和群众的积极监督下,巧妙设局,精心组织,详细计划,经过长时间的不懈努力,终于掌握了我的活动轨迹和线索,没想到我穷凶极恶,意欲伤害无辜的市民,于是他们训练有素的民警用精准的枪法将我成功击毙云云。
    而击毙我的民警则在这次行动中因为冷静的处理方式和果断的危险判断能力,被授予三等功,接着他便讲述了在平常的工作中如何提高危机意识,如何训练自己的业务能力,如何应对突发事件云云。
    总之,他是训练有素的,他是果断冷静的,他是枪法精准的。
    而黄昭和KTV的北集二哥则现身说法,说我是如何如何穷凶极恶,无故殴打市民,无故破坏社会和个人财产,我的存在是北集市巨大的安全隐患,这次能够将我成功击毙,他们心里是万分的高兴,感谢人民警察为维护社会治安所作出的巨大贡献,作为北集市的市民,他们欣慰,感谢英勇的人民警察为维护当地社会治安和人民财产安全作出的巨大贡献,此时此刻,他们的安全感和幸福感陡然上升,巴拉巴拉一通狗屁。
    那位大爷则是跟我正面冲突的另一位市民之一,他说他以前当过兵,深知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对普通市民的重要意义,所以出于军人的安全感和责任感,他有义务维护配合北集市政府打击犯罪活动,而后又胡编乱造了一些他如何提高敏感性,如何巧妙的与我周旋,等待人民警察的出现,最终帮助社会除去了一个毒瘤。作为市民他号召广大市民要像他一样,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同时,跟社会上的不正当风气和人员作斗争等等罗里吧嗦。当然这些话都是有稿子的,更重要的是之前江宁网站上刊登的悬赏奖金由北集市政府承担,这让他心里乐开了花,他底气更足了。
    而黄昭更是夸张,将我描述成一个游手好闲,无恶不作,忘恩负义,禽兽不如,卑鄙下流,内心肮脏,思想龌龊等等的社会败类,听他口气中的意思,只要我在这个社会上存在一天,整个世界就不得安宁。
    这场新闻发布会进行的十分成功,一方面作为社会巨大安全隐患的我被成功击毙,体现了人民警察的英勇果敢,另一方面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得到了保障,体现了当地政府的管理有方等等。
    总之一句话,击毙我是对的,是正确的,是英明的,是大大的好事。
    当天晚上,北集市当地的各家新闻媒体便对这件事情做了详细报道,广大市民看完之后安全感和幸福感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层次。
    江宁对黄昭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的那些话十分吃惊,她完全没有想到黄昭会歪曲事实,这跟实际情况根本不一样嘛,她没有被劫持,她的生命没有受到任何的威胁,黄昭自己也没有跟我英勇搏斗,他手上的伤是周末钓鱼的时候让钓鱼线划伤的。
    看完当地媒体的报道和报纸上的报道之后,江宁的心里完全是愤怒了,本来我的死就是一个意外,甚至说是失误,到最后还把各种罪名全部放到了我的头上,根本就是指鹿为马。
    她给黄昭打电话质问他为什么会这样说,黄昭说他也没办法,这是上级的命令,如果他不这么说,还会王昭,孙昭,田昭这么说,他只是逢场作戏而已,他对我的死也表示遗憾,江宁听完,冷冷的笑了几声,然后挂断了电话。
    刚开始的时候江宁的妈妈还对我的死表示高兴,但是后来想想,也叹了口气说道,“罪不至死啊,其实这样也好,对他这种四处流浪的人来说,死也许是一种更好的解脱。”
    而江宁的心里则觉得自己是杀害我的真正凶手,当初要不是自己在网上发帖引出这些事端,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她内心备受煎熬。
    我的死有人高兴有人忧,忧的人不光是江宁,毕太然心里也十分悲伤,因为我这一死,那些曾经传奇和神秘的故事就是结束了,他的经济收益也就大大降低了,他没有了任何噱头去炒作我这个曾经神秘的流浪汉,这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但是人已死,多想无益。他只能默默叹气。
    此时的我只是一具躺在太平间里冰冷的尸体而已。
    其实当初我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是抱着对江宁父亲的一种深深的愧疚,我真没想到我的一个动作会对他老人家产生如此大的伤害,我这么做完全是一种对自己赎罪的表现,江宁似乎明白我的意思,但是斯人已逝,阴阳相隔了。
    生前的时候,我的存在是北集市一个头疼的问题,没想到,死后我又成了他们一件烦心的事——那就是该怎么处理我的尸体。
    按照以往的惯例,像这种突发事件,每个人都有自己在社会上的真实身份,都有自己的亲戚或者朋友,后事会由他们来处理,例如将我的遗体火化,埋在什么地方或者直接撒向大海,回归自然,完全由亲戚朋友代做。
    但是我呢?我真真的是一个例外,因为我是属于一个没有身份的人,他们甚至连我的真实姓名和年龄都不知道,只知道我叫李笑儒,籍贯,亲属关系等等一无所知,如何找人来处理后事呢?
    我的尸体是暂时被放在当地一家医院的太平间里,但是这肯定不是长久之计,因为在那里放一天就是一天的费用,这个费用到底由谁来承担?北集市政府打算由公安局承担,毕竟人是他们击毙的;而公安局则希望由市政府承担,因为他们是为了社会的安全稳定,这是政府的事情。于是双方就在这里扯皮了。
    但是问题还是必须要解决,这么总拖着也不是办法,如果将我火化了,那么骨灰应该放在什么地方,公墓?不可能,公墓也是要花钱的,谁来出这份钱。撒到海里?万一有一天我的亲属再找来怎么办,他们又该如何解释?这让他们头疼不已。
    对这件事,江宁心里已经有了自己的打算,她决定去处理我的丧葬后事,送我最后一程。
    但她的想法遭到了黄昭和她家人的强烈反对,因为我跟她无亲无故,更伤害过他们家里人,她干嘛非要去惹这些倒霉的事情,难道现在她自己还不够乱吗?
    但她意已决,别人怎么劝说都没用。
    于是,过了几天她到公安局表明了她的想法,公安局欣然同意,并报请市政府,市政府那边也是求之不得,便让江宁签了一个协议,主要内容就是如果以后我的亲属来寻找我的骨灰,那么所有的一切事情都由江宁承担,跟他们没有任何一点关系,江宁同意了。
    这个消息传出去之后,市委宣传部连夜赶写写了一篇稿件,在当地的媒体上发表,意思就是江宁大仁大义,不计前嫌,深明大义,放下仇恨和芥蒂,让我安然入土云云,甚至还要给她颁发荣誉市民,但是后来没了下文。
    江宁到太平间里很认真的给我擦洗了身子,还专门找人化了妆,从里到外又重新给我买了衣服,想让我光鲜亮丽的走,活在这个世界的时候风餐露宿,破衣褴褛,希望我到了那边能够风风光光的生活,体体面面的重新开始我的野鬼生涯。
    她是有文化的人,本来不相信神神鬼鬼的这一套,但是她还是花钱让人给我扎了纸马,手机,电脑等等现代化的产品,心里想着我在世的时候连个电话都没有,即便是阴阳相隔,也不要断了联系,她没有给我扎个美女放上,但是放上了自己的照片。
    太平间离当地的火葬场不是很远,开车的话也就十几分钟的路程,但是江宁舍近求远,她多给司机了一部分钱,让司机拉着我围着北集市转了一圈,走过公园,路过树林,越过海边,她想让我在临走之前再看一下整个城市的风景,因为之前我跟她提过,虽然我在这边呆了五年,连北集市都没逛过,她记在心里了,这算是帮我完成最后一个心愿吧。
    走到海边的时候,江宁让师傅停了车,她下了车,扶着围栏看着远方深沉的大海。
    北集市南环附近有一条大河,这条河一直往东便汇入大海,此刻,江宁已经决定了将我的骨灰撒在河里,顺流而下,魂归大海。
    江宁这样想着,便想赶紧到火葬场把我火化。她刚转过身打算上车,突然听到一阵紧急的刹车声,抬头一看,对面驶来一辆大卡车,貌似是刹车失灵,疯狂地鸣笛。
    大卡车冲着她和灵车快速驶来,灵车的司机一看这种情形,保命要紧,连忙拉开车门,一个翻滚滚到了桥下,江宁一看躲不开了,翻过栏杆,一个跟头跳进了河里。
    卡车将灵车和我的尸体,撞开栏杆,普通一下,掉进了河里,力量之大竟然把灵车的后门撞开了,我的身体也被远远甩了出去,飘进远方的河里,向着大海顺流而下。
    江宁抓着河岸景观桥的绳索,大声呼喊着,“李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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